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此岸 | 上頁 下頁 |
| 二九 |
|
|
|
▼第十七章 七月流火 這天晚上我做了個可恥的夢,夢見自己把法蘭克給吃幹抹淨了,然後在夢裡帶著負疚的心情一直在考慮怎麼跟他攤牌說我不打算負責這件事。大概思慮得太久,第二天我醒過來的時候已經過了中午。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回想昨晚後來到底發生了什麼,我記得我跟法蘭克從Weeks橋上下來,正撞上步行回家的林染二人,這兩人面色潮紅,眼睛閃閃發亮,顯然大局已定,也不在乎有兩個電燈泡,而我跟法蘭克大約是各自心懷鬼胎,不知如何將這個晚上收場,正好一起去finale喝一杯。我一整晚都在懊悔自己一時頭腦發熱,把局面徹底搞砸了,於是喝得有點多。於是然後我就完全不記得了。想到這裡,我趕緊掀開被子看了一眼我自己——睡衣好好的穿在身上,皮膚上也沒有任何可疑情況。果然厚著臉皮做了那兩個人的電燈泡是個明智決定!我這麼想著,輕快的下床準備去廚房找點吃的。 林染坐在廚房外公共區的沙發上,在看她的考試資料。看見我從房間裡出來,她放下資料,用一種教導處主任般的眼神盯著我。我心下一哆嗦:難道昨晚果然還是出事了?? 事已至此,肚子餓也只能先放一放。果然林染合起資料站起來就把我推回了房間。關上門,林染問我:「你知道你昨晚做了什麼嗎?」 「我…」我想著怎麼能從林染那裡套出她知道而我不知道的情況,又不會白白的把我知道而她不知道的情況告訴她。想來想去,沒有折衷的好辦法,反正我知道的也不多,於是我豁出去了:「就是接吻了唄,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也沒什麼吧。」 沒想到林染倒吸一口冷氣:「你說我和Mike碰到你之前你們接吻了?」 「是啊。」我覺得林染的反應很奇怪。法蘭克當時的表現並不像初吻,林染為什麼一幅痛心疾首的樣子? 「你!」林染指著我半天沒說出句整話來。「你知道你那天在finale做了些什麼嗎?」 我在finale做了什麼?我試著回想,卻毫無線索。我喝醉之前顯然四個人都坐著在喝酒聊天,難道我喝醉以後公然耍流氓了?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林染冷笑了一聲:「你是不是要說你喝醉了,醉的連陳正浩是誰都忘記了?」 好像一盆冷水從頭頂澆下來,我愣在了當場。我百分百確定,我從沒在林染面前提過陳正浩的名字,即使是她問我的那會,我也不過是支吾搪塞過去了。「我。」我結結巴巴的問林染:「我喝醉了以後跟你們說起陳正浩了?」 林染用一種痛心疾首的眼神看著我,但隨即我發現,她痛心疾首的原因不是我:「你豈止是說起陳正浩了,你像祥林嫂一樣對我們說你在什麼情境下愛上了他,對他如何如何求之不得,現在又如何在等他來找你。我真應該把法蘭克當時的臉色拍給你看看。就算你不喜歡他,也沒必要在他面前說你如何患得患失的愛著另一個男生啊,更何況按你現在的說法,在去finale之前你還吻了他。這簡直是讓人家坐過山車嘛。法蘭克是個君子,但是就算是這樣,你也不能借酒發瘋任意妄為啊!」 我的大腦還沒有完全消化完林染到底說了些什麼,身體已經做出反應,我打開衣櫥拿了出門的衣服:「法蘭克現在在哪裡?我去找他。」 林染又冷笑了一下,隨即歎了一口氣:「你別找了,他們已經開車回紐約了。」她站起來,有點憐憫的看了我一眼:「這事兒我也沒辦法幫你,你要是還想跟法蘭克做朋友,得自己跟他說清楚。」說完這話,林染走了。而我茫然的坐回床上--我把事情徹底搞砸了。 長週末的最後一天在一片渾噩中過去。週二法官要開庭,頭一天晚上我莫名其妙的做了許多奇怪的夢,一大早出門的時候覺得就跟昨晚喝醉了一樣,灌下滿滿一大杯多加一份咖啡因的拿鐵以後,才算是有點撥雲見日。 今天S法官要聽的案子裡面比較重要的是兩個。