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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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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第一個願望確實是當一個人民的教師,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因為上課和同桌聊天被老師趕到操場上罰站,我當時就暗暗發誓,長大以後一定當老師,還要當我們老師兒子的班主任,這樣我就可以找機會把他兒子趕出教室了。 我二十歲生日那天,吃了媽媽做的雞蛋面,就是一包從鎮上小賣部買來的筒子面,加上兩個雞蛋,還有加料的蔥花和香油,平時我媽最多只捨得放一個雞蛋。 下午時分,五叔帶給我一件禮物,是個用彩紙包好的小盒子,我開心地打開盒子,裡面是個手機,哈哈,我平時只在電視劇裡見過的手機,居然現在自己也有了,我細看那個手機,粉紅色很小巧,上面還有一個小貓的貼紙,手機的外殼有點舊,應該是用過的。 我有點疑惑地看著五叔,五叔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昨天去省城的時候,有家新商場開業,人很多,我從一個小姑娘身上摸來的。」 原來是這樣,不過不管怎樣這也是一個手機,我回到屋裡,躺在床上,把手機掏出來把玩。我來來回回地聽著手機悅耳的鈴聲,越看越喜愛,忽然手機響了,我嚇了一跳,試著去接,手機那邊傳來一個輕柔的女孩子聲音,「喂———」聽到有人接,她好像反而有點緊張了。 她問我:「請問你是哪位?這手機是我的。」 我回答她說:「哦,這是我從路邊攤買的。」 我聽到她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她說:「可以還給我嗎?這個手機是我父親買給我的禮物,對我來說很重要……」 一件父親送的禮物當然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丟了媽媽給我的禮物,也一定會很著急,很難受。我心想,如此珍貴又有紀念價值的禮物如果要價太低簡直就是侮辱了她和她父親間的這段感人親情,所以我決定把賣給她的價格開高一點點。 3 我回答她:「可以呀!不過我是五百塊買來的。」 我開始提示她:手機可不能白給你,需要錢贖回,我本來想開價一千塊的,但是那個舊手機看樣子最多也就值五百塊。 「那我給你五百塊,你可以還給我嗎?」她說。 我又說:「可是我現在不在省城呀!我人在三水鎮,你想要手機的話,我還要給你送過去,這個路費……」 「路費算我的。」她說。 「那八百塊如何?」我試探地問她,那個舊手機賣個八百塊,也還算劃得來。 「好呀!」她完全沒有思考就同意了。 我後悔了,她如此乾脆地答應了我的要求,早知道就多要點了。 媽媽曾說過:「做人不可乙太厚道。」可惜我總忘記,真是慚愧。 我去找媽媽商量去省城的事情。省城我小時侯去過,暑假時經常去勤工儉學,我和五姑、五姑父一起在省城的街上轉悠,發現看起來比較忠厚的人,我們就湊上去,五姑說:「這位大哥(大姐),我們來省城錢花完了,我孩子都幾天沒吃飯了,你行行好吧!」 我不說話,我會怯生生地看著對方,癟著嘴,做欲哭無淚狀,只用一些眼神和簡單動作搭配就把一個經歷淒慘的小孩子的內心世界詮釋得淋漓盡致。在我令人心碎的眼神震懾下,通常對方都會毫無抵抗地把口袋裡的錢掏出來塞在我手中,還有人會把身上一些其他物品給我,比如手錶之類的,當然基本上他們還要灑點熱淚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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