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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一


  祖宗故事:命官鎖廳舉進士者,先所屬選官考試所業,通者方聽取解。至省試程文紕繆者,勒停;不合格者,亦贖銅放,永不得應舉。天聖間,方除前制。

  然未久,又詔文臣許鎖廳兩次,武臣只許一次,其嚴如此。近歲泛許人應博學宏辭,遂有妄以此自稱。或假手作所業獻禮部,亦許試。而程文繆不可讀,亦無以懲之,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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