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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


  中和末。有明經李生應舉如長安,途遇道士同行宿,數日,言意相得。入關相別,因言黃白之術。道士曰:「點化之事,神仙淺術也。但世人多貪,將以濟其侈,故仙道秘之。夫至道不煩,仙方簡易,今人或貴重其藥,艱難其事,皆非也。吾觀子性靜而寡欲,似可教者。今以方授子,趣以濟乏絕而已。如遂能不仕,亦當不匱衣食。如得祿,則勿複為,為之則貪也,仙道所不許也。」

  因手疏方授之而別。方常藥草數種而已。每遇乏絕,依方為之,無不成者。後及第,曆州縣官,時時為之,所得轉少。及為南昌令,複為之,絕不成矣。從子智修為沙門,李以數丸與之,智修後游鐘離,止賣藥家。燒銀得二十兩,以易衣。時劉仁軌為刺史,方好其事,為人所告,遁而獲免。

  〔出《稽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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