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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


  唐時新進士,尤重櫻桃宴。乾符四年,劉鄴第三子覃及第。時鄴以故相鎮淮南。敕邸吏曰:「以銀一錠資醵置。」

  而覃所費往往數倍。邸吏以聞,鄴命取足而已。會時及薦新,狀頭已下,方議醵率。覃潛遣人,厚以金帛,預購數十樹矣。於是獨置是宴,大會公卿。時京國櫻桃初出,雖貴達未適口。而覃山積鋪席,複和以糖酪。用享人蠻獻一小盤,亦不啻數升。以至參禦輩,靡不沾足。

  〔出《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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