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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


  李適之既貴且豪,常列鼎於前,以具膳羞。一旦,庭中鼎躍出相鬥,家僮告適之,乃往其所,酹酒自誓,而鬥亦不解,鼎耳及足皆落。明日,適之罷知政事,拜太子少保。時人知其禍未止也。俄為李林甫所陷,貶宜春太守,適之男霅,為衛尉少卿。亦貶巴陵郡別駕。適之至州,不旬月而終。時人以林甫迫殺之。霅乃迎喪至都,李林甫怒猶未已,令人巫告,于河南府杖殺之。適之好飲,退朝後,即速賓朋親戚,談話賦詩,曾不備于林甫。初適之在相位日,曾賦詩曰:「朱門長不備,親友恣相過。今日過五十,不飲複如何。」

  及罷相,作詩曰:「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借問門前客,今朝幾個來。」

  及死非其罪,時人冤歎之。

  〔出《明皇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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