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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勸


  吳縣朱自勸以寶應年亡。大曆三年,其女寺尼某乙,令往市買胡餅,充齋饌物。於河西見自勸與數騎賓從二十人,狀如為官。見婢歔欷,問:「汝和尚好在,將安之。」

  婢云:「命市胡餅作齋。」

  勸云:「吾此正複有餅。」

  回命從者,以三十餅遺之,兼傳問訊。婢至寺白尼,尼悲涕不食,餅為眾人所食。後十餘日,婢往市,路又見自勸,慰問如初。複謂婢曰:「汝和尚不了,死生常理,何可悲涕,故寄餅亦複不食。今可將三十餅往,宜令食也。」

  婢還,終不食。後十日,婢於市,複見自勸。問訊畢,謂婢曰:「方冬嚴寒,聞汝和尚未挾纊。今附絹二匹,與和尚作寒具。」

  婢承命持還,以絹授尼。尼以一匹制褲,一留貯之。後十餘日,婢複遇自勸,謂曰:「有客數十人,可持二絹。令和尚于房中作饌,為午食。明日午時,吾當來彼。」

  婢還,尼賣絹,市諸珍膳。翌日待之,至午,婢忽冥昧久之,靈語因言客至。婢起只供食,食方畢,又言曰:「和尚好住,吾與諸客飲食致飽,今往已。」

  婢送自勸出門,久之方悟,自爾不見。

  〔出《廣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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