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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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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住到第六天的時候,林雪估摸著李偉的思鄉之情差不多得以慰藉,就說想走。李偉沉默著不做聲。 林雪就說:「咱們還有6000元錢,給一千你媽吧,她帶你這麼大,你幾年才回一次,孝敬一下應該的。另外,還有那只泰國紅寶石戒指,送給你姐作個紀念,你姐是個好人。」 林雪從旅行箱中,取出了1000元和那只紅寶石戒指。這顆寶石,紅得像一滴血,對著燈光,寶石中有一團火焰在跳動燃燒,放在手上看,血紅的寶石中,像裹著一 滴眼淚,瑩潤欲滴,一看就是上品,純粹無雜質,水頭好。 臨離開海口的前夜,打包裹整理東西時,才在抽屜的一角發現它。林雪當時就想,阿亮為什麼偏就送了這麼一枚血一樣的寶石戒指呢?難道冥冥中有什麼命中註定的事?她不想留下它,又捨不得扔,遂決定當個見面禮送給李偉他媽,可是還沒等她送,李偉他媽那個態度,使她打消了這個念頭。 李偉去了他母親和他姐的房間,不一會兒,李偉的母親來了。 這些天她們都儘量避免直接打交道,雙方都顯得客氣而小心。 「小林,我想和你談談,好嗎?我們都是女人,說實話,你是個好姑娘,可是婚姻是很現實的,你遠在千裡外的江西,李偉在瀋陽,你有能力調到瀋陽來嗎?我們已經沒有這個能力了,調李偉他姐姐還是自己的女兒,一個系統,托了多少人,找了多少關係,花了多少錢,還費了三年時間才調來,他姐也因為夫妻兩地分居而毀了,你沒看她小時候的照片,多漂亮多聰明,現在是個什麼樣子!你們總不能在外面漂一輩子吧!我就這麼一個兒子,他早晚有一天要回到瀋陽,他現在還小還年輕,我們也還動得了,他願意就讓他在外面闖一闖,鍛煉鍛煉,他終究是要回來的,可是我們沒能力調你,兩地分居怎麼成家怎麼生活,孩子怎麼養活,將來對你對他對孩子都是悲劇,時間越久,傷害越大。」 她用溫和沉靜的語調,給我下達了一道無異於死刑的命令。 「他是有未婚妻的人,那個姑娘是我們大院的,她爸是師政委,她高中就和李偉在一起了,她做過兩次流產,現在還在等他。她是要跟李偉結婚的,我們兩方家長都同意。你難道沒有想過,為什麼你回來這麼多天,李偉從不帶你出門上街,也不串門,甚至他自己也很少出去嗎?所以,我勸你趁早把孩子做掉了吧。」 林雪的大腦轟地一下就暈了。 此時,她只有一個信念:誰也不能把我的孩子奪走,我愛他(她),他(她)是我的,他(她)早已融入我的生命,我決不會讓我的孩子,在那樣骯髒陰暗的小屋,那樣血腥的手術床上,被那些冷冰的刀鉤殺死剝離、扔進那些骯髒腥臭的垃圾桶中,不!這是我決不能忍受的。我愛你,我的孩子,你是我的生命,我決不讓無論哪個無情無義的畜牲,來傷害你,傷害我。我發誓,我要你平安快樂來到這世上,我要你健康聰明漂亮,像王子或公主一般成長。 是的,我沒有想過,我是個蠢女人,一個愚蠢透頂的女人。那個臺灣老頭曾說:「你男朋友?哼,他有錢嗎?你們有錢嗎?在海口也是需要錢和關係,才好做事,才好生活,才能發財的。」 他的話惡毒而深刻,可是我不懂,我以為我們有愛,有熱烈而深刻的愛情就什麼都有了,就什麼也擊不倒我們。他刻毒的眼睛卻一眼就看穿了我們貧窮的虛弱。李偉母親所有的談話的內容只有一句:「你有勢嗎?你有權嗎?」她冷酷的話,像尖刀一樣刺向了我的孤弱無勢。 林雪終於聽不下去,沖出了房門。 在瀋陽的大街上,林雪漫無目的地走著。 我要走,我要逃離這個陰暗狹隘人格分裂的家。我縱然討飯,也不會討到這個家的家門口。 122、瀋陽正是初秋,秋風陣陣,寒氣逼人,我只穿著襯衫布裙,走在大街上,凍得瑟瑟發抖,但我還是茫然地向前走,我不想回去,也不能回去,那是一座地獄,太恐怖了。 街上行人稀少,燈光廖落慘澹,有人不時用疑問的眼光望向我。我還是步伐匆匆地向前走,走過一條又一條的街道。 「媽媽,媽媽,救救我?」我在心中痛哭呼喊:「媽媽,媽媽。」我愛虛榮,愛名利,常常自命不凡,自認命中要出人頭地,受父親革命理想主義的影響,在青春時期,還常常妄想過要救國救民,最少也要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可如今,我竟淪落到要生一個自己的孩子,要嫁一個自己喜歡的男人的權力都沒有了,還要忍受這個自以為是的外表強大內心虛弱愚蠢冷酷神經質的老女人長篇大道的教訓,讓她肆無忌憚地一本正經地羞辱我。這是什麼世道? 我深恨自己無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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