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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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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旻之在牢山,使人告琅琊太守許誡言曰:「貴部臨沂縣其沙村,有逆鱗魚,要之調藥物,(逆鱗魚,《仙經》雲,謂之肉芝,故是欲以調藥也。)願與太守會于此。」 誡言許之,則令其沙村設儲峙,以待太和先生。先生既見誡言,誡言命漁者捕所求。其沙村西有水焉,南北數百步,東西十丈,色黑至深,岸有神祠。鄉老言於誡言曰:「十年前,村中少年于水釣得一物,狀甚大。引之不出,於是下釣數十道,方引其首出。狀如猛獸,閉目,其大如車輪。村人謂其死也,以繩束縛,繞之樹,十人同引之。猛獸忽張目大震,聲若霹靂。近之震死者十余人,因怖喪去精魂為患者二十人,猛獸還歸於水。乃建祠廟祈禱之,水旱必有應。若逆鱗魚,未之有也。」 誡言乃止。 〔出《紀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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