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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七


  進士李湯赴選,欲求索。入京至汴州,有日者馮七謂之曰:「今年得留,東南三千里外授一尉。」

  李不信曰:「某以四選得留,官不合惡。校書正字,雖一兩資,亦望得之,奈何一尉。」

  馮曰:「君但記之,從此更作一縣尉,即騎馬不住矣。」

  又問李君婚未,李云:「未婚,有一姨母在家。」

  馮曰:「君從今便不復與相見矣。」

  李到京,選得留。屬祿山之亂,不願作京官,欲與校正,不受。自索湖州烏程縣尉。經一年,廉使奏為丹陽尉,遂充判官,因乘官馬不住。離亂之後,道路隔絕,果與姨母不復相見。

  〔出《定命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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