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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求仁得仁 求仁得仁。我不斷地想這句話。我想,如果法蘭克能夠一面和李博士的小師妹約會一面一如既往的和我吃飯聊天,確實說明他心懷坦蕩,並無雜念。而我既然過去一直期望和法蘭克能保持純潔的朋友關係,現在也算是心願得償。既然如此,我也應該拿出點應有的姿態來,顯得我王微並不是那麼小氣的人。 但我悲哀的發現,我就是個小氣鬼。 接下來的許多周裡,林染她們召集的飯局我一律找藉口推掉了,不知道為什麼,一想到法蘭克有可能在任意一個我們小團體的飯局中把小師妹帶來,而我需要不動聲色地作壁上觀,我便失去了面對這種場景的勇氣。我明白求仁得仁的道理,但這不意味著我做好了面對這種場景的心理建設。 法蘭克仿佛全無察覺一般,還是會時不時的約我吃午飯或晚飯。雖然其實我幾乎90%確定他不會選擇一個這樣的場合把小師妹介紹給我,也還是推脫工作太忙走不開而拒絕了。我在心裡明白我們現在各自所處的位置,但我並不自信如果見到他,我會不會露出點蛛絲馬跡來。到時候按法蘭克的性格還得斟酌如何既保持我的自尊心又得體地拒絕我,豈不是給人添麻煩。好在春天以來,亞洲的赴美IPO市場似乎進入了一個新的高潮,投行部和法律部都忙得不可開交,我常常需要獨自一人在辦公室和亞洲的投行部同事電話到半夜。這樣一來,時間其實也過得很快。 不用上班的時候,我會窩在自己客廳的小沙發上讀《追憶似水年華》。這是我從村上春樹的《1Q84》裡得到的啟發。青豆即將開始禁閉生活的時候,請Tamaru先生給她找一些書來打發時光。 「『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如何?』Tamaru說。『如果還沒讀過,或許是可以全部讀完的好機會。』 『你讀過了?』 『不,我既沒進過監獄,也沒在什麼地方長久躲藏過。人家說如果沒有這種機會是很難全部讀完的。』」 當一個人離群索居的時候,往往不可思議的多出大把時光來。我甚至去買了一把法式濾壓壺,從網上搜了個教程,開始自己做起法式咖啡來。第一壺咖啡完全沒有濾掉咖啡渣,失敗。第二壺喝起來像清水。第三壺好似沖了五碗水的土耳其咖啡。不過浪費掉一個週末的下午和半袋咖啡豆之後,我好歹做出了一杯能喝的咖啡。 我坐在沙發上品嘗自己的勞動成果,不知怎的,忽然想到那年夏天去法蘭克父母在紐約的家,我記得當時自己在那個諾大的露臺上看紐約的天際線,想著如果我接受了法蘭克,就可以隨時坐在這個露臺上喝茶看紐約夜景。彼時我大約是有些微的後悔的,但是當時尚可一笑置之,而今回想起來,卻覺得自己十分不智。人的心情果然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如果法蘭克能知道我今日的想法,大約也會覺得女人的心思不可捉摸吧。 現在我覺得,在情場失意的時候,跑步和工作是最好的消解。雖然它們絕不能使對方回心轉意,卻能夠有效的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上大學的時候我就明白,失戀時買醉是愚蠢的做法,因為醒來一切照舊,反倒是自己還要為喝醉時的失態增添一層懊悔。我還記得當年陳正浩和我分手的時候,我在陽臺上抽了很久的煙,曉培在一旁陪著我,我們一言不發,直到凍到渾身冰涼,第二天兩人都感冒了。現在想來,當年的自己雖然沒有買醉,這行為到底也不算怎樣光彩,這許多年過去,我想我大概算是學會了用更健康的方法來對抗失戀,這幾年地光陰,好歹沒有算白活了。 第二天剛上班,Linda來找我,說是K女王的組有一個新的上市項目,點名要我來做。 「你在跟我開玩笑吧?」自從上次事件之後,我對Linda說的話,總是要打個折扣。 「信不信由你。」Linda不置可否的說。「反正她的組給我們老闆寫郵件說這個項目一定要你上。不管這個要求是不是直接來自K女王,總歸是她的組。你沒有意見吧?」 「沒,沒有。」我有點結結巴巴地說。我以為自上次事件以來,我必然已經上了K女王的黑名單。現在看來,也許法蘭克說的是對的,她並沒有這麼快就判了我死刑。 「那就好。」Linda滿意地踩著她的高跟鞋噠噠噠地回去彙報去了。 投行部那邊很快發給我各種關於這個新項目的材料:工作組名單,時間表,管理層DD文件,等等等等。項目時間很緊,二月份剛剛起步的項目,公司希望能在六月底做完上市。也許正因如此,投行部指派了兩隊人馬。除了K女王和她的團隊之外,還有香港那邊的T姓MD以及她的兩三名下屬。 這位T女士在紐約也是名頭響噹噹的人物。她和K女王都是香港人,兩人身材相仿,同居高位,又都以火暴脾氣著稱。這邊的白人同事私下裡說兩人就跟失散多年的孿生姐妹似的。 這個項目恐怕會很有趣。我在心裡想到咱祖先頗有哲理的話: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開完第一次項目大會我就發現,K女王和T老闆這兩位老大並不是兩隻母老虎。確切地說,她倆更像兩隻共同狩獵的母獅子。開會的時候,K女王負責把握大方向和結構性的問題,T老闆則對細節關注到令人髮指的地步,恨不得連招股書的兩句話之間多出了一個空格她都能一眼看出來。K女王擅長會計問題,T老闆擅長公司治理,兩個人聯袂出席會議的時候,往往能從不同方向滴水不漏的把事態往對我們這方有利的方向推進,不費吹灰之力便把獵物收入懷中,讓我們這些旁觀者只有讚歎的份兒。 K女王有個奇怪的習慣——她喜歡把法律部跟她項目的律師當個外部律師用。一般的資本市場項目,法律部的律師只管承銷協議,法律意見書,以及項目進程中涉及到需要法律部過目的問題,其他如項目討論會,一輪一輪研究招股書怎樣寫的drafting session,法律部的律師們都是不過問的,僅由承銷商外部律師和上市公司外部律師協作完成。K女王的規矩是她所有的資本市場項目法律部要有人從頭跟到尾,每個有律師參加的環節,法律部都要有人參加。為此法律部頗有微詞。Linda就曾經恨恨的說,K女王就是因為不必像外部律師那樣按小時支付我們的律師費,所以才可著勁兒隨便用。 上項目沒多久我就開始懷疑Linda之前是騙我的。這個項目之所以必須要我上,是因為它太苦,法律部別的律師都不願意上,至於K女王點名要我之類的故事,多半是Linda編出來哄我的。按法律部通常的工作量來說,這個項目恐怕一個能頂上十個別的項目:K女王要求法律部全程跟著不說,T老闆那邊跟法律部對接的是香港團隊裡的一個加拿大長大的印度VP,此人項目伊始便得意洋洋的跟我說:「我最喜歡在週五晚上把我的意見發給外部律師,讓他們趕緊在週末加班改出來。」 「為什麼呀?」我挺不解地問他。 「他們這些律師,工作日做一小時和週末做一小時,都收同樣的錢。那何不讓他們週末加班呢?」 「可是人家也辛苦了一周,總該休息休息啊。」 我聽到他在電話那頭輕蔑的一笑:「我是甲方,他們是乙方。只要我週末在工作,他們就也應該在工作。」 我在電話這頭倒吸了一口冷氣,暗自覺得這個項目恐怕前路道阻且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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