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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下午,吳思遠把所有的劇組人物都集中到了一起,讓他們討論這個問題,在座的人各抒己見。

  《黃飛鴻》的副導演陳另奇與李連傑較熟,他首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連傑剛剛離婚,情緒肯定不太好,他可能有不為人知的困難。如果不及早解決他的問題,不但拍不好片,對他的人生也有很大的影響。」

  吳思遠緊接著說:「那是什麼困難呢?」他用眼角掃了掃一言不發的徐克。

  徐克見老總盯著自己,知道自己不表態不行了,說:「關於他的心思我不太清楚,也不清楚他與公司的糾紛問題。我只知道,沒有李連傑,《黃飛鴻》系列片就拍不了。」

  徐克的話說得吳思遠心裡有點窩火,他轉頭對李連傑的新經紀人蔡子明,說:「難道是與羅大衛的糾紛問題?」

  蔡子明說:「我想不單單是與羅大衛的問題,還有嘉禾的問題,嘉禾的做法傷了連傑的心。

  蔡子明逐漸將話題引入核心,說:「連傑與嘉禾簽了兩年四部片約,後又續簽半年,於1991年12月30日開拍,預計攝製4個月,但嘉禾並沒有與連傑簽署超時補薪合約,我認為這是李連傑罷拍的最大理由,沒有這個理由,一向誠實的他是不會輕易罷拍的。」

  在這裡有必要交待一下李連傑與羅大衛的分手經過及他與嘉禾的矛盾。

  李連傑與嘉禾公司合約快到期的時候,嘉禾公司提出續約。李連傑打電話給羅大衛,說:「我與嘉禾簽了兩年的約,合約上寫好二年內拍四部電影,如在這期間內公司方面安排不出片檔,仍需支付滿額四部片酬,現在,我與嘉禾合約期間只攝了一部影片《黃飛鴻》。嘉禾要和我續約,先要付清四部電影的片酬。你作為我的經紀人,要向嘉禾追討未付的300萬片酬。」

  羅大衛:「這是不可能的事,你沒有做事,嘉禾怎麼會付300萬片酬,這方面你就死心了。」

  李連傑說:「我是按合約辦事,怎麼不可能呢?」

  羅大衛冷冰冰地說:「嘉禾有最好的律師,足夠你鬥的……」

  聽到羅大衛這樣的態度,李連傑說:「你作為我的經紀人,理應跟我平衡各方面的關係,解決各種問題,你怎麼能偏袒嘉禾一方呢。」

  李連傑越想越氣憤,他找到羅大衛,提出解約的要求。

  羅大衛坐在寬大的老闆桌後,聽了李連傑的要求後,哈哈地笑了一下,說:「解約也行,只是我有三個條件」。

  「說!」李連傑看了他一眼,覺得他簡直像個無賴。

  「解約對我來說,可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我曾向你借過10萬美金,這個我能不還嗎?」

  「這可以不還,算是我的補償金,還有什麼條件?」

  「嘉禾以後跟你約的片我照樣抽傭。」

  李連傑聽了羅大衛這句話,心裡有些憤怒了,他忍了一下,不動聲色地說:「你的第三個條件呢?」

  羅大衛見李連傑不動聲色,得寸進尺,說:「在合約期內,你今後10年內所拍的電影,我都照樣抽傭。」

  「簡直是欺人太甚!」李連傑心中的怒火如同火山一樣爆發出來,他霍地站起來,對羅大衛說:「我有辦法讓你一分錢都得不到。」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後來,李連傑意識到羅大衛之所以如此囂張,嘉禾一定在背後撐腰,於是決定還之於顏色,這才有了罷拍事情。

  罷拍事情發生後,羅大衛情知不妙,主動向李連傑示好,表示可以放棄經紀人的位置,並請李連傑重新選擇經紀人。

  李連傑選擇了好友蔡子明為自己的新經紀人。

  蔡子明原姓歐,在廣州長大,小時候是廣州童党首領。70年代後期,蔡子明通過在港親戚申請隻身來港,因他處事爽快狠辣,很快便在香港混出了頭,後來,經朋友介紹,他去荷蘭發展。80年代中期,蔡子明由荷蘭回港,1988年創辦富藝電影製作公司,進入電影界,他在電影圈混也發揮了處事爽快狠辣的風格,很快就有了名氣。蔡子明有一個特點,背景神秘,獨來獨往,對誰都不買帳,因此,影圈人對他都敬畏三分。

  清理完羅大衛後,李連傑一直冷觀事態的發展,見嘉禾幾天都沒有反應,於是提出要返回美國一趟,辦理綠卡手續及冷靜一下,這樣一激將,嘉禾著急了,給李連傑打來電話說:「我們公司研究決定,不簽約,不能上飛機。」

  面對嘉禾公司的威逼,李連傑長歎一聲道:「我到了這個地方,常受威逼,娛樂圈真是一個是非之地,我寧願什麼都不要,重返大陸,也許只有在那裡才有我真正的家。」

  吳思遠在當天的會議上瞭解情況之後,說:「我不能輕易向一個藝人低頭,否則的話,公司就不用做了。」

  一向強硬的吳思遠對導演徐克說:「這樣停拍下去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你趕快地去重新物色一個演員來替換李連傑。」

  「重新物色演員?」徐克聽後嚇了一跳,他的眼鼓了起來。又說:「這風險可很大呀。」

  吳思遠沒好氣的說:「總不能讓片子廢了!」

  徐克說:「沒有好演員,廢了比失敗好!」

  「誰來承擔嘉禾的損失?」吳思遠氣憤地拂袖而去。

  會議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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