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太平廣記 | 上頁 下頁
韋浦


  韋浦者,自壽州士曹赴選,至閿鄉逆旅,方就食,忽有一人前拜曰:「客歸元昶,常力鞭轡之任,願備門下廝養卒。」

  浦視之,衣甚垢而神采爽邁,因謂曰:「爾何從而至?」

  對曰:「某早蒙馮六郎職在河中,歲月頗多,給事亦勤,甚見親任。昨六郎絳州軒轅四郎同至此,求卞判官買腰帶。某於其下丐茶酒直,遂有言語相及。六郎謂某有所欺,斥留於此。某傭賤,複鮮資用,非有符牒,不能越關禁。伏知二十二郎將西去,償因而獲歸,為願足矣。或不棄頑下,終賜鞭驅,小人之分,又何幸焉?」

  浦許之。食畢,乃行十數里,承順指顧,無不先意,浦極謂得人。俄而憩於茶肆,有扁乘數十適至,方解轅縱牛,齕草路邊。歸趨過牛群,以手批一牛足,牛即鳴痛不能前。主初不之見,遽將求醫,歸謂曰:「吾常為獸醫,為爾療此牛。」

  即於牆下撚碎少許土,傅牛腳上,因疾驅數十步,牛遂如故。眾皆興歎。其主乃賞茶二斤,即進於浦曰:「庸奴幸蒙見諾,思以薄伎所獲,效獻芹者。」

  浦益憐之。次於潼關,主人有稚兒戲于門下,乃見歸以手挃其背,稚兒即驚悶絕,食頃不寤。主人曰:「是狀為中惡。」

  疾呼二娘,久方至。二娘巫者也,至則以琵琶迎神,欠嚏良久,曰:「三郎至矣。傳語主人,此客鬼為崇,吾且錄之矣。」

  言其狀與服色,真歸也。又曰:「若以蘭湯浴之,此患除矣。」

  如言而稚兒立愈。浦見歸所為,已惡之。及巫者有說,呼則不至矣。明日又行,次赤水西。路旁忽見元昶,破弊紫衫,有若負而顧步甚重,曰:「某不敢以為羞恥,便不見二十二郎。某客鬼也,昨日之事,不敢複言,已見責于華嶽神君。巫者所雲三郎,即金天也。某為此界,不果閑行,受笞至重。方見二十二郎,到京當得本處縣令,無足憂也。他日亦此佇還車耳。」

  浦云:「爾前所說馮六郎等,豈皆人也?」

  歸曰:「馮六郎名夷,即河伯,軒轅天子之愛子也。卞判官名和,即昔刖足者也。善別寶,地府以為荊山玉使判官,軒轅家奴客,小事不相容忍。遽令某失馮六郎意。今日迍躓,實此之由。」

  浦曰:「馮何得第六?」

  曰:「馮水官也,水成數六耳。故黃帝四子,軒轅四郎,即其最小者也。」

  浦其年選授霍丘令,如其言。及赴官至此,雖無所睹,肸饗如有物焉。

  〔出《河東記》〕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