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何承天論罰


  宋何承天,義熙初,劉毅鎮姑孰,板為行參軍。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明其無心于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心。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罰之可也。」舊出南史本傳。

  按:此亦「推己議物,舍狀探情」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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