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揮麈錄 | 上頁 下頁
三五八


  高宗應天中興之初,大臣有薦瀘州草澤彭知一者,有康濟之略,隱居鳳翔府。得旨令守臣錢蓋等津發至行在所。既入朝,迺以所燒金及藥術為獻。詔雲:「朕不忍燒假物以誤後人。仰三省發遣,赴元來去處,日下施行。仍將燒金合用什物,於街市捶毀。」

  〈《高宗詔》〉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