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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好!」池大老爺說。「我准你的狀子。」

  進了衙門,請刑名師爺來商量;師爺是前任所聘,因為池大老爺出手漂亮,語言有趣,都樂為所用,得悉案情,都認為所告不假。刑房書辦亦是如此看法。

  刑名案子;生殺予奪之權,盡操諸手;縣官可以得「滅門縣令」的惡稱,但也可獲「青天」的美名,其間的關鍵,就在判斷案情,分別曲直。既然大家都認為告狀的鄉下人受了屈,事情就好辦了。

  於是池大老爺坐堂傳點心店的老闆來問,被告當然不承認:「一碗湯圓才多少錢,他肯拿一塊銀洋押在小人這裏嗎?大老爺倒想想,有這種道理沒有?」

  「現在不是講道理,是講有這回事沒有?」

  「沒有。」點心店老闆斷然決然答說。

  「這案子問不清楚了。退堂!」

  退堂之前,應該宣示被告與原告如何處理?照此情形應是原告飭回,被告還押;而籠統以一句「退堂」了結,不合規制。好在屬下的書辦、差役都知道這位署理的大老爺,不是等閒之輩,不敢欺他,所以照例辦理,將點心店老闆先扣留在班房裏再說。

  池大老爺打官腔是外行,辦案卻不是外行,傳一個差役到內堂,親自囑咐,到點心店找老闆娘說話。

  這個差役到點心店找到老闆娘,開口就說:「你們老闆都招供了。那塊銀圓快拿出來!不是甚麼大了不得的事,快拿出來,縣大老爺好結案。」

  「我本勸他為人不能沒有良心,到底鬧出來了。」

  老闆娘將鄉下人押在那裏的一枚銀圓,原物照繳。一到池大老爺手裏,立刻傳宣升堂。

  「你,」他對鄉下人說,「你的銀洋錢大概掉在旁的地方了;他不肯承認,我亦不便動刑拷問;只有一個法子,我賠你!」

  「我不要。」

  「這你就不對了!」池大老爺發怒,「你告狀無非為了一塊銀洋,我給你,你又不要;到底是甚麼意思?」一面說,一面擲下來兩塊銀洋,鏗然有聲,「你撿一塊!」

  兩塊銀洋中,有一塊特別顯眼,上面貼著一個紅紙剪成的「囍」字。

  「咦!」鄉下人詫異,「這塊銀洋,是小人的。」

  「是你的?」池大老爺問道:「有甚麼憑證?」

  「這是小人女婿家送來的聘金,上面有紅紙雙喜。」鄉下人說,「大老爺如果不信,小人身上還有,可以拿來比一比。」

  說著鄉下人又取出一塊銀洋,呈堂驗認,上面的雙喜字一式無二。

  「你怎麼說?」池大老爺問湯圓店老闆。

  湯圓店老闆已經臉色大變,除了連連磕頭求饒外,別無話說。

  「好了,」池大老爺對鄉下人說,「你的錢你拿了回去。」

  「是。」鄉下人磕個頭,「大老爺明見萬里,真正青天。不過……」

  鄉下人遲疑著想說不敢說,池大老爺當然要追問:「你還有話說?」

  「是。」鄉下人說,「小人為了要告到大老爺這裏,有意衝犯導子……」

  語氣未完,但池大老爺已明白了,「你是覺得受了委屈不是?」

  「小人不敢說委屈。不過,這個人實在不對。」

  鄉下人的意思是,湯圓店老闆應該受罰;至少也該像他那樣,挨二十板子。如今看堂上沒有下文,這口氣出得不夠,所以不能不申訴。

  池大老爺也有池大老爺的想法,「我曉得我沒有罰他,你覺得委屈。不過,」他說,「你看在我的面上。」

  「不敢。大老爺說這話,實在折煞小人。只是,」鄉下人磕個頭說,「小人斗膽,要請問大老爺,為甚麼大老爺要擔待這個人?」

  「因為這個人的妻子,很明事理;你的錢是他妻子交出來的,還勸過他不可這樣子。這是賢慧女人,所以我不能罰他。」

  還似乎不成理由,但鄉下人不敢再追問,只答一聲:「是。」

  「我再講個道理你聽,如果我罰了他,他回去一定罵他妻子,夫妻反目,說不定女人心狹,會尋短見。那時你想想看,你不是作了孽?」

  「啊,啊!」鄉下人恍然大悟,「大老爺說得對。」

  「我索性再把道理說說清楚。如果遇上個幫丈夫作惡的不賢慧女人,你這塊銀洋就一定拿不回去。如果我罰了他,大家心裏會想,好人做不得,妻子做好人,會害了丈夫。那時你想,世界上誰還肯做好人。至於,」池大老爺轉臉又說,「賣湯圓的,你回去決不可以罵你女人;你要曉得,家有賢妻,夫不遭橫禍,像你現在吞沒人家一塊銀洋,如果安然無事,慢慢膽子大了,作的惡多了,遲早會遭大禍。只要這樣想一想,就知道你女人這樣做法,實在是幫你、救你!」

  「是。」湯圓店老闆說,「小人再不敢了。」

  「說得有道理啊!看起來倒真還是個好官。」劉不才深深點頭。

  「可惜好官做不長!」

  「為甚麼?」劉不才很關切地問。

  「也是為一樁刑名案子……」

  這樁案子,極其離奇。池大老爺屬下有戶人家,只有母女兩個人;女兒叫采春,公認絕色。從小許婚何氏,本是書香門第;以後何家敗落,父母雙亡,只剩下未過門的女婿一個人,刻苦用功,希望重振家聲。

  二十歲那年,姓何的中了秀才;請媒人到女家訂婚期。采春的母親表示,她別無子女,而女婿又只有一個人,不如兩家併做一家,做個入贅女婿,頂兩家的香煙。

  何秀才本不願入贅,只為聽說采春是絕色,看在美妻的份上,勉強依從。結親那天,大宴賓朋,無不誇讚新婦,國色無雙。何秀才亦相當得意,喜滋滋入洞房去飲合歡酒,酒到杯乾,幾乎大醉。

  廳上賓客未散,正在暢飲之際,突生巨變;只見新郎倌從洞房中奔出來,散髮披面,大呼大叫,往外直奔。賓客大駭,有人想攔住他,已自不及;新郎出門狂奔,奔出一里多外,大河當前,新郎倌撲通一聲,跳入河中,水花四濺之下,寂然無聲,看起來已經滅頂了。

  當時有個熱心的賓客,原是新郎倌的同窗名叫張仲義;一路從後面追來,眼看他跳入河中,無法救他,望河興嘆,頓了半天的足,悽悽慘慘的回到女家,報告兇信。

  這時采春跟她的母親,焦急萬狀;一聽張仲義的話,采春首先就大哭,說新郎倌喝酒喝得好好地,忽然衝出門外;料想必有人攔住他,怎麼發生這樣的事?必是張仲義存心不良,殺了她的丈夫。當時母女倆撒潑哭鬧;揪住張仲義不放,一直鬧到官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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