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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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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朝官,每歲誕辰、端午、初冬賜時服,止于單袍。太祖訝方冬猶賜單衣,命易以夾服。自是,士大夫公服,冬則用夾。 前朝宰相,朝罷賜坐,凡軍國大事參議之,從容賜茶而退,所謂坐而論道也。其他事無小大,一用熟狀擬進,入上親批。可其奏,印以禦寶,謂之印畫。降出,宰相奉行。國初,範質等在相位,自以前朝舊臣,乃具劄子,面取進止,退,各執所得旨,同列連書以記之。自此奏覆浸多,而賜茶之禮亦寢,無複坐論也。 王元之嘗請宰相于政事堂、樞密於都堂同時見客,不許本廳私接。議者以為是疑大臣以私也,遂寢。或以元之所請為當,但難其率宰相于政事堂共見耳。其後,二府乞以朝退時聚廳見客,以杜請謁。從之。卒如元之之言。 太宗慎重刑罰,淳化二年,始置審刑院,以覆大理奏案。以近臣一人知院事,設詳議六人,擇京朝曉律、常任法寺官者為之。每奏,一人從知院上殿,例得賜緋,故士大夫以審刑為朝官染院。 舊制,郊祀禮成,駕還闕門,有勘契之儀。其制:以劄為箭,長三尺,鏤金飾其端,緘以泥金絳囊,金吾掌之。金塗銅為鏃,長三寸,其端所以合符者也,貯以泥金紫囊,駕前掌之。駕至端門,閽吏闔扉以問曰:「南來者為誰」駕前司告曰:「天皇皇帝。」奏請行勘箭之儀。交勘,奏曰:「勘訖」。又審曰:「是否」贊者齊聲曰:「是」。三審,乃啟扉,列班起居,駕乃入。契刻檀為魚,金飾鱗鬣。別刻檀板為坎,足以容魚。駕前掌魚,殿前掌板。駕過殿門,合魚乃啟扉,其制如勘箭之儀。熙寧中,詔罷其制。 至道中,朝廷始遣洛苑副使楊允恭、作坊副使李延遂、太子中舍王子輿為江、淮、兩浙發運使,兼制置茶鹽,就淮南創為局。後兼領荊湖路,又旋加「都大」字。後廢。景德中複置,迄今事權尤重。 蔡文忠公自為布衣時,已恢廓有大志,而姿表秀異,見者多聳動。祥符中,擢進士,為天下第一。真宗臨軒,目其堂堂英偉,進退有法,大悅之,顧寇萊公曰:「得人矣!」特詔給金吾衛士七人清道。時以為榮。尋詔:「自今第一人及第,給金吾七人當直,許出兩對引喝。」上聞公單貧,傭僦僕隸,故有是命。 陳堯諮以龍圖閣待制換觀察使,自陳:「臣本儒生,少習俎豆。今荷聖恩,易以武弁,願佩金魚以示優異。」特詔從之。 舊制,枷惟二等,以二十五斤、二十斤為限。景德初,陳綱提點河北路刑獄,上言請制杖罪枷十五斤為三等,詔可其奏,遂為常法。 景德中,真宗御筆六事以示近輔,三曰提點刑獄。乃于朝臣及武臣使副中,選清幹者使提點一路刑獄,按舉官吏賢否。後又加勸農使,迨今不廢,而武臣廢置不常。 京師品官之喪用浮屠法擊鐘,初無定制,景德中,令文武卿監、武臣大將軍、命婦郡夫人以上,許於天清、開寶擊鐘。至今為例。 祥符二年,朝廷以京獄訟之繁,懼有冤滯,始置糾察在京刑獄司,以省冤濫。命知制誥周起、侍御史趙湘為之。凡在京師刑獄,禦史、開封府皆得糾之。起慮抑屈者不能盡知,乞許令詣糾察陳狀,從之,但不鞫獄。 祥符中,詔以聖祖化金寶牌分給京城寺觀及外州名山福地。牌長二寸,闊一寸,面文曰「玉清昭應宮成,天尊萬壽金寶」。其背文曰「永鎮福地敕」。四周皆隱起蛇龍花卉之狀。盛以絳紗囊,髹塗函,禦題其上。 天聖中,詔每遇覃霈,朝臣中兄弟俱該封贈者,許列狀陳乞,特比常例,優加封敘。從王子融請也。 《周禮》:「卿大夫卒,太史於葬前賜諡;祖奠之日,讀誄。後世有司失于申明典禮,故須門生故吏錄行狀,子孫請諡。近世遂有既葬而諡號終不及者。天聖中,孫ト、王子融言:「乞臣僚薨謝。不待本家請諡,在官品合加諡者,並令有司舉行。」詔從之。 宣徽使位在樞密使之下,副使之上。咸平初,周瑩為宣徽使,有所避,乞居其下。從之,遂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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