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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第四十一章 Everybody Hurts

  很久很久以前,蕭世伯給過我一張唱片,是90年代初出的《校園民謠1》。裡面有一首沈慶寫的歌,歌詞裡說:「你知不知道,想念一個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對於沈慶,我一直只記得《冬季校園》裡漂亮的女生和白髮的先生。那首歌初聽的時候,我還挺不喜歡的,總是把它跳過去,因此被蕭世伯嘲笑沒有品位。

  法蘭克走了以後,不知道為什麼,我常常想起這首歌。有時候走在第六大道人來人往的街上,會自然而然的在腦海裡浮現出那個旋律,和景崗山幹幹的聲音,你知不知道,想念一個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12月的紐約既陰且冷,沉默的應和著我的情緒。

  法蘭克離開紐約前我在一個沒日沒夜的項目上。資本市場的潛規則是每年要上市的企業得在12月10號前後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完成上市,一旦過了這個日子,今年沒做出去的項目就得等明年,所以到了年底總有一些客戶希望能把三個月的工作量在三個星期裡做完。投行的基因缺陷之一,是隨時可以被客戶炒魷魚,我聽說過紅鯡魚招股書交表前半小時因為和公司發生爭執而被炒掉的壯烈故事,可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正因為如此,我們在每個項目上兢兢業業,不到最後一刻承銷協議簽字了,投行的承銷費到手,誰也不敢隨便跟客戶說一句狠話。於是每年十一月和十二月上旬大家都忙得人仰馬翻,好歹要讓客戶覺得我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人是一種很奇怪的動物。每天需要工作16到18個小時且週末無休的時候,我常常希望自己會突然生一場大病,這樣就可以短暫地偷一個懶,在家昏睡幾天。但事實往往不遂人意,我發現連軸工作的時候我皮實得很,然而一到大項目做完,終於可以透一口氣的時候,卻會晚節不保的忽然病倒,然後浪費掉項目之間本來可以鮮衣怒馬的時光。

  法蘭克離開以後沒多久,我生了一場大病。鑒於這個時間點和12月10號相差也沒有太遠,用邏輯的方法我很難推斷出到底這場病是因為項目做完了的原因多一些,還是因為情人離別的原因多一些。雖然主觀上我覺得後一個結論顯得風雅而深情款款,但理智告訴我其實還是前一個比較有可能。紐約在一夕之間就變成了對我來說只剩同事而沒有朋友的地方,我在家裡燒得暈暈乎乎的時候,也只能勉強爬起來自己燒一杯從前在下城的日本超市屯的方便面。現在沒有人專門讓Jane家的女傭給我做米粥了,如果在這個時候矯情起來,是要出人命的。

  人往往在脆弱的時候才開始思考人生,然後得出悲觀的結論。我在病得昏天黑地的時候,試圖思考過我和法蘭克的關係。我不得不承認,一旦和一個人耳鬢廝磨過再分開,無論這當中有怎樣的緣由,道理,原則,始終都是一個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的過程。儘管我覺得我從來沒有對法蘭克產生過天雷地火不顧一切的愛情,但和法蘭克分開其實是一個和從前離開陳正浩相比痛苦得多的過程。日常生活的細枝末節往往有滴水穿石的巨大力量。那個和你分享這些生活細節的人不在了,那些細節也變得不是滋味起來。

  我掙扎著從床上爬起來,去廚房給自己倒了一杯自來水。很久以前我讀過一篇陳升寫的文章,那裡面說,沒有哪個人,是離開另一個人,就活不下去的。

  我這樣勉勵著自己,默默的喝掉了那杯水。其實如果加了冰就更好了,我倒回床上去的時候這樣想,然後自然而然的,景崗山大叔的聲音又在腦海裡響了起來,你知不知道,忘記一個人的滋味,就像欣賞一種殘酷的美?

  這場病足足持續了一個星期。也許是我在心裡自暴自棄了,反正也沒有人管我,不如多做幾天狗熊。

  週五下午我收到蕭世伯的郵件:「貴校教堂這週末舉辦本年度聖誕音樂會,你和法蘭克有計劃來嗎?」

  我盯著郵件看了半天,才回想起來其實我還沒有告訴過蕭世伯我和法蘭克已經分開了。半晌,我按了回復鍵:「我打算來。一起去?」

  這個不解風情的人居然立刻回信補了一刀:「你家法蘭克同學不陪你來?我一直覺得他是真正喜歡音樂的那位,而你就是附庸風雅而已。」

  我咬著牙回了信:「他去亞洲了,我們分手了。」

  我盯著gmail的主界面看了五分鐘,蕭世伯的回信到了。一共五個字:「王同學,節哀。」

  去波士頓之前我做了充分的準備,塞了各種感冒藥和一整盒紙巾在包裡。一路上我都在不停地打噴嚏和流鼻涕,以至於有一個前排座位的花白頭髮老太太專門走過來問我需不需要幫忙。我搖了搖頭,謝過了她的好意。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給蕭世伯打電話,約他碰面吃午飯。蕭世伯說不如在餐廳見,我同意了,並且提議了Harvard Square裡的一家越南餐廳。

  剛坐下來蕭世伯就說:「王微,你去了紐約這麼久,飲食品味也沒有提高嘛,還是喜歡吃這麼不上檔次的東西。」

  我懶得跟他計較。「最近我經常聽你很久以前給我的那張《校園民謠 1》,忽然發現有些原來我覺得挺艱澀難聽的歌其實還是挺好聽的。」

  蕭世伯正色道:「那是因為你老了。我現在都聽花兒樂隊。」

  我哭笑不得。「那可不,您都四張了,我也不能永遠十八歲啊。」

  他仿佛若有所思:「嗯,不過其實你有勇氣離開法蘭克這樣的鑽石王老五而沒有不顧身份臉面的一哭二鬧三上吊,說明你的心態還有年輕的地方。」

  「是嗎。」我有氣無力的回答。

  「肯定是法蘭克想去亞洲發展,你想著自己的職業前途就沒跟他一起去,你們就分手了,對不對?」

  「差不多。」我一邊低頭把豆芽羅勒拌在麵湯裡一邊回答。

  「但是我猜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這個原因,可能連你也未必意識到了。」

  「哦?」我還在忙活著我的面。

  「其實你的潛意識裡很可能想的是,當年你沒有為陳正浩留在國內,現在也不能為法蘭克回了中國,不然的話,你不就白白的放棄了陳正浩了嗎?」

  我抬起頭來震驚的望著他。

  「你看,我猜對了吧。」蕭世伯得意洋洋的說。

  我想了一會兒,搖搖頭。「不對。雖然這樣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但我覺得我的決定其實跟你說的這個沒有任何關係。我只是覺得,我自私的想自己留在紐約,但卻不能更加自私的要他也留下來。」

  「錯!」蕭世伯大聲的說。旁邊一桌有兩個中年美國女人往我們這裡看,我覺得怪不好意思的。「你覺得自己好像很英雄主義的放他飛走了。但是如果你確定你們倆的感情,也確定自己不想去亞洲,真正的英雄主義是把這些都告訴他,讓他決定為你留下來。他可能會後悔,你也可能因此覺得始終虧欠他的,但這種為了兩人感情的前途而一己承受的心理負擔才是真正的勇氣,你的那些看似深明大義的舉動都不過是不願意承擔長期責任而已。」

  我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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