一個是移民案件,背景是移民局大肆搜捕了麻省的一家工廠,逮捕了500名非法居留的外籍工人,把他們從波士頓送去德州關起來,又進行威脅恐嚇。媒體連篇累牘的報道,人道主義者為此義憤填膺四處奔走,初級法庭審判的時候,據說法庭外烏泱泱的都是舉著各種標語口號的人。然而這聽起來令正義人士熱血沸騰,可以大展拳腳的案例,其實很多看起來很美的案例一樣,其中關鍵的法律問題都是完全不相干且極其枯燥的。以這個案例來說,第一巡迴法庭需要解決的唯一的問題是聯邦法庭有沒有權力聽這個案子,跟其中的威脅,恐嚇,苦難,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另一個是一個煙民集體告萬寶路的案子,他們訴稱萬寶路用號稱低焦油的特醇香煙來欺騙他們吸更多煙。這類案子近年來從來沒有誰告贏過,不過這都不是我們關心的內容,在上訴階段,這個案子其實也只有一個法律問題,就是當聯邦法在類似問題上已有規定的時候,公民是不是還可以以州法為依據來起訴。這種問題的答案一向是可能可以,可能不可以。 S法官把萬寶路案分給了吸煙的Jose,說是可以對他起到警戒作用,至於移民案件,由於其受到的關注太多,S法官讓Michelle負責寫這一篇案例,正好給她將要結束的法官助理生涯畫上個圓滿的休止符。早會完畢,一直在外面等著的秘書送進來法官今早的第二杯咖啡,順便通知我們,由於移民案件旁聽者和記者眾多的緣故,今天的庭審所有工作人員需要由專門的出口進出審判室。 庭審如想像一般波瀾不驚。今日聽案子的三位法官包括第一巡迴法庭的首席法官Lynch,她是第一巡迴法庭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官,素以犀利可怕著稱。果然某個案子的律師沒有做好充分準備,在對他案件論點的描述過程中出現了一個邏輯漏洞,立刻被Lynch法官抓住,一番窮追猛打。我們眼看著這四十歲出頭的中年禿頭男律師在我們穿了西裝還覺得冷的法庭裡滿頭大汗,功虧一潰,心裡也不是不同情的。 好不容易輪到移民案件上場。看到雙方律師出場自我介紹,我就覺得不太妙。代表聯邦政府的自然是司法部的律師,而代表外籍工人的是麻省某鎮一個沒聽說過的律師事務所。果然,司法部的律師條分理析,對法官的各種問題遊刃有餘,而鄉鎮律師雖然比之前那個中年禿頭男要好一點,但是顯然疲于應付,對於各個法官的問題只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卻無法在回答中將法官巧妙的引向他所要辯論的方向。美國法律系統有其眾多過人之處,但也有內在無法改變的系統性不公平:一個人能在這個系統中獲得多少正義,和他能負擔得起多少錢的律師有關。所以普通民眾極少能告贏保險公司或沃爾瑪這種財大氣粗的集團,而民權類案件除非像Brownv. BoardofEducation那樣成功引起了NAACP這種法律資源豐富的非營利組織的關注,也極少能負擔得起很好的律師。我和Michelle對視了一眼,交換了一個雙方心領神會的無奈眼神。 庭審的這天S法官總是回家得很早,而我們這些被迫起了大早的助理和嘍囉們也相應得以早點回家。波士頓今日天氣很好,我換了雙跑鞋,把西裝丟在辦公室,坐車到麻省綜合醫院後慢慢沿著MemorialDrive走回HarvardSquare.這一天工作緊張,我完全沒有想起法蘭克,然而不知不覺Weeks橋出現在眼前,提醒我那天曾發生的,我記得與不記得的事。還沒有走到跟前,我已經喪失了所有勇氣,仿佛避人耳目一樣從旁邊穿了條巷子繞開了。 星期四吃晚飯的時候,林染說她這週末要去紐約看Mike,然後便不經意的提到,Mike和法蘭克暑期也住在一起,還有一間空房間,可供我和林染住,順便還可以打一場牌。在做了上週末那種事之後,我覺得去紐約還住在法蘭克那裡委實不太妥當。但是我無論如何欠法蘭克一份解釋和道歉,因此在背著林染查過紐約旅館價錢,發現我無論如何承受不起之後,也就昧著良心答應了。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