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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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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童子韓重,年十九。玉悅之,私交信問,許為之妻。重學于齊魯之間,屬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與。玉結氣死,葬閶門外。三年重歸,問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結氣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慟,具牲幣往吊。玉從墓側表形見,謂重曰:「昔爾行之後,令二親從王相求,謂必克從大願。不圖別後,遭命奈何。」 玉左顧宛頸而歌曰,南山有烏,北山張羅。志欲從君,讒言孔多。悲結生疾,沒命黃壚。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一日失雄,三年感傷。雖有眾鳥,不為匹雙。故見鄙姿,逢君輝光。身遠心近,何嘗暫忘。」 歌畢。歔欷泣流,不能自勝。要重還塚,重曰:「死生異道,懼有尤俧,不敢承命。」 玉曰:「死生異路,吾亦知之。然一別永無後期,子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欲誠所奉。寧不相信?」 重感其言。送之還塚。玉與之飲宴,三日三夜,盡夫婦之禮。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毀其名,又絕其願,複何言哉!願郎自愛,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詣王自說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訛言,以玷穢亡靈。此不過發塚取物,托以鬼神。」 欲收重,重脫走,至玉墓所訴玉。玉曰:「無憂,今歸白王。」 玉妝梳忽見,王驚愕悲喜,問曰:「爾何緣生。」 玉跪而言曰:「昔諸生韓重來求玉,大王不許。今名毀義絕,自致身亡。重從遠還,聞玉已死,故齎牲幣,詣塚弔唁。感其篤終,輒與相見。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塚,願勿推治。」 夫人聞之,出而抱之,正如煙然。 〔出《錄異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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