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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我沒有提起蘇銘,陳志超清楚我為什麼找他。果然,沒容我開口,他把一個信封推到我面前,說,一點小心意,我和蘇銘也算相與的兄弟,誰想到會發生這樣大的變故,我也不好去看望蘇銘的父母,這三千塊錢,你就代我轉交吧。

  我沒看到他從哪裡拿出來的信封,不過可見他早有準備,他的表情也看不出到底是出於真情還是作戲。我沒有動,我淡淡地說,蘇銘他也就值三千塊錢!陳志超手一抖,臉陰沉下去,面色更黑,直瞪瞪地盯著我,你什麼意思?我看著他的眼睛,說我沒什麼意思。看得出他強忍著怒火,毛孔一顆顆噴著熱氣,拳頭上那顆碩大的金戒指不安地躁動。一會兒,他垂下眼皮,神情重新鬆馳下來。他歎了口氣說,蘇銘是我兄弟,那天晚上他還打過我電話,沒說上話就已經出事了,你可以去向員警證實,要是當時我跟他在一起,他一定不會有事。

  我打斷他的話,挖苦地說,虧他早沒跟你一起混,可惜他不是貓變的,沒有九條命。

  陳志超擺擺手,苦笑道,誰想得到啊,現在這幫小雜種,六親不認,說不定哪天連我也砍了,我正派人四處找,你放心,一定不會放過這兩個小雜種。你可以去打聽打聽,我陳志超也不是無情無義的甭種,信我的話,你就捎上這錢走。

  我說我就是來要你一句話,既然這麼說,我信你,但我不會幫你捎錢,你要是真念著兄弟情份,就親自送過去。說完,我離開了,不想再在那裡多呆一分鐘。

  陳志超有沒有親自送錢去,沒人知道。幾天後,我去醫院看望蘇銘的母親,蘇母說,有個叫王路(也可能是「璐」或者「露」,或者其它的字)的人寄錢給她,錢是從上海寄來的。她問我認不認識叫王路的人,我說不認識。要這些錢又有什麼用,人都不在了,蘇母握著床單,自言自語。她不過五十多歲,似乎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乾瘦絮叨的老太婆。

  上海,那是個好地方。早上在陳軍粉店,出於客套,我對陳志超說,上海是個好地方。上海,是個什麼樣的地方。我沒去過上海,蘇銘說過那是個好地方,我僅僅是重複了蘇銘說過的話。最近一年,蘇銘倒是經常往上海深圳跑,想投資做點其它生意。他第一次從上海回來後,對我說,你應該多出去看看,上海真他媽是個好地方。他說這話時的神情,就像回到了十多年前,我帶他去Z大舞廳裡看完美女。他說你不知道,我到了上海竟然感覺像個乞丐,我那點錢在上海還不夠買套好房子。我這一輩子除了賺錢花錢,估計什麼也幹不了,那就多賺點錢吧,有錢人還是牛逼。他那樣惡狠狠又乾脆的語氣,好像與錢有解不開的仇恨一樣。

  我說,至於嗎!我本來想說,至於那樣激動嗎,再多的錢也不過是活著。後面的話我沒說下去,我突然想起梅方在上海。蘇銘去找過梅方了嗎?他當然應該記得梅方在上海,幾年前梅方回來,他請她吃過飯,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梅方,那以後,梅方就去了上海。

  我記得那是一個冬天,人們都穿上了厚外套,吃飯的包廂裡面熱烘烘的,一大幫人。蘇銘脫掉外套,裡面只穿一件黑色的背心,脖子上小指粗細的金項鍊,襯得他曬得暗褐色的皮膚光澤飽滿,他後來留給我的記憶裡,每次出現總是與某種光相伴,不是頭頂著光輪的幻像,他很真實,就如陽光下急速閃動的小塊金屬。那幫人暗地裡互相對望,會心一笑,我知道他們心裡想什麼,我也嘲笑過蘇銘,暴發戶才戴上那麼粗的項圈。那天羅蘭也在,羅蘭坐在蘇銘旁邊,我坐在羅蘭旁邊,梅方則遠遠坐在桌子的另一端。羅蘭指著蘇銘對梅方大咧咧說,梅方,你應該跟「猛男」喝一杯,他可是越來越像老大。羅蘭說完後,梅方當時是什麼表情?她總是那樣一副矜持的樣子,不愛說話,儘管比學生時代多了些寬容神色,似乎還隱約顯露出一點不自在,但還是讓我感覺到無法阻擋的陌生感。她仰起頭來,幾縷碎發遮住耳垂(她竟然戴著一付鑲石頭的耳環,從我的方向望去,沉甸甸的,像一對感嘆號),注視著蘇銘,顯然對「猛男」這個詞的理解缺乏準備。蘇銘正站著跟人喝酒,隔著一張闊大的圓桌還有滿桌琳琅滿目的杯盤子杯碟,她目不轉睛地望著他,文文靜靜地笑,笑容裡分明閃過驚疑之色。

  梅方給那張桌旁的每個人都留下她在上海的電話號碼,但是我和蘇銘後來在談起有關上海的話題時,誰也沒提起梅方,好像都把她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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