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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他很奇怪,問我既然對婚姻感到恐懼,為什麼還要決定在五一結婚。我告訴他,人都有自信與衝動的時候,同樣也會後悔和猶豫不決。當時我確實想跟歐陽恬結婚,但後來就沒有這種自信了,變得猶豫不決,因為我不敢保證自己能讓她一輩子幸福。這一點我不能欺騙自己,更不能欺騙恬恬。

  後來呢?我緊張地望著方立民,就像一隻站在桌下苦候主人把骨頭扔下來的小狗狗。

  方立民端起杯子的時候不經意地看了一下表,說,童志馬上緊張了,問我現在還愛你嗎。

  那你是怎麼回答的?

  我說我當然愛她,我對她的感情什麼時候都沒變,我只是怕自己達不到她的要求,讓她失望。我怕自己不能讓她一輩子都得到幸福是因為……方立民突然又停了下來,似乎有些為難。

  你說吧,說什麼都沒關係。

  方立民沉默了一會兒,重新鼓起勇氣,我說你可能還不知道,歐陽恬對她父親有一種近乎病態的崇拜,她老是不知不覺拿我跟她父親相比。她的父親確實完美,也讓人尊敬,這我承認,可我覺得自己特別冤枉。我就是我,不是一個替代品,也永遠不可能成為她的另一個父親。

  別墅之夜

  今天大概是我們這幾年來最坦誠相見的一次談話,儘管方立民是用轉述的口吻,我聽著依然不是滋味。

   心裡有說不出的沉重,表面卻要裝得若無其事。這很痛苦。可是假如這痛能換來以後的甜蜜,能找回過去的和諧,就是比這個更苦更痛我也心甘情願。

  方立民又一次悄悄看表,被我看在眼裡,我真恨不得一把將他的表摘下來扔到大街上去讓車壓碎。都什麼時候了,他還三心二意。可一張嘴,話就口不對心地說了出來,你還有事嗎?有事就去忙吧。他忙說,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六點半……還有課。我的聲音馬上就變了,是德語課?他點了點頭,特意再次解釋,恬恬,我跟小王真的只是師生關係,不是你想像的那樣。

  不用看鏡子都知道自己現在是一副什麼嘴臉。

  方立民一看不對,趕緊說要不我打電話去取消吧,少上一次也沒關係。說著拿出了手機。我也不知發了什麼邪,當即撲過去阻止並堅決要他馬上就走,他也知道我憋著一腔邪火,偏要跟我推來搡去就是不肯離開,我心裡翻騰得猶如火山口上的熔岩,最後終於噴發,你到底走是不走?你不走,那我走!

  頭也不回地沖出星巴克,攔住一輛出租就跳了上去。

  我承認德語教師不過是個藉口,真實的理由還是因為方立民,因為他的坦誠,我明白了推遲結婚的原因,卻也因此再次遭受打擊。我腦子又亂了,一時無法接受,我必須離開他獨自好好想一想。

  曾經以為兩人相愛就應該毫無保留,應該無話不說。我是這樣要求方立民的,他也點頭答應過。可是,心裡裝這麼大的事他隻字不提,他居然防範得滴水不漏,他寧肯把心裡話告訴一個不相干的人。我恨他,恨他瞞我瞞了這麼久,恨他不肯相信我,恨他根本就沒有把我當成他最親近的人。

  心裡話不是只跟最親的親人說嗎?

  夜幕降臨,我像個遊魂似的飄在街頭,沒有方向也沒有目的。肚子餓得咕咕直叫,心裡藏著無限悲哀。原來方立民是患了將來恐懼症,既然這樣他為什麼要跟我求婚,為什麼又要把這些委屈埋在肚子裡發黴生銹?為什麼要等到快結婚的時候才說出來?我真不明白,他為什麼對將來沒有信心?一想到這些年在一起的甜酸苦辣,一想到我們曾經那樣相愛,我真想放聲大哭一場。

  就在我茫然無助走投無路的時候,小姨突然打來電話,一聽到她的聲音,我眼淚差點掉下來。

  我小姨名叫汪梅蘭,梅蘭是她的筆名。她是中國言情小說的代表人物,擁躉遍及全國各地,已經出了二十幾本小說,幾乎都在排行榜上,經常在各地搞簽售活動。

  小姨是我從小到大的偶像,也是我最崇拜之人。我對她的記憶是從小學二年級開始,我永遠記得她那時候的模樣,一條牛仔褲,一件掐腰皮夾克,非常隨意的裝束。她見到我似乎有些緊張,馬上蹲下來跟我說話,剛開始我還有些害羞,不過很快就跟她熟悉了,因為她居然有耐心聽我喋喋不休講述學校的事情。

  小姨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迷人的魅力,讓人忍不住想去探索。比如,她穿著時尚,可脖子上卻一直戴著一個雞心項鍊。九十年代初雞心項鍊也許還能視作一種時尚,可現在還有誰戴它呀?小姨就能不棄不離自始至終戴著這個老古董。我猜,那一定是小姨過去的情人送給她的禮物。

  小姨盛名之下,沒有半點架子,不僅對老媽言聽計從,對我也溺愛得無以復加,只要我喜歡,不管這東西國內有沒有,下一次見面一準買來。當然,這個下一次很可能是一年以後,因為她很少去我們G城。我攢了好些玩意兒,比如帶水鑽的髮夾、紮頭髮的絲帶、法國面具、音樂盒、隨身聽答錄機、隨身聽CD機、原版外國CD、臺灣出版的畫冊、小項鍊小手鏈等等,總之,所有女孩子喜歡的東西都是小姨送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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