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洞房花燭,隔壁 | 上頁 下頁
二〇


  我擦擦嘴角的口水,聽見牆壁又傳來兩聲敲擊聲。

  敲牆是我的習慣,因為懶,我平時有事總喜歡用敲牆來傳遞信息。

  一聲:飯好了,過來吃飯。

  兩聲:有點事需要你幫忙,方便的話過來一趟。

  三聲:有「小強」,救命!

  四聲或者四聲以上:對不起!本人在釘釘子。

  某人一大清早叫「救命」,該不是遇到什麼事吧?

  一想到他的傷,我驟然清醒,連衣服都沒換,穿著睡衣沖進隔壁房間。一進門,只見葉正宸半倚著牆壁站著,帥氣的面孔在米白色的休閒衣褲的襯托下格外清爽,有種晨風拂過的感覺,似乎還帶著薄荷的清香。

  我本來就急得上氣不接下氣,又看見讓人血脈賁張的帥哥,差點被憋死。我使勁兒拍拍胸口,喘過氣來,否則一大清早被帥哥驚豔死,我也死得太冤了。

  「這麼急……找,我什麼事?」

  「我的冰箱裡怎麼塞得這麼滿,我想放幾瓶啤酒進去都不行。」

  我氣得又是一口氣沒喘上來,憋了好半天才說出話:「你十萬火急就為這個?葉大少爺,你難道不知道把東西拿出來,就能把水放進去?再說了,你的傷還沒有痊癒,為什麼要在冰箱裡放啤酒?」

  「我……我說過我很急嗎?」

  「你明明敲了三聲。」

  「哦。」某人面帶微笑告訴我,「我怕你聽不見。」

  「……」我要吐血了。

  「你快點幫我把這些東西都處理了,我看著煩。」

  我深呼吸,對自己說:算了,我一個未來的醫生何必跟個病人一般見識。如是數次,憤懣的情緒才算平復下來。

  我走到冰箱前,打開一看,裡面的確堆滿了水果。這些水果都是大家來探望葉正宸時送的,我一直很努力地幫他消滅,無奈大家太熱情了,熱情得超出了我的能力範圍。

  我從冰箱裡拿出兩個大桃子,洗了洗,一個塞進嘴裡,一個塞到葉正宸的手裡:「吃吧,大少爺,多吃點水果降降火氣。」

  「咦,你怎麼這麼瞭解我,竟然看出我最近火氣旺。」

  早就習慣了他的一語雙關,我冷冷地瞥他一眼:「哼!你什麼時候火氣不旺過。」

  我坐在他床邊,狠狠咬了一口桃子,桃肉入口,清涼柔軟,甘甜多汁。葉正宸拿著張紙巾幫我擦嘴角的桃汁,他離我好近,無可挑剔的面孔讓我有些失神,恍然未覺新鮮的桃汁順著嘴角往下流,流過我僵硬的下巴,滴在我的衣襟上。他手中的紙巾便順著我的下巴一路往下,輕輕滑過我的頸項,若即若離的指尖把他的溫度留在我的肌膚上……

  腦海中又飄過他昨晚的眼神和話語,我頓覺得熱血從身上湧到臉上,熱辣辣的。因呼吸困難,我的胸口不斷起伏,幾滴桃汁已在我胸前的衣襟上暈開,像極了一簇簇嬌羞的花蕾……

  他的眼光落在我的衣襟上,目不轉睛地盯著幾滴桃汁,就在我以為他會繼續向下時,他的手驟然停住。

  然後,他攥緊拳頭,把紙巾揉皺在手心裡。

  氣氛有點異樣,我往旁邊蹭了蹭,本著沉默是金的人生準則,低頭默默地啃桃子。葉正宸也在我的身邊坐下,側著臉看著我吃桃子,一直看著。他的眼光比X光的穿透力還強,比激光的熱度還高,看得我熱血一陣陣地往心口湧。

  最後,被他看得實在忍無可忍了,我拿手遮住臉:「別看了,人家剛睡醒,臉沒洗,頭髮也沒梳。」

  「難怪……」

  我以為他會說:難怪這麼醜。

  結果,他說了句標準的葉正宸式的對白:「你連內衣都沒穿。」

  他的話音剛落,我比來的時候更快地消失了。

  跑回公寓,我直接鑽進被子裡,紅透的臉埋進枕頭裡。我從未嘗試過這種感覺:全身滾燙,心跳快得要失去控制,腦子被他剛才熱情的眼神塞得滿滿的。

  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彎起,直到嘴角抽筋。

  許多人說愛情很苦,那是因為它甜的時候……太甜了。

  愛情?是的,愛情!

  儘管我由始至終都不敢面對這個事實,可我確實愛上了他,在很早很早以前。至於早到什麼時候,我已無從追溯。

  那麼現在該怎麼辦?是該懸崖勒馬,明哲保身,還是不顧一切地往萬丈懸崖下跳,即使粉身碎骨也無怨無悔?這個抉擇讓我一個上午心緒不甯,根本沒心思聽課,連教授什麼時候下課離開我都沒有留意,直到接到秦雪約我吃午飯的電話,我才從夢遊的狀態中醒來。

  人流擁擠的食堂裡,我在秦雪對面的位置上坐下。明媚的陽光從落地玻璃窗射進來,正落在我身上,我卻有些冷,骨頭都在打顫。

  「有些話我不該說,可我當你是朋友……」秦雪幽幽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對埋頭吃東西的我說,「小冰,葉正宸換車的速度快,換女人的速度更快。他這個人,喜歡追求新鮮刺激。」

  他換女人的速度有多快我不清楚,但我認識他五個月,他換了兩輛車。

  秦雪淒然一笑,極冷:「女人的美貌興許能維持十年八年,新鮮感能保持多久?一個月,兩個月?」

  我回答她:「從生理學角度說,有些新鮮感和刺激僅能維持十幾分鐘。」

  她苦笑:「看來你什麼都明白。」

  我和秦雪在食堂聊了一個多小時,秦雪說的話比我們認識的這幾個月裡說的話都多。她告訴我,她剛來的時候,葉正宸對她非常好,陪她買東西,幫她整理房間,還幫她修家用電器,早上葉正宸載著她去上學,晚上載她回公寓,她犯頭疼病,他半夜去給她買藥。

  有一次,他去北海道開會,也帶上了秦雪,他們在北海道玩了半個月,過得很開心。

  然而,當她死心塌地愛上他之後,他卻失去了最初的新鮮感,對她再也提不起興趣。

  秦雪越是努力爭取,葉正宸越是刻意回避,對她漸漸疏遠,冷淡。秦雪為此大病一場,在學校的醫院裡躺了一個星期。葉正宸經常陪同教授去住院部查房,卻未踏入她的病房半步。她出院那天,看見他開著嶄新的跑車,載著一個女孩經過。女孩染著金黃色的頭髮,穿著超短裙,濃密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一個漂亮的芭比娃娃。

  有人告訴她,那是田中教授的女兒田中裕子。之後……

  之後,可想而知,沒有女人是他最後的終點。

  秦雪說,她恨他,同時也忘不了他,畢竟他們經歷過沿途美好的風景。

  秦雪說,她告訴我這一切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不希望看到我步她的後塵,犯她犯過的錯。

  我豈會不懂?

  女人往往很天真,明知他不是你的良人,明明看見許多前車之鑒,明明清楚花花公子的遊戲規則——愛只有今天,沒有未來,沒有承諾,卻總是傻傻地以為,像飛蛾一樣撲到火裡,自己會是他的最後一個。

  殊不知,你不是他的終點,但他,是你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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