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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慧甫聽了此話,謹記在心,因問阿氏過堂,能幾時回來?牢頭說:「過堂沒有時限,有跪鎖拷問時,至早須三個時辰,方能放出。」

  真卿又歎息半日.慧甫把監內情形,得了大概,俯在牢頭耳旁,欲求牢頭費神,轉向女牢頭打聽,可有阿氏娘家人,來此探問沒有?梁張氏道:「上頭有交派。阿氏家裡人不准進來。」

  說著,又用手指道:「您瞧,這就是她母親德氏,由堂上下來了。」

  慧甫等回頭一看,果見東牆夾道,有管獄官人,帶著個年近六旬,蒼白頭髮的老婦,面帶愁容,穿一件蘭布褂,兩隻香色福履鞋,後面跟隨官人,進了女監。慧甫把德氏上下打量一番,不由得緊皺眉頭,暗中納悶。看那德氏面貌,很是嚴肅,斷不是不講家教的舉止。慧甫看了一回,催促謝真卿趕緊回去,說獄中情形,我己得著大概,等過了三五日,普雲過部後,我們再來查看。當下與那男女牢頭告別,分頭而去,慧甫把部中情形,告知礪寰,問他有什麼法子,可以調查真象。礪寰道:「先生不必著急,兄弟自有妙法。」

  慧甫道:「既有妙法,你我分頭調查,如有所得,即行商議。」

  兩人計議已定,又約會黃增元等,調查文光的親友,和阿氏的家事。又聽說阿氏胞兄,名叫常祿,現在外城警廳充當巡瞥,慧甫要委婉托人,交結常祿的同事,好探聽阿氏為人,究竟品行若何?

  不想光陰似箭,時序如流,轉瞬之間,已經嶺上梅開,小陽將近。刑部的消息,自把普雲送部,一連著拷問數堂,沒有承認的口供。驗其血跡,確是療瘡脈血。雖在嫌疑之內,若指為原凶,又沒有真實憑證,只不過報紙宣傳,因為普雲為人不甚務正,又常在文光家內,難免與蓋九城有拉攏。不想拷問多次,依然無供。尚書葛寶華、左侍郎紹昌、左侍郎張仁黻,全都非常著急,誠恐一司承審,所見不公,又更調幾回司口,改派幾回問官。凡部中有名的司官,沒有一個沒審過。會審多次,都說普雲、範氏不像正兇,稟明堂官,請予釋放。

  堂官也無話可說,只得將普雲、阿德氏先行釋放,好改派問官,嚴訊阿氏。隨將合署員司聚在一處,大家討論此事,畢竟有什麼方法,可以得著實供。眾司員面面相視,毫無辦法。葛公道:「此案若不得真象,如何定案?現在輿論是這樣攻擊,若不見水落石出,本部的名譽,自此掃地。昨日叫起兒,上頭曾問此事,我當時無話可答,只好支吾搪塞,口奏了一回。至散門的時候,我同紹仁亭很是著急。仁亭要親自提審,但能有個要領,雖一時不能定案,也好變個方法,具奏請旨啊。不然。因循日久,言官再一參奏,我們就沒顏面了。」

  紹侍郎道:「前日在景運門地但,曾與那中堂景大人相見,談及此事,據提署左翼報告,俱說春英之死,確是阿氏所害;但不知幫兇的為誰?諸公對於此案,皆已審訊多次,若果是阿氏所害,我們居心無愧,即可按律定擬,免得延緩日期。」

  問官宮道仁道:「大人如此高見,司員也不敢不說,本司提審阿氏,因見她舉止言容,皆極莊靜,頗不似殺人兇犯,未敢用刑。後因她沒有口供,不說是情甘抵命,便說心迷誤殺。後見其手上指甲,有似用刀折傷的痕跡,當即以嚴刑拷問,據阿氏供說,一陣心迷,不知如何折落。司員聽此口供,分明是支吾之語,遂設法誘供,並令女牢頭梁張氏,暗探其言談舉動之間,有什麼破綻沒有。不想直至改調別司,仍無口供。據司員想著,阿氏在家中受氣,意欲自行抹脖。春英猛然驚醒。阿氏於驚慌失措之際,誤將春英砍傷,似亦在情理之中。」

  又一司員道:「本司亦審過多次,但揣情度理,所見與山西司稍有不同。日前與提署行文,將院鄰德修等傳案質問,該以春阿氏平日是否正經?據稱,未聞有不正名譽。詰以文範氏品行若何?皆雲不知。如此看來,則是否為阿氏所殺,尚在兩可。」

