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萍洲可談 | 上頁 下頁
一八六


  書傳載彌子瑕,閎,籍孺以色媚世,至今京師與郡邑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

  舊未嘗正名禁止,政和間始立法告捕,男子為媚,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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