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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金聖歎評論這一回書,說是張都監把武松引進內宅,就等於把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了;我的看法,如果矛盾不進一步激化,武松被押走了,事情也許就完了。武松的容忍度,只能到此為止。僅僅栽贓誣陷,張都監等人的性命還能保全;聽信了張團練的餿主意,這才是自尋死路。這一下惹怒了武松:在這樣的情況下武松如果還不怒,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沖了。他先在飛雲浦結果了兩個解差和蔣門神的兩個徒弟,又返身回到孟州,殺了張都監家大小男女十四五口:一個喂馬的馬夫、兩個廚房裡的丫環、蔣門神、張團練、張都監、兩個親隨、張都監夫人、玉蘭和兩個"小的",外加兩三個婦女;如果加上飛雲浦的四個,這一次大開殺戒,一共殺了十八九個人。

  後人分析,武松這一次為報仇殺人,有該殺的,也有不該殺的。冤有頭,債有主,飛雲浦的四個,蔣門神和兩個姓張的,一共七個人,算是在該殺的數兒之內;兩個親隨,不但抓過武松,還可能在武松的柳條箱內栽過贓,可以算是"幫兇",可殺可不殺;其餘十個,就是濫殺無辜了。報仇殺人,即便不算"英雄行為",至少也是"好漢行徑"。因為殺的是貪官,作為囚犯,地位低下,已經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謀求解決,只好自己動手了。所以這一回武松殺人,算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山東快書說這一回書之所以要大肆渲染,就是因為它"大快人心",聽眾雖然自己不能親手殺貪官,但也有一種得到宣洩的快感。

  按道理說,武松殺了蔣門神等人之後,就應該返身出來,不再殺那些無怨無仇的婦女。但他在"一不做二不休,殺了一百個,也只是這一死"的思想指導下,殺了許多不應該殺的人,特別是他曾經喜歡過的玉蘭。可以理解,玉蘭只是一個"養娘"的身份,地位和當年潘金蓮在張大戶家裡的身份差不了多少,根本就沒有自己的獨立人格。主人家要她幹什麼,她就只得幹什麼。在都監府內宅大喊"有賊"的時候,這個玉蘭慌慌張張地跑出來,說是賊在裡面,這有兩個可能:一是她聽從張都監的吩咐,必須這樣跟武松說;二是的確聽見內宅喊"有賊",她也不過是隨口這樣說說而已。在她的內心來說,既不想害武松,也不會害武松,那麼武松殺她做甚?--這時候,武松"善殺人者即英雄"的思想已經占了上風,救人苦難的"俠意識"完全消失,只剩下以我為中心的"霸意識"了。

  人性分善惡,這和階級出身沒有太大關係。官員、地主、商賈中有好人;工人、農民、士兵中也有惡人。以前的武松,雖然是個粗魯的渾人,但是人性不惡;自從在十字坡認了張青做哥哥以後,不知道張青是怎麼"開導"他的,善惡的界線模糊了;血濺鴛鴦樓以後,他的人性,就逐漸向"惡"的一面偏移了。

  關於張都監設計陷害武松一節,自古讀《水滸》和評《水滸》的人,大致有兩種看法:

  第一,張團練要害武松,辦法多得很,本來就是爭奪地盤的黑社會互鬥,依舊可以用黑社會的手段諸如暗殺、下毒、收買之類整垮施恩、收拾武松,何況張團練從職務到勢力,本來就比施恩大,而武松只是一個囚徒的身份,沒有必要花這樣大的力氣,先要買通張都監,收用、籠絡武松,然後定一條並不高明的計策,栽贓誣陷武松是賊,最後還要賄賂知府和衙門裡的人,打算悄悄兒在牢房裡整死武松。武松固然是個打虎英雄,可是到了牢營裡,實際上已經是一隻螞蟻,張團練要害他,只要把他收到自己或張都監管下,或明或暗地把他弄死,都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何必要費這樣大的力氣,甚至屈身俯就,竟連夫人、養娘都上陣了?結果如何?他本想以此殺死武松的,卻因此連自己及家人的命都斷送了。

  這個觀點,從道理上說是站得住的。小說中這樣寫,無非是為了要製造武松一天一夜連殺十九人這樣一件"英雄業績"。此外,張團練不報復不可能,一報復,武松非死不可,下面的一系列武松故事,豈不是沒有了?

