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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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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定罪,刑部擬輕,皇帝改重,必有特殊原因,乾隆最喜為此,每有長篇大論的上諭,說明理由。但通常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恰好遇到皇帝情緒不好,罪犯便成了他的發洩遷怒的對象。 丁酉科場案所以鬧得如此之大,是因為適逢順治最拂逆抑鬱之時,為順治封為皇貴妃的董小宛,生了一個兒子,尚未命名,即封為「榮親王」,顯然就是將來的皇太子,那知此子福薄,十五年正月就夭折了。自此以後,案情就一步一步昇高了。 更不幸的是,董小宛不僅痛子,而且順治已經跟他不同床,今後再無生育之望,後顧危危,生趣索然,以致抑鬱成病。順治跟她不同床,並非失寵,而是覺得「夫婦之誼,義同老友」,看她懷孕時仍舊強自掙扎,執行「代理皇后」——「攝中宮」的繁重任務,非常辛苦,所以決定分床。事實上寵信更甚,看她久病不癒,心裡煩得不得了,以致多殺了十七個人。 自順治十四年丁酉以後,康熙五十年江南辛卯科場案,也鬧得很大。這一科鄉試,南闈的主考是副都御史左必蕃,廣東順經人;副主考編修趙晉,福建閩縣人。重陽日榜發,士論大譁,因為其中文理不通者,頗不乏人。 於是江寧、蘇州、提州都有人鬧事。江寧「貢院」匾額,為人蒙上一層紙,大書「賣完」二字;蘇州則秀才千餘人集會玄妙觀,叫人將五路財神像抬入蘇州府學,學官勸導不聽,將財神像鎖在明倫堂,象徵財神貪贓要受孔聖人之罰。至於嘲笑的歌謠聯語,不計其數,流傳最廣的一副是:「左丘明有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由此可知左必蕃失察,而趙晉是賣舉人的主角。 清朝的江蘇,督撫分治,兩江總督噶禮駐江寧;江蘇巡撫張伯行駐蘇州。噶禮是旗人,能幹而貪;張伯行河南人,家境很不錯,而又是講道學的人,辦事的才具有限,而且性情有些剛愎,但極廉,為康熙譽為「天下清官第一。」這樣兩個人在一起做官,不能和睦相處,是可想而知的。 張伯行看秀才鬧事,不能不管,一打聽下來,這一科南闈的監臨是藩司;但賣舉人的醜聞,噶禮亦脫不得干係。不過他在奏摺中並未指出噶禮的名字,只報告有此鬧事的情形而已。 緊接著正主考左必蕃的奏摺也到了,說「臣典試江南,撤闈後,聞輿論喧傳,有台客縣知縣王曰俞所荐之吳泌;山陽縣知縣方名所荐之程光奎,皆不通文理之人。臣不勝駭愕,或係傳遞代作文字、或與房官打通關節,亦未可定,祈將新中舉人吳泌、程光奎或提至京覆試,或發督撫嚴訊,以正國法。」同時自請處分。得旨:交部議。 鄉試的房官,定制在本省舉人以上出身的知縣充任。王曰俞、方名所荐的卷子,既有問題,便不無納賄的嫌疑。禮部議奏,先將吳泌、程光奎解京覆試,果然文理不通,再進一步嚴究。但康熙的批示,交由在江南出差的戶部尚書張鵬翮,會同西江總督、及江蘇、安徽兩省巡撫,在揚州地方「澈底詳察,嚴加審明是奏。左必蕃、趙晉但著解任,發往質審。」 為甚麼指定在揚州審問呢?這個疑團我最近才在偶然之間打破。原來江寧織造曹寅兼巡鹽鄉史曹寅,是康熙的心腹,其時正在揚州刻書,「全唐詩」刻成後,正在籌備開雕「佩文韻」,常駐揚州,可資以為耳目。 這件科場案,噶禮確有嫌疑,但張鵬翮因為他的兒子現在安徽當知縣,是噶禮的屬下,因而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張伯行主張嚴審,因而與噶禮發生衝突。五十一年正月,張伯行便上了一道摺子說:「鄉試前風聞總督通同監臨提調,攬賣舉人。迨後取中不公,正考官左泌蕃疏中有或發督臣嚴審語;又風聞總督欲索銀五十萬兩,保全無事。及揚州會審,既得副考官趙晉與程光奎交通關節實情,旋得安徽布政使馬逸姿當役家人,為吳泌行賄供證,督臣震怒。輒令夾脛箝口。尚書張鵬翮因其子張懋誠現任安徽懷寧縣知縣,恐遭陷害,亦瞻顧掣肘。總緣督臣權勢赫蠻,莫敢攖其鋒,臣不敢顧及身家,雖言出禍隨,亦所不惜。況逢聖明在上,督臣雖甚淺險,未必能加害無辜,亦何憚而不言?仰祈敕令解任,一併發審,俾舞弊之人,失所憑藉,承審之官,亦無贍顧,慶真情得出。」 張伯行做事很潑辣,出奏以後,以咨文致噶禮,暫停會審。噶禮當然要反擊,列舉七事,奏劾張伯行失職,並表示張伯行冤枉他貪污、「臣不欲求得生」,結下了不解之仇。 上論是噶禮與張伯行並皆解成聽勘,仍交張鵬翮與赫壽審明具奏。總督,巡撫一起吃官司,是難得的奇聞,有人特為花了盤纏到揚州去看熱鬧,結果看到一齣精彩的鬧劇,噶禮與張伯行在揚州府衙門前,由互罵而互毆,兩人滿地打滾,畢竟張伯行年輕,占了上風。 不久,涉嫌的房考官涇縣知縣陳天立,在看管期間,突然自殺,案情由此逐漸明朗。原來張鵬翮雖蓄意想將此案由大化小,由小化無,但皇帝別有獲悉真相的特殊管道,即是責成江寧織造兼兩淮巡鹽御史曹寅秘密奏報。曹寅即曹雪芹的祖父,內務府的包衣出身;曹寅的母親為康熙皇帝的保母,關係密切而且曹寅能幹忠誠,深獲寵信;他受命私下偵察其事、密奏直達御前,所以皇帝對此案的內幕,甚至比主審的張鵬翮與赫壽還清楚。 案起於揚州一個鹽商的子弟吳泌,願意花八千兩銀子買一名舉人,找到一個名叫員炳的人設法。員炳是安徽巡撫葉九思的門生,便備了一份重禮去見葉九思,假託吳泌是他的表弟,求「老師栽培」。 葉九思不肯收禮,但是答應幫忙,關照吳泌寫一個「記號」來;所謂「記號」便是關節,當時員炳通過介紹人在布政司書辦李啟家中,商定了關節,用「共寶有」三字,嵌入第一場八股文的「破題」中。 這個關節送給葉九思以後,他關照員炳去見涇縣知縣陳天立。向例鄉試房考官由本省督撫保荐舉人以上出身的知縣充任,陳天立即係葉九思所保荐;但葉九思要員炳去託陳天立,另有一個原因,陳是副主考趙晉的親戚。 於是此案中的關鍵性角色,便由員炳轉到了陳天立身上。吳泌既肯出八千兩的鉅數,事情便很好辦了;入闈以後,陳天立向趙晉言明,臥中吳泌,送銀五百兩。房考那裡,他自己去料理。闈中錄取的程序。分層負責房考有推荐,即所謂「荐卷」之權;而主考則有取中之權。趙晉只等房考荐卷,寫一個「中」字,便可得銀五百兩,輕鬆之至,欣然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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