  葛尚書聽到此處,隨令各司員將屢次所訊供詞一一調出,細與張、紹兩侍,翻覆查閱。又一司員回道:「阿氏在本司所供,皆與他司不同。原供說,屢受春英辱駡,繼又說素受夫妹欺負,後又說素受婆母斥責。且殺死春英一節內發迷,提刀向春英脖上,盡力一抹。繼又說,是日在家,提刀坐在床沿上,本欲自盡,不料春英掙起,揪住該氏手腕,以致一時情急,刀口誤傷春英咽喉。其前後供詞,屢經變易,殊難深信。當用嚴刑拷問,而阿氏一味支吾,迭次用刑,仍堅稱委無他故。

  按其情節,原凶是春阿氏無疑。惟據文光、德氏、瑞氏、托氏並鄰德珍等供稱,阿氏過門後,夫婦向無不和,阿氏亦沒有醜名。據此看來,必系別有緣因。或為家中細故,偶與婆母小姑稍有不睦,一時思想不開,遂至情急尋死,抑或兒女纏綿,欲與丈夫同盡。或春英見其欲死,向前奪刀,以致誤傷而死,這亦在情理之內,疑似之間的事。」

  又一司官道:「諸公所見,皆極近理。阿氏由本司承審。屢次所供,皆與各司略同。惟最後供說,丈夫已死,不願再生。請早賜一死,以了殘生。其言慘痛,頗難形容其狀,似有別項緣由,隱忍不能言的意思。後詰其姦夫為誰?彼則堅稱願死,別無可供。據此看來,則阿氏心目中,必有別項隱情,斷非一時所能猜測的了。」

  一語未了,把旁坐一位司官,名叫志誠的怒惱,冷知兩聲道:「今有堂憲在此,願我同寅諸公,要以官常為市,莫被奸人所誤才是。」

  說的那一司員,臉上發紅。因為志誠以冷言激刺,仿佛指摘旁人,受過文光運動似的,因冷笑道:「我輩以法人資格,誰肯循私呢?」

  說著,你言我語,紛紛爭議。幸有郎中善全、員外郎崇芳等婉為解說,為著公事,我們不要爭意見,大家方才住口,紹公把供詞閱畢,聽了各司所見,各持一說,當即相任善全把各項卷宗,調查清楚,按該氏自認誤殺屬實的情形,移送大理院,詳細推鞠。一面與葛尚書商議,再與提督衙門巡警廳,並各處探訪局所行文,煩請偵察名家,悉心採訪,如得有確實憑證,即行諮送大理院,以備參酌,葛公亦深以為然。

  張侍郎道:「古來疑獄,有監候待質之法,現在之現行例,強盜無自認口供,賊跡未明,盜夥又決無證明者,得引監候處決。則服制人命案件,其人已認死罪,雖未便遽行定誠,似可援監候處次之例,仿照辦理,葛公等亦深以為然。隨令司員等先與偵察機關繕具公文,令其妥派偵探,細心採訪。並令官道仁等查檢舊時例案,有與此案相同者,好援例比擬,具奏請旨。囑咐已畢,隨即傳喚搭轎,各自回宅,暫且不表。

  單說那名家偵探,因為阿氏一案,皆極注意。其中有一位精細的偵察家,姓張名瑞珊,名號同一,常往來於京津一帶,性情慷慨,極喜交遊,能操五省方言,人人都稱他福爾摩斯。是時在天津探訪局,為高等偵探。因見刑部堂官,有約請各處偵探,幫同調查的公函,遂動了爭名之念。暗想北京城中,是藏龍臥虎,人文薈萃的地方,怎麼阿氏一案,就無人解決呢?隨即攜了銀錢,不今眾同事知其蹤跡,暗赴老龍頭車站,買了火車票,當日就乘車來京,住在煤市街萬隆店,亦不暇拜望戚友,先往各茶樓,博采輿論。有的說文光家裡,在刑部托了情,已將春阿氏問成死罪,不久即送大理院,請旨定案了。有的說文范氏手眼通天,未嫁文光以前,常與王公闊老交接來往,此次承審官員,皆與文范氏原的夙好,所以連姦夫普雲,皆各逍遙法外,無人敢惹。

  大家紛紛議論,所說不一。瑞珊也一一聽明,記在心裡。忽見眼前桌上,坐著個年少書生,衣服打扮,皆極華麗。對面有一老叟,童顏鶴髮,戴著墨晶眼鏡,手拿旱旱煙袋,口中籲著煙氣,與那少年閒談。少年道:「中國事沒有真是非。若望真實裡說,反難見信。近如春阿氏一案,明明是謀殺親夫,偏說是受人陷害,竟鬧得刑部堂官,都不敢定案了。」

  那一老者歎道:「人世間事,由來如此。若非報紙上這樣辯護,早已就定案了。我前次承審此案,阿氏跪在堂上,我仔細一看,不必她自己供認,那臉上顏色,已然是承認了。後來到別司拷問,她只說情願抵命,請早判死。只此一語,即可見害人是實了。雖不是阿氏下手,亦必是愛情圓滿,不可思議的情人了。」

  說著,聲音漸低,唧唧哦哦的,聽不真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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