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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沽酒王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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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江寧縣廨之後,有沽酒王氏,以平直稱。癸卯歲,二月既望夜,店人將閉外戶,忽有朱衣數人,僕馬甚盛,奄至戶前,叱曰:「開門,吾將暫憩於此。」 店人奔走告其主。其主曰出迎,則已入坐矣。主人因設酒食甚備,又犒諸從者,客甚謝焉。頃之,有僕夫執捆繩百千丈,又一人執橛杙數百枚,前白:「請布圍。」 紫衣可之。即出,以釘地,繫繩其上,圍坊曲人家使遍。良久白事訖,紫衣起至戶外。從者曰:「此店亦在圍中矣。」 紫衣相謂曰:「主人相待甚厚,免此一店可乎?」 皆曰:「一家爾,何為不可?」 即命移杙,出店於圍外。顧主人曰:「以此相報。」 遂去,倏忽不見?顧視繩杙,已亡矣。俄而巡使歐陽進邏巡夜,至店前,問何故深夜開門,又不滅燈燭何也。主人具告所見,進不信。執之下獄,將以妖言罪之。居二日,建康大火,自朱崔橋西至鳳臺山,居人焚之殆盡。此店四鄰皆為煨燼,而王氏獨免。 〔出《稽神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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