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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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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辦依言照辦,把那張畫鋪在張文祥面前,再取一副筆硯,一張白紙,一一擺好,然後指揮差役開去手銬,把枝筆遞到張文祥手裏。 就在提筆要畫的那一刻,他忽然將筆一丟,搖搖頭說: 「我畫它不像!」 袁保慶一聽這話,立即拍案喝道:「說!這張畫是誰畫的?」 突如其來地這一聲,大家都嚇一跳,張文祥彷彿也是一驚,愣了一下,立即恢復正常,很隨便地答道:「我也不知道是誰畫的。」 「這一說,是個甚麼人交給你的。是不是?」 旁敲側擊地套了半天,終於把意向說明白了,袁保慶是在套問指使的人。張文祥卻是彷彿早就看出他的用意,不慌不忙地答道:「也沒有甚麼人交給我。」 「那麼,這張畫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不成?」袁保慶連連擊桌:「說,說!」 張文祥絲毫不為所動,「倒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他說,「是我在地上撿到的,想起正好寄給他,當個口信,便這麼做了!」 這樣回答,跡近戲侮,袁保慶大怒,「好刁惡的東西,真正十惡不赦!」急怒之下,不暇考慮地下令:「看大刑!」 大刑就是夾棍,看看三根木梃,幾條繩子,卻不知多少好漢過不了這一關。鄭敦謹也是不主張對張文祥用刑的,此時便想開口阻止,卻讓一名司官用眼色阻止住了。鄭敦謹也明白,一說阻攔的話,便是當眾糾正了袁保慶,逢他盛怒之際,說不定拂袖而起,甚至即時出言頂撞,豈非大失體統?好在那司官既有眼色遞過來,自然必有打消他這個命令的辦法,且等著看! 上元縣的差役無不明白,張文祥決不會上刑,簇新的刑具是欽差審問,照例定制,不過擺擺樣子而已。此時看見欽差不作聲,而袁道台的面子不能不顧,於是響亮地應一聲: 「喳!」身子卻站在那裏不動。 袁保慶越發惱怒,剛要出言責備,只聽一名司官——是向鄭敦謹使眼色的那個人,拉開嗓子喊道:「來啊!拉下去打!」 「喳!」差役們又是響亮地答應。 「問得太久了,」那人趕緊轉臉向鄭敦謹說,「請大人暫且退堂休息吧!」 鄭敦謹出了翰林院就當刑部主事,這些問案的「過門」,無不深悉,因而一面起身,一面向袁保慶和孫衣言看了看說: 「兩位老兄請花廳坐吧,這裏讓他們去料理。」 經過這一番周折,袁保慶怒氣稍平,方始領悟到那司官是替他圓面子的手法,可想而知的,張文祥也決不會「拉下去打」。 等他們回到花廳,兩名司官接著也到了,擦臉喝茶抽水煙,亂過一陣,在等候開飯的那段休息的時間內,少不得又要談到案情。 「鄭大人!」這回是孫衣言先說話,「今日一審,洞若觀火。張文祥雖奸狡無比,但別有所恃者在,倘無所倚恃,就不致於如此頑惡!」 「喔,倒要請教,所恃者何?」 「所恃者,堂上不用刑!」孫衣言說,「鄭大人兩綰秋曹,律例自然精通,倒要請教鄭大人,如何才能教張文祥吐實?」 「說起來我是三進刑部,不止兩綰秋曹。」鄭敦謹說:「大清律例嘛,如今年紀大了,只怕記不周全,三十年前剛分部的時候,背得極熟。教犯人吐實,自然也有辦法,無奈不能用!」 「想來鄭大人是指的刑訊之制。」孫衣言特為搶在他前面說:「凡命案重案,男子許用夾棍,女子許用拶指,這是律有明文的。」 「不錯,律有明文。」鄭敦謹答道,「然而仍舊不能用。這個犯人在堂上的情形,老兄已經親見,刑用得輕了,熬刑不供,無濟於事,用得重了,怕有瘐斃的情事出現,那時我擔處分是小事,不能明正典刑,豈非更對不起馬端愍?」 「在法言法。」袁保慶幫著爭辯,「夾棍既為律之所許,自然應當用,用過了無濟於事,事後就無遺憾了。」 「老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鄭敦謹搖著頭說:「『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倘或誣服,隨意供出幾個人來,說是幕後指使,請問,又將為之何?」 「自然依法傳訊。」 