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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聃


  羊聃,字彭祖,晉廬江太守,為人剛克粗暴。恃國姻親,縱恣尤甚,睚眥之嫌,輒加刑戮。征西大將軍庾亮檻送,具以狀聞。右司馬奏聃殺郡將吏及民簡良等二百九十人,徒謫一百余人,應棄市,依八議請宥。顯宗詔曰:「此事古今所未有。此而可忍,孰不可忍!何八議之有?下獄所賜命。」

  聃兄子賁,先尚南郡公主,自表解婚,詔不許。琅琊孝王妃山氏,聃之甥也,苦以為請。於是司徒王導啟聃罪不容恕,宜極重法。山太妃憂感動疾,陛下罔極之恩,宜蒙生全之宥。於是詔下曰:「山太妃唯此一舅,發言摧鯁,乃至吐血,情慮深重。朕丁荼毒,受太妃撫育之恩,同於慈親。若不堪難忍之痛,以致頓斃,朕亦何顏自處。今便原聃生命,以慰太妃渭陽之恩。」

  於是除名為民。少時,聃病疾,恒見簡良等曰:「枉豈可受,今來相取,自由黃泉。」

  經宿死。

  〔出《還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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