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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還能說什麼呢?那時候我只是個20歲左右的孩子。我的內心還沒有強大到敢於跟所有人的標準抗衡。當我的標準和別人的標準衝突的時候,首先就是懷疑自己,其次是懷疑巴特爾……怎麼也不敢去懷疑除我們之外的那麼多人。

  媽媽就這樣說我:人人都說不行,就你自己說行,難道別人都錯了,只有你對了?

  於是,我懷疑……

  巴特爾一再妥協,仍然不能抵消這種懷疑。因為他的妥協,反倒讓我覺得,別人說的是對的,否則他為什麼會按照別人的標準改變自己?

  那個時候的我,真是天真。

  我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從來沒有想過巴特爾的內心。他一再妥協,我一再緊逼……從那張沉默的、從來沒有過多強烈表情變化的臉上,我看不出他內心的巨大波瀾。

  他最終的突然離開,給了我一個最冷酷的背影,一次最殘酷的打擊,一段最難忘的回憶。從來不知道生活是什麼,愛情是什麼,人是什麼的我,忽然什麼都知道了。我在瞬間內知道了一切,知道了,我即使是被這個打擊打進了十八層地獄,也只能自己苦苦掙扎,而決不能指望他伸出手來拉我出去……這是我們之間最好的結局。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那樣,如果我有一個女兒,在初戀的時候愛上了像巴特爾一樣的男孩子,想跟他去草原上生活,我會同意嗎?——我不會同意。

  很多朋友聽了我唱的《黑緞子坎肩》都問我,這首歌是不是唱給巴特爾的。當然不是。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那麼持久的愛情,如果我說是,這首歌是唱給十年前的那段感情,那就太假了。事實上,傷痛癒合雖然需要一個過程,但終究還是會癒合,癒合到無論如何用力觸碰,都再無一絲新鮮的痛感。所謂回憶,就像咀嚼一段甘蔗,把甜美的汁液吞下,把無味的渣滓扔進垃圾箱,給自己平淡的現實生活一些額外的養份罷了。

  任何一個特定的人都只能屬於一個特定的歷史年代,過去的就是過去了。為過去的一段感情守永遠的節,大概只有像梁祝那樣化了蝶的才能做到。

  回憶很美好……

  但是現在的我,只想為自己歌唱。

  49

  我非常願意轉移注意力,講講我們的宿舍。

  女孩子在一起,總是是非特別多,也許是四年大學生活看多了宿舍裡女孩子之間不斷地分化組合,我至今不大敢相信女性之間會有真正的、恒久不變的友誼。女孩子是最奇妙的了,她們即使是互相間非常不喜歡,仍不妨礙她們手拉著手在一起逛街、上自習,坐在一張桌子旁邊說說笑笑地吃飯。為什麼?因為害怕孤獨。極少有女孩子敢於獨來獨往,她們必須要拉上一個或幾個同伴心裡才有底。這裡面也有傳統觀念的原因,女孩子似乎是從小的時候開始起,就要找一個夥伴結伴去上學,課間時結伴去洗手間,結伴做遊戲,這樣的女孩子在人們眼裡才是正常的。一個男生誰也不理,天馬獨行,在別人眼裡可能是個性和獨立的表現,如果女孩子也這樣,大家就會懷疑你性格有問題,不討人喜歡。

  大概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吧,女人一定要找個伴。大多數女人之間的友誼都結束於她們各自嫁了人或有了男朋友之後,她們互相間不需要了,也就完全不能容忍對方的缺點了。當她們互相需要的時候,她們彼此之間特別寬容。跟男朋友揭自己女友的老底,是很多女孩子的戀愛話題之一……。當然,也有好多結了婚的女人有所謂的閨中秘友,不過誰知道呢?我就認識一些這樣的已婚女人,她最把你當作知心朋友、深更半夜打電話給你的時候,就是她跟老公吵架的時候。那個時候她真信任你呀……跟你哭訴、回憶、感歎……甚至毫不吝嗇對你的誇獎……如果你相信了,被感動了,跟她一起義憤填膺地批判她的老公,甚至激動之下向她透露了關於她老公的一些不利消息,以鼓勵她離婚——其實離婚的說法是她自己先提出來的……好吧,那你就等著後悔吧。人家兩口子轉眼就和好了,那個男人仍然是她的上帝,而你呢,卻因為曾經詆毀過她的上帝而成了她最恨的敵人。

  跟巴特爾剛分手的時候,我不願意跟別人說這件事。我不願意看到別人臉上流露出那樣一種隱約的快意:看,終於分手了吧,我早就說過不行!我一個人苦苦地熬著,挺著,心靈深處與生俱來的堅韌忽然爆發出力量,我不知是想給誰看,就是不想倒下。有一天吃過晚飯,我坐在窗外的桌前看著外面發呆,宿舍裡只有我一個人。想起過往種種,心如刀絞,淚如雨下。這時老五回來了,看我那個樣子,吃驚地問我怎麼了。我實在太脆弱了,也堅持不住了,我正想跟她說一說我的痛苦,她一個老鄉在外面喊她一起去買東西,她清脆地答應了一聲,馬馬虎虎地跟我說了一句:我出去一下,就風一樣地走了。我繼續孤獨地、痛苦地坐在窗邊,眼淚把衣服都打濕了……從那以後,我再沒有跟任何人說起過自己的事。

  我一個人騎車去北圖、北航、香山、北海,最多時一天騎了五個小時的車。強烈的內心煎熬和體力消耗讓我很快瘦得脫了形。那個時候我最信任的人是北航的那個研究生,他的宿舍裡只有兩個人,那個人年齡比他還大,還成熟,一看我去了就自覺地離開。一般到他那裡的時候,我都是騎車騎得非常累了,坐在他床上斜靠在他被子上,不怎麼說話。他每次都很高興,用酒精爐給我做飯吃,有時還專門出去買荷蘭豆炒給我吃。在他面前我是特別放鬆的,因為我不愛他,不在乎他怎麼看我。我總是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臉色不好看,經常不耐煩地批評他。他總是笑。有一次我不知找了個什麼茬兒又開始說他,他聽了半天,笑笑說,你算了吧,不就是失戀了嗎,有什麼了不起的。我住了嘴,吃驚地看著他。他說:你不告訴我我也猜得到,要不是失戀了你能成天往我這跑。又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睜大眼睛好好再找一個。他的南方人的大眼睛裡掠過一絲痛苦,這痛苦幾乎打動了我……後來我看到有人說,治療失戀的最有效的藥方就是戀愛,再去愛一個人。我卻不同。失戀以後成了驚弓之鳥,再不敢輕易把自己交出去,怕承受不了那愛情的重量。

  我脆弱得像一片薄薄的玻璃。只有誰都不去碰,才能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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