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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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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裕出鎮浙右日,有甘露寺主事僧,訴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隱用卻常住金若乾兩。引證前數輩,皆有遞相交割傳領,文籍分明。眾詞皆指以新得替引隱而用之。且雲,初上之時,交領分兩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見其金,鞠成具獄,伏罪昭然。然未窮破用之所。或以僧人不拘僧行而費之,以無理可伸,甘之死地。一旦引憲之際,公疑其未盡,微以意揣之,人乃具實以聞曰:「居寺者樂於知事,前後主之者,積年已來,空放分兩文書,其實無金矣。群眾以某孤立,不雜洽輩流,欲乘此擠排之。」 流涕不勝其冤。公乃憫而惻之曰:「此固非難也。」 俯仰之間曰:吾得之矣。乃立促召兜子數乘,命關連僧人對事,鹹遣坐兜子。下簾子畢,指揮門下不令相見,命取黃泥,各令模前後交付下次金樣以憑證據。僧既不知形段,竟模不成。公怒,令劾前數輩等,皆一一伏罪。其所排者,遂獲清雪。 〔出《桂苑叢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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