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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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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手術了也未必有用,三期膠質瘤,基本沒得治。很多人根本下不了手術臺,活下來的也很有可能成為植物人,就算萬幸手術順利,也不能保證活多久……再說手術費用也不低,就算你們都不缺錢,也犯不上這麼折騰。」 「我不管,花多少錢都沒所謂,我只想讓她活著,一年,一天,甚至一分鐘都好。三年前我已經失去她一次,我不能再失去第二次,你無論如何要幫我,像三年以前那樣,再給我一個奇跡,算我求你……」 「盡人事,聽天命吧。對了,還準備繼續瞞著她麼,我看她挺傷心的,還真以為自己流產了,當初你怎麼扯了這麼個謊。」 「還是瞞著吧,這也是她父母的意見。」 走廊裡那對男女的吵架突然升級,女人的破口大駡像是一個炸雷,刹那間響遍了整個走廊,男人不甘示弱,他的詞彙比女人的更加不雅,聲音也仿佛更大些。 我的偷聽被打斷,但這些已經足夠了。我以為自己會在刹那間崩潰,可是我沒有。 三期膠質瘤,這個醫學名詞曾經被我應用在那篇《狂想曲》中,當時我還上網查過了資料,從那時我就知道,原來這種病還有一個更通俗易懂的名字——腦癌。現在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連日頭暈眼花頭昏腦脹,為什麼明明不久前來了月經卻又莫名其妙地流產,為什麼要吃那麼多藥打那麼多點滴,為什麼會在那個夜裡全身抽搐,為什麼常歡堅持讓我住院,為什麼媽媽的眼圈總是紅紅的,甚至為什麼李大勇會像個白癡一樣「從腦外科調到婦產科」,這麼多的「為什麼」,我一下統統都懂了。 大概是想制止外面的喧嘩者,李大勇推開門走了出來。他看到我在門口,先是愣了愣,然後回頭喊了一句「常歡,你出來一下。」 與常歡四目相對的時候,我的手裡仍然拿著電話,聽筒依然緊緊貼在耳朵上。他驚慌失措地從衣服口袋裡拿出電話看了看,隨後意識到:我已經什麼都知道了。 第三十四章 被遺忘的往事 我還是出院了。 我不喜歡冷冰冰的病房,儘管我早晚會回到那裡,走完最後的路程。 我辭去了晚報的工作,老師問我為什麼,我說有一家雜誌給的薪水很高,所以決定跳槽。他歎了歎氣說沒什麼,畢竟人各有志,你有好的發展,我祝福你。 劉亞菲和趙小帥似乎比我更早一步清楚了我的狀況。我出院那天,他們的眼睛都是紅紅的,好像是哭了很久。我笑著說她變成了一隻小白兔,如果再這麼醜的話以後不跟她一起玩,結果她的眼淚劈裡啪啦掉了下來,她說葉心愛,你要是敢不理老娘,不跟老娘玩,老娘就跟你拼了。我捏了捏她的臉蛋說不會的,我不理誰也不會不理你,誰讓你是智慧與美貌並重的女主播,誰讓你是泰城最紅的名嘴。她才破涕為笑,可那個微笑,是那麼的蒼白勉強。 常歡說服了我的爸爸媽媽,把我帶回了他的家裡,白樺木的地板已經鋪完,傢俱和床也統統都換了新的,還好都是環保產品,沒有什麼刺鼻的味道。 反正流產是句假話,所以我可以毫無禁忌地做家務,不用怕沾水,不用怕勞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每天我都會早早起床,煮稀飯,煎雞蛋,等一切都準備就緒的時候再用親吻把他叫醒。而實際上他常常是醒得很早,卻假裝睡得很熟,這一切我統統都知道。他偶爾會去上班,但大多數時間都是陪著我,我們總是緊緊抱在一起,緊得幾乎透不過氣來,然後瘋狂地做愛,直到兩個人都氣喘吁吁,汗如雨下。仿佛這樣可以留住一些什麼,同時又能抵禦一些什麼。 今天是我家庭主婦生涯的第三天,上午10點,常歡剛剛沖過涼,頭髮濕漉漉的,就像剛踢過球的小夥子。 我突然想起那天他跟李大勇的對話中,好像有一句是「三年前就失去了一次」,由此看來,我車禍那天,他並不是「路過」那麼簡單。 「老實交待,三年前是怎麼回事?」我一臉壞笑地湊到他跟前,翻起了舊賬。 「三年前你撞車,我路過,然後報警,我是你的恩公,然後你以身相許,都忘啦?」他也笑著跟我打起了馬虎眼。 「好像不是那麼回事哦,不說清楚晚上沒飯吃。」我拿出殺手鐧,不知道是否會奏效。 「沒飯吃也不說,說出來比不說還慘,我知道。」他不再否認,卻抗爭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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