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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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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教授毫無察覺,慢吞吞地說:「如果你能改變把東西亂放,還有亂花錢的毛病,我會很高興的。」 「我怎麼亂花錢了?在北京做雜誌,穿衣裳品味稍差點就會被人笑話的。」 「可是品味並不單純是穿衣吃飯吧?擺這些排場有什麼意思?內涵難道不比外表更重要嗎?我覺得穿著得體就是最高的品位。你看我,終年就這幾套西裝,沒誰說我寒磣的。」 「那不一樣,你是大學老師,只要穿著得體就好,天天換衣服反而顯得輕佻;可我是做媒體的,要是破衣爛衫會被人說三道四。」 「誰讓你破衣爛衫了?不過是讓你少買幾件。你那雙古琦的皮拖鞋,得三四千一雙吧?那種樣子的皮拖鞋你已經有好幾雙了,犯得著再買一雙嗎?」 「那不一樣。那是今年的新款。以前的那幾雙款式已經不流行了。」 「我看著都差不多。」 「你懂什麼?」 「我不懂,就你懂。不要以為出了兩本書就成大學問家了,我好歹也是個大學副教授,怎麼就什麼都不懂了。」 「這是兩碼事。我說的是時尚,不是學問。」 「你就是趕時髦,淺薄,追慕虛榮。」錢教授一下子給妻子定了三條罪狀。 可意火了:「我就趕時髦怎麼了?我花的是自己的錢。」 錢教授也火了。他姓「錢」,可是最不能提的也是「錢」。 「你不就是比我多掙了倆錢兒嗎?了不起了。用得著這麼天天掛在嘴邊嗎?錢多怎麼了?錢多就學問大?我錢掙得比你少,就什麼都不懂,連發言權都沒有了?」錢教授說著,很有氣節地抱起被子,做出一副不屑跟「女子與小人」計較的態度,氣乎乎搬到客廳去睡了。 可意呆呆地看著屋頂,想不明白自己一場關於性技巧的討論怎麼就上升到賺錢與學問的高度上去了。她有點懷念新婚時的自己與錢教授。 他們是閃婚。五年前,可意還是個藉藉無名的文學女青年,在大連一家出版社做製版,來西安旅遊時認識了教古漢語的大學講師錢先生,兩人一見鍾情。分手後天天打電話,有過通宵不眠的經歷。有一天淩晨時錢先生說:「可意,我算過了,我們這個月的電話費早就超過從大連飛來西安的機票錢了。」 可意很纏綿地問:「你的意思是要我飛去西安看你嗎?」 錢先生說:「我的意思我們應該永遠不分開。」 這麼著,可意就又飛到了西安,兩個人迅速舉行了婚禮,告別各自的單身生活。 新婚時,可意因為沒了工作,兩個人的生活很拮据,每天為柴米油鹽算計,量入為出,掰斤擘兩。而可意又是典型的才女脾氣,頂不能為生活瑣事煩心的,晚飯是自己做還是叫外賣對於她來說是天大的難題。於是只有夜以繼日地寫稿,一來補貼家用,二來也是逃避現實。終於,在出版第二本書後,她被北京《紅顏》雜誌高薪聘為執行主編。從此開始了夫妻兩地分居的生活,迄今已經三年多了。 這三年裡,他們只有在週末或節假日才能偶爾一聚,開始還會充滿「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的浪漫激情,久而久之就成了習慣,成為生理週期的一部分。見與不見,愛與不愛,性與不性,都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了,成為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一個婚姻的標點符號,而且還不知道標在哪個斷句中最合適。 可意望著床頭櫃上的玫瑰傷感地想:時間與金錢,都是婚姻的天敵,愛情和性欲在它們的面前,不堪一擊而無能為力。 第三章 為何愛上已婚的他 1、 陸雨回到了大連,咪兒回到了上海,可意回到了北京。可是陳玉卻決定飛離北京,用一次新的旅遊來悄悄紀念自己的結婚十三周年。臨行前夜,四個好朋友在網上聊天。 陳玉問大家:「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來:還記不記得,我們之中是誰最先認識慧慧的?」 大家一時沒反應過來。 陳玉說得再明白些:「記不記得慧慧是怎麼加入我們的?」 咪兒先想起來:「是她做了一個關於我的採訪。採訪我的記者不算少,可是她是最特別的一個,所以後來我們成了朋友,然後我通過她認識了你們。」 可意說:「不對,是我安排她去採訪你的。此前她是我們雜誌社的一個編外娛記。她採訪了你以後,一直對你讚不絕口,說你不像普通的小明星,有個性有內涵,是可以做朋友的那種人。所以說,我認識她在你之前,認識你則在她之前,只不過和你做朋友卻是因為她。」 陳玉也說:「這就對了,我就是在你們雜誌社見到她的。有一次她去交稿,我也去交稿,你替我們做介紹,然後咱仨一起吃了頓午飯,就這麼成朋友了。」 可意全想起來了:「我記得是陸雨介紹我認識慧慧的。」 陸雨不確定:「是嗎?我可記不清了。我怎麼覺得是我來北京考MBA的時候,你們介紹我認識她的呢?」 「不是這麼回事兒。」可意說,「最早是有一次你打電話說,有個女孩挺喜歡寫作,寫了點東西,希望我給看看,批評指正一下。我說那你讓她直接找我吧。就這麼著認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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