  第二,武松一口氣殺了張都監一家男女十五人,未免太狠毒也太不分好壞了。這有兩種原因,一來說明武松對張都監的痛恨,當時的江湖好漢就有"殺你一門良賤"的報復手段,--並不是武松一個人這樣做,宋江攻打無為軍,也是殺了黃文炳"一家良賤",包括許多家人僕婦在內;二來受作者"善殺人者即英雄"的錯誤觀點支配,《水滸傳》中,以善於殺人而被推崇的英雄,數量眾多,可不止武松這一個。

  金聖歎評論"血濺鴛鴦樓"這一回書說:"此文妙處,不在寫武松心粗手辣,逢人便斫,須要細細看他筆致閑處,筆尖細處,筆法嚴處,筆力大處,筆路別處。"不說連殺一十九人是否應當,卻在那裡嘖嘖有聲地稱讚施耐庵的筆法、筆力,是不是有些不分輕重、沒說到點子上啊?評論太長,這裡就不引了。

  武松逃出孟州,來到十字坡,在結義兄弟張青那裡穿上了寬大的道袍,打扮成"行者"模樣,從此變成了"行者武松"--當然是假冒的。從此,武松無法再在社會上混了,只好接受張青的建議,到二龍山投奔魯智深和楊志入夥兒當強盜。

  武松本來是不願意當強盜的。這一回是被逼無奈,成了殺人犯,走投無路了,只好委屈自己,當一回強盜玩玩兒。

  這裡還有一個小小的脫漏:孟州在河南的西北,二龍山在山東的東北,二者相距兩千多裡路呢!武松要當強盜,以他的武藝,或者找個山頭入夥兒,或者就近隨便找個山頭,就可以"獨坐山崗,自立為王",何必長途跋涉,舍近就遠?--這裡有兩個原因。第一,武松的故事並不是到此為止,而是還要讓他和宋江在白虎山見面,不把武松"調到"山東去,就無法完成故事的串聯;第二,還是施耐庵沒有弄明白二龍山究竟在什麼地方:前面說二龍山在大名府與開封府之間,那就是說,也在河南,離孟州似乎不算太遠;到後來明確二龍山在山東青州附近,已經無法更改了。這也許正是"智取生辰綱"和"血濺鴛鴦樓"的話本原作者不是一個人的緣故。施耐庵進行編纂統稿的時候失察了,沒有加以訂正。--正確地說,施耐庵是南方人,從來沒有到過山東、河北、河南,對於二龍山、桃花山、清風山、白虎山這些"強盜山"究竟在什麼地方,心中根本就沒一個准稿子。結果施耐庵變成了會移山倒海的驪山老母:這些山頭一會兒在河南,一會兒在山東,一會兒又不知道在什麼地方!

  當天夜裡,武松經過蜈蚣嶺,看見一座墳庵中有個道士摟著個婦女在調笑看月亮。道士不同于和尚,本來就有"火居道士"的名目,是可以娶老婆的。武松卻不問青紅皂白,就認定這個道士是壞人,於是"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一心想拿這個道士來"試刀"。這又是他"霸意識"惡性發作的具體表現。小道童出來開門,他先把道童一刀殺了,接著又殺了那個道士。最後問那女人,才知道那道士果然是個壞人:正是這個道士殺了女人的父母兄嫂,又把她擄到這裡來姦淫的。這樣看來,武松殺道士,也算是為民除害。但是事先沒有調查清楚,就動手殺人,而且殺人的動機和目的,竟然是"試刀"!--想試試剛從張青那裡得來的戒刀是否鋒利。這就有些匪夷所思、太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兒了。後來問清楚了:這個開門的小道童,也是這個道士擄來服侍他的。這樣看來,這個小道童是不是誤殺了?是不是在"行俠仗義"的名目下,公然又一次濫殺無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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