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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媽,」常歡也有些不好意思,「你們怎麼過來了?」

  「要是不過來,還看不到你門兩個打情罵俏呢,」他媽媽對我媽媽說,「我們回去吧,免得被當作電燈泡。」

  「對,就算他們肯當眾表演,我的牙齒還受不了呢,會酸掉的。」我媽媽也笑著湊熱鬧。

  「哎呀,你們!」我羞得滿臉通紅,又惡狠狠地看了常歡一眼,「都怪你這個壞蛋!」

  「對,都怪我這個壞蛋。」他像個美國佬一樣聳了聳肩,對媽媽們說,「我老婆害羞了,媽媽們高抬貴手別再笑話我們了,要不然最倒楣的那個一定是我。」

  媽媽們笑著走出了廚房,常歡把水果端了出去。我捂著臉蛋坐在椅子上發呆,原來傳說中的「天倫之樂」就是這樣,怪不得那麼多人都選擇了結婚生子,過普普通通的小日子。跟這種樸實濃厚的幸福比起來,什麼野心,什麼激情,仿佛都變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就像是「無招勝有招」,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

  第三十二章 不經意的失去

  我和常歡終於要結婚了。經雙方父母商定,婚禮定在9月9號,是個星期六,親朋好友都有空,而且那時候不冷不熱,我可以穿上最漂亮的婚紗。

   日期確定以後,忙不完的事情就接踵而至,訂酒席,挑婚紗,還有他的房子,也要簡單整理一下。高個子的趙小帥自告奮勇要充當新郎的義務保鏢,劉亞菲強烈要求伴娘,說每次參加婚禮都是當主持人,說來說去都膩了,這回換成最要好的朋友發昏出嫁,她說什麼也要當一次女二號,給多少錢都不換,誰也不用騙她。

  我說沒問題。

  其實這也是我的願望。我一直渴望著一個有教堂有草坪的婚禮,能夠在好朋友的簇擁下走進神壇,在然後莊重而肯定地說出「我願意」,就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新娘一樣。

  至於洛可哥,她的留學申請已經被批復,我結婚的那天她應該已經去了澳大利亞。不過她答應送一套最漂亮的婚紗給我,讓我先別著急去外面訂,我說好的,謝謝。

  常歡的父母回了北京,他們打算把長安街邊的舊房子賣掉,再把東四環的那套新房子租出去,然後回到泰城,落葉歸根,跟我們共用天倫。

  而我們,作為男女主角的我們,則一直在努力做好一件事:相愛。他的房子正在重鋪地板,所以他乾脆搬到了我家。每天早上,我們在鬧鐘的鈴聲中雙雙醒來,然後擁抱親吻,隨後他會去沖個涼,而我則跟媽媽一起在廚房中轉來轉去,學做各種精緻美味的早餐,例如皮蛋瘦肉粥,例如杏仁瓜條。

  他在上班之前一定會親我一下,而下班回來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再次擁抱我,之間我們會打無數個電話,發無數條短信,就像剛剛戀愛的高中生那樣如膠似漆,不可分割。我們經過了太多的倔強與猜疑,又經歷了太多的風風雨雨,才終於緊緊擁抱在一起,我們急於把從前三年沒說完的情話說完,把三年間欠下的一切填補得滿滿登登,我們相愛了,終於相愛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把我們分開。

  陽光暖暖的上午,我打電話問他晚上想吃什麼,他想了想,說吃紫菜飽飯吧,很久沒吃過了,怪想的。我說好的,等寫完稿子我就去買材料,晚上記得早點回來。我們很響地互相親了一下,然後我才和上電話,重新坐回電腦桌前。

  稿子寫得很順手,不到一個鐘頭就全部搞定。我問媽媽說要不要一起去北塔大街轉轉,順便買些晚飯必需的材料回來,她說你自己去好了,新打的毛衣還剩半個袖子就能完工,她決定在今天一氣呵成。我說那好吧,我自己出去好了,等下如果想起要買什麼,可以隨時打電話給我。

  我帶著小小的手包,坐計程車去了北塔大街。買了一大堆東西以後,我突然覺得很累,想找個地方歇一下,於是就走進了肯德基。大概是週五的關係,這裡擠滿了人,我在一個男人的對面坐了下來,他並沒有點什麼東西,桌面上空空的,可能也是走累了想歇歇,或者是在等人。

  等他轉過頭來的時候,我們誇張地瞪著對方看了老半天,直到他首先伸出右手,「好久不見了,葉心愛小姐。」是與我在北京一夜風流,然後又在聖誕晚宴上偶遇過的張美德。

  我也伸出了右手,不過卻略微有些尷尬。儘管事情過去了這麼久,可是每次一看到這個人,我還是會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想著該如何找個好一點的藉口離開。

  「我得走了,跟朋友約好了在對面的餐館碰面。」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準備起身告辭。

  我心懷感激地看著他,又緩緩地站起身來,我想目送他離開,畢竟他用一句善意的謊言成全了我的體面。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一陣天旋地轉,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就一切都看不見,也聽不見了。

  等我睜開雙眼,發現外面已經是清晨。另一張床空著,常歡坐在床邊睡著了。他的右手輕輕捏著我的,而我的左手上掛著一瓶大大的點滴,看樣子是新換上來的。我很快意識到這是第一人民醫院,從前出車禍的時候就住在這,我認得病房外面那棵大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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