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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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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吃?」我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的,我明明沒把鹽當作糖啊,油也沒有放錯,芝麻醬也沒過期……真的那麼難吃麼?」 「你可真夠250的,」他忍不住噗哧一聲笑了出來,「逗你玩呢,誰說難吃了,味道不錯,值得表揚。」 「要死了,那你剛才一臉的痛苦,我還以為放錯了材料呢。」換成從前,如果他這樣戲弄我,我肯定會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擰一下以示懲戒,可是今天不知為什麼,我的心情超級好,於是就這樣輕描淡寫地饒恕了他。大概是因為剛才那個悠長的親吻吧?女人總是很喜歡那些弄清蜜意的小動作,我也不例外。 「你今天特殊賢慧,是不是中邪了?還是吃錯藥了?」 「你才中邪了。」我端起茶杯,又輕輕瞥了他一眼,「看在你旅途勞頓的份上才沒擰你,誰知道你還是個天生的受虐狂,要不然我現在擰你一下報仇雪恨?」 「您可別。」他伸手捂住了兩條胳膊,「你擰得太狠,每次都是先紅後藍然後變黑,像調色板一樣,還是算了吧。」他說的也是事實,我一共擰過他不下3次,每次都是先變紅,第二天變青,4天以後在變成黑色,最後再慢慢變成淺黃色直至退去。他的皮膚很細膩,擰過以後的痕跡怵目驚心,看起來有那麼一點點施虐的成就感。我不止一次懷疑自己有暴力傾向,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還好,跟他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想咬一口或者擰一把,像是夾書簽或者做記號一樣,這很邪門。 「所以最好還是少惹我,要不然天天給你畫油畫。」我夾起一個紫菜包飯放進嘴裡,味道不錯,有那麼一點點「心靈手巧」的味道。 這頓飯吃了很久,他像個一百年沒見過葷腥的難民一樣胃口大開,最後我們消滅了一大盤牛肉兩條鱈魚外加一大盤紫菜包飯,除了黃醬湯以外幾乎沒剩下什麼,連辣白菜和鹹蘿蔔都吃得一乾二淨。當然,還有一瓶來自韓國的「真露」清酒。 那一瓶清酒幾乎都被我幹掉了,等到收拾碗筷的時候,我感覺到自己的臉頰熱熱的,血液流動也似乎更快了些,暈暈乎乎卻十分清醒,這境界真的很受用。 在我刷碗的時候,他一直站在旁邊看著,不幫忙也不插嘴,那種玩味的眼神像是在觀察動物園裡的熊貓。 我放下了刷好的碗,也盯著他看。也許是喝了清酒的緣故,我覺得自己的眼神都帶著不溫不火的度數,就這樣一股腦直勾勾地看著他,像是在挑釁。他穿著深藍色的皮爾·卡丹純棉睡衣,帶著那一股熟悉得要命的香水味,黑白分明的眼睛,說不好事正氣還是邪氣的眼神,這就是那個跟我做了無數次,卻仍然不知道是否有愛的壞傢伙。 然而就是這個傢伙,他居然有本事讓我像個家庭婦女一樣唱歌下廚房,用這雙拿慣了筆,敲慣了鍵盤的雙手。 就在我們用目光對峙的時候,他突然笑了,今天他好像笑得很多。 「有什麼好笑的?」我每次喝酒之後都會帶一些鼻音,說起話來又粘又長,怎麼聽怎麼不正經。 「沒笑什麼,就是覺得你刷碗刷得很好看,有那麼一點家庭婦女的勁頭。」他好像一直在誇我:剛進門時誇嘴唇,吃飯時誇我的廚藝,臉刷碗都要表揚幾句,這很不正常。換成是平時,他一定沒完沒了地讚揚我是個「250」,連傻瓜都聽得出那是句絕對的貶義詞。 「去死了,你才是家庭婦女,我還沒結婚呢,不要胡說。」我依舊用啞啞的聲音說。 「那就結婚吧,」他突然說,「葉心愛,我們結婚吧。」 「啊?」我像只呆鳥一樣瞪著眼睛一動不動,耳朵裡嗡嗡作響,翻來覆去只能聽到兩個字: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這個字眼讓我突然變得感傷起來。我想起了從前,有一次,他也說過「結婚吧」,再然後又飛快地變成了「喝杯咖啡吧」。這一次,等他再次開口追問的時候,他又會說什麼?會變成「來杯大麥茶」,還是「我想喝可樂」? 「什麼?」我回過神來才問他:「你剛才說什麼?我就當沒聽到,你也趕緊忘掉它吧。」 「我說結婚。」他的臉上又浮現出了少見的認真,「你要聽到,我也沒準備忘掉。」 「忘掉它吧」,我吸了一口氣,眼眶有些濕潤,「上回你說結婚,然後變成了喝咖啡,這次肯定還會變的,等一下你肯定還會說來杯大麥茶,或者是給我一杯可樂。別說這件事情,常歡,拜託你別說,忘記它,我會當做什麼都沒聽到。」我邊說邊脫下圍裙,「你喝多了,我現在回家,等到明天,太陽升起來的時候,一切就都過去了,你還是你,我還是我,今天的一切,就當沒發生過。」在我走向客廳的時候,被他一把抓住了。「我沒有喝多,也不是在開玩笑。小愛,我們像別的男人和女人一樣,認認真真地相愛,然後生活在一起,不好麼?」 「別跟我說什麼fucking相愛!」我的眼淚奪眶而出,「常歡的字典裡根本沒有那個詞,今天你是被一個嘴唇一片牛肉甚至一個刷碗的背影感動了,可感動終究是感動,與愛情無關,更與婚姻無關。」 「葉心愛,你現在聽清楚了:我愛你。」他突然抓住我戴著戒指的左手單膝跪地,「我們拗了整整三年,我驕傲,你比我更驕傲,既然你不肯投降,那我投降好了。我愛你,我想跟你生活在一起,結婚吧,嫁給我,做我的妻子,然後永遠在一起。」 我被他的舉動震撼住了。在我從病床上醒過來直到今天,這個像影子一樣粘在我身邊的男人,這個僅憑著一點香味就讓我覺得似曾相識的男人,這個讓我小心翼翼不敢講出「愛」字的男人……他說他向我投降,他說他愛我,他說他要娶我,他要我做他的妻子,然後跟他生活在一起。這樣的片斷,是否曾經在夢裡出現過?或者在某個陽光旖旎的下午,曾經躍然于我的思維中,再然後被我用一杯涼茶鎮壓下去,隨後再笑著罵自己一句「傻瓜」? 然而這一次,一切似乎真的上演了,不再是沒譜的想像,不再是心血來潮的玩笑,我反倒不知所措了? 「我該相信你麼,常歡,告訴我,是否應該相信你。」我的思維像是在刹那間從每個毛孔裡蒸發了,我低頭看著他,輕聲問著。 「相信我。」他的眼睛裡有著讓人不容置疑的力量。 我的頭很暈,視線也很模糊,就在我以為自己要摔倒的時候,他站起身來抱住了我。我把頭輕輕埋在他的肩膀上,對他說,「好的,我相信你。」 這個沒星沒月的夜裡,我終於驗證了一個早就呼之欲出的事實:我愛常歡,已經很久很久了。 他媽的fucking愛情,真讓人捉摸不透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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