「傳訊不承,難道又用刑求?」 「未曾傳訊,安知其不承?」 兩個人針鋒相對,展開激辯,一場舌戰無結果而散,反倒耽誤了這天的審問。到第二天,接得消息,說有一營新兵,因為長官苛虐,有譁變之虞,袁保慶不能不親自去料理,剩下孫衣言一個人參加會審,自更不發生作用。而從這天審過以後,鄭敦謹又鬧病,中間停了幾天。事實上審與不審,幾無區別,孫、袁二人,爭既爭不過,鬧亦鬧不起來,照例陪坐而一籌莫展,以致變得視會審為一大苦事。 在此期間,有好些人來遊說解勸,多云張文祥死既不怕,便無所畏,刑訊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來不能早結,則各種離奇的謠言,將會層出不窮,愈傳愈盛,使得馬新貽的清譽,更受玷辱。倘或張文祥竟死在獄中,則成千古疑案,越發對馬新貽的聲名不利。 還有一些人則比較說得坦率,而話愈坦率,愈見得此案難辦。他們向孫衣言、袁保慶提出一個難題:張文祥在刑訊之下,據實招供,是湘軍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說不定還會扯上江南水師提督黃翼升的名字,請問辦是不辦?到時候說不定軍機處會來一道廷寄,轉述密旨,以大局為重,不了了之,則欲求此刻所得的結果,將張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許亦不可得。再有少數人的措詞,更玄妙得叫人無法置答,說是倘或因嚴追指使而激出變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體國的馬新貽,在九泉之下不安。這樣,孫、袁二人的執持,反倒是違反死者的本意了。 就這樣川流不息地爭辯著,搞得孫衣言和袁保慶筋疲力竭,六神不安。最後有了結果,認為張文祥的行兇原因,與魁玉、張之萬的審問所得,完全一樣。 供詞已經全部整理好,即將出奏,會審的人照例都該「閱供」具名,表示負責。孫衣言和袁保慶,使出最後一項法寶,拒絕具名。 「這是無法勉強的事。」鄭敦謹苦笑著說,「案子總得要結,只好我跟滌相會銜出奏。反正兇手是張文祥,定擬了『比照謀反叛逆,凌遲處死,並摘心致祭』的罪,對馬端愍也算有了交代了。」 在會銜復奏時,曾國藩特別附了一個夾片,陳明「實無主使別情」。他是個重實踐的人,與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摺,喜歡發議論以見其能的督撫,純然兩路,無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這樣一個夾片,雖不免「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痕跡,但確有用處,意思是知會軍機,此案到此就算結束,再也問不出別的來了。這樣,倘或還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軍機處就會替他擋在前面,設法消弭,不致再別生枝節。 當然,馬新貽的家屬、舊部,還有些秉性正直的人,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發發牢騷,無可作為。朝廷重視此案,兩派欽使,而且對馬新貽的恤典甚厚,總算仁至義盡,這口氣還能叫人嚥得下去。至於案子的辦得不徹底,細細想去,也實在有些難處,再加上曾國藩的「面子」,就只有忍氣吞聲。不過孫衣言是個讀書人,有筆在手,可以不爭一時爭千秋,他為馬新貽所撰的墓誌銘,秉筆直書: 「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 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別有隱情,對鄭敦謹的聲名,是個很大的打擊。他本來就有難言的委屈,從結案以後,就杜門不出,欽差在辦案期間,關防是要嚴密的,一到結案,便不妨會客應酬。而魁玉邀游清涼山,曾國藩約在後湖泛舟,鄭敦謹一概辭謝,只傳諭首縣辦差僱船,定在二月初回京覆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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