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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非要給男人看嗎?」

  「廢話!女人不是給男人看的嗎?」

  「也可以給自己看,給同性看。」

  「那是騙人的,給自己看?給同性看?為什麼?還不是等自己和同性都認可後再給男人看!不和你說了,我要遲到了。」

  「你有約會嗎?不是說讓我請你吃飯嗎?」

  「先欠著,我今天有事。晚上給我開門。」說完,她急匆匆地飛了出去。

  我看著她的背影愣了一會兒,女人真的就是給男人看的嗎?我的打扮一直是給自己看的,我喜歡怎樣就怎樣,我怎麼沒意識到我要給誰看?算了,不想了,上班吧。

  我的宣傳策劃已經在實施中,劉總把它拿到會議上得到了一致通過,大家對它很感興趣,我倒沒什麼感覺,劉總卻驕傲的很,看他的表情,似乎這是他的作品一樣。也許,他是在向員工證明一個事實,我是個人才,而非擺設;抑或是他愛屋及烏。

  我在辦公室翻看一本米蘭·昆德拉的書,正為他的思想所震撼的時候,劉總熟悉的敲門聲響了起來。

  「曾琳,我的辦公室有你的電話。」

  我站起身:「誰會把電話打到你那裡?」

  「不知道,是個男的。」

  「鄒凱吧,這小子又耍我們。」

  「不是,他的聲音我聽得出來。」

  我拿過電話:「你好,哪位找我?」

  「曾琳,是我。」

  韓鵬飛!!!

  「你怎麼會知道這裡的電話?」

  「你告訴我的!」

  「我什麼時候告訴過你?」

  「你忘了,你用我的電話請過假。」

  天啊,那天在醫院喝豆漿的時候,怪不得,他在我用完電話後,擺弄那麼半天!

  「曾琳,對不起,我是打你手機總打不通,沒辦法才打這個電話的,你的手機怎麼不開?」

  「昨天走路時被人偷去了。你說你沒想打這個電話,為什麼把這個號碼記下來?」

  「以備後患嗎,現在不就派上用場了!」

  「說吧,有什麼事?這個電話是我們總經理的電話,不是公用電話,有事快說。」我抬頭看坐在那裡裝作看書的劉總。

  「你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了嗎?」

  「今天?什麼日子?」我忽然想起,但還是裝作不知。

  「我們的結婚紀念日。」

  「這個日子還有必要記住它嗎?我想我們該過離婚紀念日。」劉總抬起頭看我,怪怪的眼神。

  「你旁邊有人嗎?」鵬飛問。

  「有。」

  「那你說話一點也不注意。」

  「我說錯話了嗎?有沒有人,我都會這樣說,我說的不對嗎?」我反問。

  「對對,我們曾琳什麼時候錯過?曾琳,一起吃晚飯好嗎?」

  「幹嗎?過結婚紀念日?兩個離婚的人過結婚紀念日?」

  「早就想找你出來,可找不到理由,好不容易熬到今天,有一個理由找你出來,你別拒絕。」

  「你這人,讓我怎麼說你!吃飯不是理由嗎?你就找我吃飯不行嗎?紀念日,你以為這是個很好的理由嗎?如果,你今天單純找我吃飯,我會去;可你說出了這個理由,我就不會去。對不起,我要掛電話了,記住,不要再打這個號碼。」我放下電話,轉身要走。

  「曾琳……」劉總叫住我。

  「劉總,如果是工作的事情你請說,如果是個人的事,那就別說了。」我等他回答,他歎了口氣:「沒事了。」

  坐回我的椅子上,米蘭·昆德拉的思想已經不能吸引我。結婚紀念日,多麼可笑的字眼兒,婚姻已經不存在了,紀念日還有意義嗎?就如同,一個已婚男人欺騙一個女人,他總是說,我人不在你這,可心在你這,靈魂在你這。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了肉體,靈魂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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