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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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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就告訴你一個秘密。」他像個運用花言巧語來求歡的騙子般鍥而不捨。 「不感興趣。」 「你肯定感興趣。徐小妤準備結婚了。」 「你說什麼?」我轉回頭,萬分詫異地盯著他。 「我就知道你肯定感興趣。」紅燈變成了綠燈,他沒有向左轉。 「你不用跟我說這些,我沒心思聽你那些鶯鶯燕燕的爛帳。」我假裝毫不在意,冷冷地反駁著他,其實我心裡是很好奇的。這個纖細的女人,想不到她居然如此狂野,婚期已定,還有心思跟老同學鴛夢重溫。更加讓我吃驚的是,常歡這次居然一反常態,開始招惹有夫之婦了。 「她爸是高法的院長,我嘴裡常說的那個『法院的哥們』就是指她。」 「告訴我這些幹什麼?」他這番解釋聽起來絲絲入扣,讓我有些心煩意亂。 「就是想告訴你,我最近沒幹壞事,真的。」車停在路邊,他的眼睛緊緊盯著我的,像是個誠懇的男孩。 「混蛋!誰想聽這些?你告訴我這幹什麼……」如果一切不是我想像的那樣,那我在北京的一夜,成了什麼?這種難以名狀的情緒很快刺激到我的淚腺,我哭了起來,帶著萬分委屈的情緒。而且,夾雜著一絲連自己都不易察覺的愧疚。 「如果今天你沒發火,我就不會說了。」他拽出一張紙巾,幫我擦著眼淚,「你從來都不問,其實你問了,我多半會跟你解釋的。」 「你憑什麼總欺負我,有那麼多的雞,那麼多狐朋狗友,就像一台播種機,我怎麼問!」我哭得更厲害了。 「別哭了,我們回家吧。」,他說。 我淚眼婆娑地看著他,不知道該怎樣回答。 「回我的家,好麼?」他的語氣很溫柔。 我輕輕地點了點頭。他剛剛說起了「我們」,這個字眼,它像一個小小的火種,讓我在微涼的秋夜感受到了一絲溫暖。 無精打采的早上,突然很想找個人一起喝茶。 我拿出手機,在號碼簿上翻來翻去,卻終究沒想好該打給誰,常歡,劉亞菲,甚至洛可哥趙小帥,他們都在忙著上班,和我一樣呆在家裡的,恐怕就只剩下我的爸爸媽媽了。我問他們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喝茶吃早餐,他們說早上已經吃過油條豆漿,現在還不餓,況且爸爸等下要修理他的盆栽,媽媽想打一件毛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說你們先忙,我自己出去轉一轉,晚一點再回來。他們說好的,不過別回來太晚,如果不回來吃飯,記得提前打個電話回來。 我跑到浴室裡把自己梳洗乾淨,又打扮整齊,今天我要自己出去走走,誰讓全世界就我一個人閑著。 我遊蕩到了北塔大街上,這裡永遠是熱鬧的,人來人往,川流不息。我仔細觀察著那些同我一樣悠閒的人們,結果發現之前的判斷並不準確:街上很多人都是做生意的小販,有的在賣電話卡,有的在賣水果,有的賣香煙,甚至還有漂亮的女孩子在出賣自己。其他的行人一律神色匆匆,從走路的頻率來看,他們並不是在逛街,更大的可能是路過,路過這條熱鬧的大馬路,再然後奔向他們的目的地——人家也是要工作的。 同我一樣悠閒的,使那些少婦打扮的年輕女人們,她們通常面相姣好,戴著大顆的鑽戒,有的身後跟著保姆,有的自己領著寶寶。在泰城,這種女人的統一稱號是「家庭婦女」,即使不用大腦分析,也能知道這算不得一個褒義詞。 想到這裡,我不禁打了個冷戰。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也變得跟她們一樣,整天無所事事,除了看電視就是逛街花錢,再沒任何事情可做的?我想到頭疼,才終於想出了答案:訂婚。從訂婚以後,我就再沒去過報社上班,有一天辦公室主任打電話來,讓我在上班和辭職之間二選一。 那個時候,我告訴自己說:葉心愛,你的戶頭上還有300萬,除非你窮奢極侈,否則下半輩子不用發愁;再然後,我斬釘截鐵地告訴他,我選擇後者。 那位主任據說曾經是我大學的老師,教過我新聞寫作,據說我當年是他的得意門生之一,只可惜我被卡車撞壞了腦子,根本不記得他是誰了。在我說要辭職的時候,他用一種很遺憾的語氣對我說:「我知道你並不缺錢,可家庭主婦的生活並不適合你(他們都以為我馬上就會跟常歡結婚),你早晚會覺得厭倦,到時候你才會發現,新聞才是真正能夠讓你興奮的東西,就像你讀書的時候那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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