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初編 | 上頁 下頁
拾遺不還


  廖儀卿又言,其家舊在城北之夾道坊,對門江西人開茶食店。一日,有人裝束類衙署長隨者入食,食畢匆匆出店,主人斂食器,則案上遺一小布包,解視之,當票二紙,錢票五百餘千,密懷入內。

  少頃,其人踉蹌至,遍覓上下,顏色沮敗,謂主人曰:「我本某公館家人,今晨本官付我皮箱二隻,命我質錢,我在長生當店中,質得錢五百四十千,並當票包在白布手巾中,忙遽遺此,求主人賜還,沒齒不敢忘德。」主人作色曰:「此地人山人海,知誰檢去?」其人泣且跪曰:「我若不得此物,將何面目見本官,惟有投水死耳。」

  時觀者如堵,咸注目主人,主人指天日誓曰:「我若拾得不還,亦必死于水。」眾乃釋然。其人起,垂涕逕去。主人以其貨稍稍營運,販漆器于延平,往來大獲利。逾歲,攜其子罄所有置貨往延平貿易,滿載而歸,過南蛇灘,舟撞蛇頸立碎,片板無存,父子並溺,死水之言竟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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