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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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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導遊的小費 ——國際慣例的小費制度在國內難以實施,甚至於外賓團給的小費也不能到導遊的手中,所以那些外國佬不明白,每天都要為導遊和司機付出一筆小費,而導遊和司機為什麼還不能笑臉相迎,還是不能幫他們搬搬行李呢? 導遊獲取報酬的另外一個途徑是來自于客人給的小費,這也是國際慣例。 在《導遊人員管理條例》修訂前,我國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費的,客人主動給也不能收。修訂後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有了微妙的變化,只規定導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前者是強制性規範,導遊員不能有絲毫的違返,後者呢?是任意性規範,給了導遊比較大的空間,只要導遊沒有索取小費,這部分收入就是合法的。 在國外,導遊基本都自由職業者或者兼職人員,在擔任導遊時沒有固定的收入,其收入的一部分就來自于客人的小費。只要導遊按照旅遊合同的規定提供了服務,旅遊者應當給他們一定數量的小費。歐美各國都是如此,小費的數額差別不是很大。美國導遊的日收費在160—200美元,也有個別地區偏低;日本導遊服務的收費比較高,日收費(8小時)達298美元。英國導遊服務收費在130—200美元,個別地區低於100美元;義大利導遊服務日收費在100—200美元之間。 以上涉及的都是發達國家的小費收取標準,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小費的標準當然不能與他們相提並論。如今入境團給小費的標準大概是導遊和司機每人每天10元。就是說接待一個20人的入境旅遊團,導遊每天可以得到200元的小費,司機也是一樣,而習慣的做法是以住宿的天數為標準。 在法律上說來,導遊收取小費是沒有障礙,可是實際生活中呢?導遊憑收取客人的小費而安身立命,這種方式在我國行得通嗎? 2004年8月,廣東中旅推出VIP團,在行程中取消購物安排,使得導遊無法再從購物這一環節中賺取回扣。同時,作為補償,建議客人每天向導遊支付20元小費,這20元小費實行自願原則,服務滿意就給,服務不滿意,可以不給。應該講,這似乎不失為一種解決當前導遊瘋狂帶客人進店購物惡疾的良藥。可事實又怎麼樣呢?廣東中旅推出該團已有一段時間,電話諮詢的很多,卻無客人交錢成行。 就此事國內媒體進行了大量報導,出現了三多三少的情況:媒體爭論多、定論少;行業內附和多、跟進少;消費者方面是反對多、贊成少。奇怪的是,為什麼媒體從來沒有報導過與此事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導遊的看法呢?導遊難道就此事沒有發言權嗎?還是導遊又一次被忽略了呢? 聽聽導遊對此事的想法吧?百分之一百沒有人願意帶這樣的團,為什麼呢?每人每天支付20元就能保證導遊的收入嗎?其中10元還要給司機的。全陪呢?這種VIP團一定要有全陪的,難道他就不要小費了嗎?20元怎麼分啊?參加這種團的人畢竟是少數,團隊的人數不會太多,因為VIP們都會算帳,多一個人服務就少了一分。20個人的團隊已經算是大團了,即使是20人的大團,導遊得到的小費一天不過200元,還要起早貪黑的。不要以為一天200元就很多了,導遊不是每天都有團帶的,再說出團前一天要做準備工作,送團後的一天還要去報帳,而且是只算夜晚,不算白天的。帶這種團還要面對諸多的壓力,參加這種VIP團的旅遊者要求會比一般的遊客更挑剔。再說還只是建議而已,給不給還得看他們滿意不滿意!讓VIP團的遊客滿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會按照高標準嚴格要求導遊,甚至會到了雞蛋裡挑骨頭的地步。 聽聽旅行社怎麼對導遊說吧:「這種團就當是幫公司吧,義務勞動一下。改天補你一個購物團,大團!」購物團比VIP團更受導遊的歡迎,這說明小費制的實施根本無法保證導遊的收入,那VIP團受不受旅行社的歡迎呢? 同時,經仔細調查一下後發現,此舉並非什麼新招術。早在2001年,廣東曾有兩家旅行社推行國內遊小費制度,但卻並不受客人歡迎,以致旅行社不得不取消該制度。廣東南湖國旅曾推行此制度,然而在該社連續推出的十個團隊中,居然沒有一個客人給小費。這說明,小費制度在我國,至少在目前是推行不下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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