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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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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中,衛州板橋店主張迪妻歸甯。有衛州三衛楊真等三人投宿,五更早發。夜有人取三衛刀殺張迪,其刀卻內鞘中,真等不之知。至明,店人追真等,視乃有血痕,囚禁拷訊。真等苦毒,遂自誣。上疑之,差禦史蔣恒覆推。至,總追店人十五已上集。為人不足,且散。惟留一老婆年八十已上,晚放出。令獄典密覘之。曰:「婆出,當有一人與婆語者,即記取姓名,勿令漏泄。」 果有一人共語,即記之。明日複爾,其人又問婆:「使人作何推勘。如是者三日,並是此人。恒總追集男女三百餘人。就中喚與老婆語者一人出,餘並放散。問之具伏。云:「與迪妻奸殺有實。」 奏之,敕賜帛二百段,除侍御史。 〔出《朝野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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