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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結論:「報應」,僅是一種文化現象

  顯然,在盜墓者身上出現的這些「遭報應」現象,並不可信。

  除了上述的一類報應方式,「天打雷劈」也是一種民間常說的懲罰手段,如《子不語》中的「雷誅王三」(詳細本書《奸屍篇:盜墓者奸弟媳屍後遭到嚴懲》)。這些故事,不少出自志怪小說、傳言野史,本身就是虛的,真實性打折,合理的解釋應該把它當成一種文化現象,有文學的虛想成分。

  報應是民間對惡人的一種咒駡。如,廣川王劉去的所謂「發塚」之後左腳生爛瘡報應一事,便值得懷疑,史上並不見記載。但從史書上看,劉去確實是一個惡人。《漢書·景十三王傳》(卷53)記載,劉去年少時就是一個實足的流氓,生性暴虐。其祖父劉越多次勸他少做壞事,可他始終不學好,最後連家也不回了,時常在外過夜鬼混。十四五歲時,家裡讓他跟老師學習《易經》,因為老師多次勸諫惹他不高興,竟然暗暗派手下人去刺殺老師父子。在飯桌酒席上也沒有一點正行,喜歡讓女戲子赤裸全身坐在他大腿上,以此取樂。這還不算,其對待身邊妻妾的方式,比盜墓更令人髮指。

  劉去身邊的姬妾眾多,只要他認為某女人對他不忠,便會用殘忍的手法進行制裁。史書上記載的手法有:一是「生割灌鉛」,「去縛系柱,燒刀灼潰兩目,生割兩股,銷鉛灌其口中」;二是「肢解烹煮」,「置大鑊中,取桃灰毒藥並煮之」;三用棍搗戳陰道,「椓杙其陰中,割其鼻脣,斷其舌」;四令女人脫光衣服,將燒紅的鉻鐵共灼赤身裸體的女人。另外,還有針刺手法,「不服,以鐵針針之,強服」。在施暴的同時,劉去還逼著身邊的其他姬妾在旁邊「觀摩」,「召諸姬皆臨觀,連日夜靡盡」。可以說,劉去疾是個無惡不作之徒,先後如此這般被他殺害的如花似玉美女有16人。多行不義必自斃,最後被賜自殺。如果要說有報應,這應該是真正的報應了!

  實際上,所謂的報應是不存在的,即使真的因為盜墓而發生意外事故,也應是一種機緣和巧合。但是,報應不存,恐懼會永存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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