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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推服桑維翰


  太祖嘗與趙普議事,有所不合。太祖曰:「安得宰相如桑維翰者,與之謀乎?」普對曰:「使維翰在,陛下亦不用,蓋維翰愛錢。」太祖曰:「苟用其長,亦當護其短。措大眼孔小,賜與十萬貫,則塞破屋子矣。」

  予按,晉去國初未遠,故太祖所以推服維翰者,宜有以得之。使維翰獲用,豈盡出普下乎?蓋嘗因太祖推服之義,而考《維翰本傳》。其議論皆為歐陽公削去,無從而見之。其後讀孔氏《續世說》載出帝之初,浸用景延廣。「維翰恐與契丹失歡,上疏曰:『議者以陛下于契丹有所供億,謂之耗蠹。有所卑遜,謂之屈辱。微臣所見,則曰不然。且以漢祖英雄,猶輸貨于冒頓;神堯武略,尚稱臣于可汗。此謂達于權變,善於屈伸。所損者微,所利者大。必若因茲交造,遂成釁隙,自此歲歲調發,日日轉輸,困天下之生靈,空國家之府藏,此為耗蠹,不亦甚乎?兵戈既起,將帥擅權。武吏功臣,過求姑息,邊藩遠郡,得以驕矜。外剛內柔,上陵下替。此為屈辱,又非多乎?』」所具止此,議論雖不盡見。其揣度事勢,深切著明,有能加之者歟?太祖所以推服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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