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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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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張偃者赴舉,行及金天王廟前,遇大雨,於廟門避雨,至暮不止。不及詣店,遂入廟中門宿。至四更,聞金天視事之聲,嗢喝甚厲。須臾,聞喚張偃,來日午時,行至某村,為赤狸虎所食。偃聞之甚懼,侯庭下靜,遂于門下匍匐而入。自通名而拜,金天曰:「汝生人,何事而來?」 遂具前事告金天。金天曰:「召虎來。」 須臾虎至。金天曰:「與二大獸食而代偃。」 虎曰:「冤家合食,他物代之不可。」 金天曰:「檢虎何日死。」 有一吏來曰:「未時為某村王存射殺死。」 金天曰:「命張偃過所食時即行。」 及行至前路,果見人喧鬧,問之,乃曰:「某村王存,射赤狸虎。」 果金天所言。偃遂自市酒,求鹿脯,親往廟謝之。 〔出《奇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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