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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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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相國鈞初及第,頗窘于牽費。俄有一僕,願為月傭,服飾鮮潔,謹乾不與常等。睹鈞之乏,往往有所資。時俯及關宴,鈞未辦醵卒,撓形於色。於是僕輒請罪,鈞具以實告。對曰:「極細事耳。幾郎可以處分,最先合勾當何事?」 鈞初疑其妄,既而將覘之,紿而命之曰:「爾若有技,吾當主宴。第一要一大第,為備宴之地。次即徐圖。」 其僕唯然而去,頃刻乃回。白鈞曰:「已稅得宅矣,請幾郎檢校。翌日,鈞強為觀之,既而朱門甲第,擬于宮禁。鈞不覺忻然。又曰:「會宴處即大如法,此尤不易張陳。」 對曰:「第請選日啟聞,侍郎張陳,某請專掌。」 鈞始慮其為非,反復詰問,但微笑不對。或意其非常人,亦不固於猜疑。暨宴除之日,鈞止於是,俄睹幕帟茵毯,華煥無比,此外松竹花卉皆稱是。鈞之醵率畢至,由是公卿間靡不洿詫。詰朝,其僕請假給還諸色假借什物,因之一去不返。始去旬日,鈞異其事,馳往舊遊訪之。則向之花竹,一無所有,但頹垣壞棟而已。議者以鈞之仁感通神明,故為曲贊一春之盛,而成終身之美也。 〔出《摭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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