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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七


  「說了話,當然不能不算。」曹震將雙手一攤,「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聽天由命了。」

  「船到橋門自會直。」曹雪芹說:「到時候真個不了,反正我陪你傾家蕩產就是。」

  這話略略有些負氣的意味在內,曹震怕再說下去,會起誤會,只好隱忍不言,而內心有苦難言的抑鬱,自然也就更甚。

  「震二哥,」,曹雪芹問說:「你認為我們三個人商量好的辦法,是不是正辦?」

  「當然是正辦。不過,」曹震遲疑地說:「似乎話說早了一點兒。」

  「咦!不是你催我去的嗎?」

  「不錯,我是說後半段。」

  原來他是說對曹頫所作的承諾太早了些;心裏不免反感,「當時是四叔問起來,我才不能不說。如果,」他停了一下說:「四叔有後顧之憂,他怎麼肯放心大膽地一肩擔承。」

  曹震語塞,搖搖頭嘆口氣;然後挺一挺腰說:「好吧!是禍躲不過,到時候再說吧。」

  「這才是。」曹雪芹又問:「這件事,你不會怪錦兒姊吧?」

  「不會。我怪我自己,怪她幹甚麼?不過,我得跟她算算賬。」

  「算賬?」曹雪芹詫異地問。

  「我跟四叔合辦的事不少;還有些事,是他出名我經手。年深月久,那件事有多少好處,我怕一時記不得了,她的記性好,我得問問她。」

  原來是算這些帳,曹雪芹放心了。

  ***

  為了曹震的一席話,曹雪芹這晚上心事在心,輾轉不能成眠;尤其讓他亙橫於胸,不能釋然的是,曹頫可能會落個「絞監候」的死罪;而「完贓減罪」又能減到甚麼程度?

  這些非看律例不能明白。他沒有《大清律》,但想到《會典》上應該有記載;於是披衣起床,剔亮了燈,檢出會典來仔細檢查。

  一查查到了曹震所說的六款贓罪,前五款都可解;看到最後一款「坐贓」,在困惑中大為興奮。興奮的是「坐贓致罪」最重的刑,不過杖一百、徒三年;困惑的是,「坐贓致罪」的解釋,似乎不通。

  這一條之下,舉了幾個例,有一個例子說:「如擅科歛財物,或多收少徵,如收錢糧,稅糧『斛面』;及檢踏災傷田糧與『私造斛斗秤尺』各律所載,雖不入己;或造作虛費人工物料之類,凡罪由此贓者,皆名『坐贓致罪』。」

  怪了!曹雪芹在心中自語:擅科歛財物,多收少徵,私造斛斗,這是何等罪名?為甚麼只視作「杖一百、徒三年」的微罪?

  想了看,看了想,反覆思量,終於恍然大悟,關鍵在「雖不入己」四字。原來這是指陋規而言。

  陋規也就是法無明文,而其實已為朝廷承認,甚至默許的積弊。所舉的例子,即為天下無處不然的徵錢糧的積弊;曹雪芹在通州見過徵糧,胥吏以熟練的手法,拎起蔴袋一倒,斗斛中自然形成中間突起的一個尖頂,名為「淋尖」;接著使勁一腳,米尖便陷了下去,這就叫「踢斛」;然後再倒再踢,等結結實實裝滿了容器,拿小木棍劃過,滿出斛面的米穀都散落在蘆蓆上,即名之為「斛面」。斛面當然不容納糧者收回,積少成多,自縣官至吏役,按大小股朋分;而在當時並非由司斛者個人所得;「雖不入己」應如此解釋。

  地方官的開銷甚大,但俸銀甚薄;而且俸銀向不支領,因為地方官管的事多,稍有違例,便須「罰俸」,所以俸銀只是留著備罰。然則「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徵收田賦的陋規,便是由此而來的。

  田賦稱為錢糧,便是既可徵實收漕米,亦可折乾收銀子;「斛面」是徵實的積弊,折銀又另有花樣,由於散碎銀兩,必須交「爐房」回爐,鑄成每個五十兩重的「官寶」,化零為整,一鎔一鑄,分量不免損失,所以在規定徵數以外,每兩附徵若干,名為「火耗」。所加火耗多寡,要看地方官的良心及約束胥吏的才幹;除非過貪,弄得民怨沸騰,朝廷是容忍的——據說聖祖將地方官分為四等,既廉又能是第一等;能而不廉是第二等;廉而不能是第三等;不能不廉是末等。第一等獎勵升官;第二等告誡留任;第三等調任閒職;只有末等官經大吏或言官參劾得實,方始治罪。

  到了雍正年間,對徵錢糧的陋規,作了一次「化暗為明」大改革,視各地情形規定「斛面」與「火耗」的限額,視責任輕重,職務繁簡,平均分派,名之為「養廉銀」。因為如此,所以「贓罪」六款中,「坐贓」的罪名特輕,即由於「坐贓」無非收陋規而已。

  曹雪芹心裏在想,內務府官員承辦工程,亦猶如地方官徵收錢糧,陋規之存在,已非一日;向例工款扣去三成,上下朋分。這不但是公開的秘密,甚至聖祖當皇二子胤礽立為太子,而又被廢時,宣布罪狀,說胤礽性好揮霍,所以特派他的乳母之夫為內務府大臣,以便利他的需索。這等於承認內務府可以營私舞弊。其實,曹頫經手工程而落下的回扣,孝敬堂官,分潤同僚之外,所剩無幾,而且往往曹震又拿走了大部分;所得戔戔,卻由他一個人獨繫囹圄,承擔罪名,實在也太不公平了。

  轉念到此,曹雪芹內心激動,決意要為曹頫力爭;但只覺得精神亢奮,思路敏銳,卻不能集中,以致於雖有靈感而掌握不住。

  「怎麼?天都快亮了,你一個人還睜大了眼在發楞!」睡眼惺忪的杏香問道:「你在想甚麼?」

  「自然是想四老爺的事。」曹雪芹說:「你打水來,我洗了臉要去看震二爺。」

  「這麼早去敲人家的門?」

  「反正我也睡不著。」

  「你沒有上床,怎麼知道睡不著?」杏香又說:「太太昨兒問我,說你是不是有甚麼事,不敢跟她說?這兩天像是老在躲她似地。如今天不亮就出門,不更惹太太疑心嗎?」

  「喔,真有這話?」

  「我騙你幹甚麼?」

  曹雪芹想了一下說:「好吧!我喝『卯酒』!」接著隨口吟了兩句詩:「夢鄉如借徑,酒國是康莊。」

  於是杏香為他備了酒菜,曹雪芹自斟自飲,喝到微醺,解衣上床,酣然入夢,睡到近午時分,方始起身;杏香告訴他說,馬夫人已經問過兩遍,何以天明方睡?因此,他漱洗以後,趕緊向他母親去問安。

  「昨兒看會典,看了一夜,總算將四叔的事弄清楚了。沒有甚麼大不了的罪名,應該不致於發遣。」

  接下來,曹雪芹解釋曹頫所坐的罪名;引證律例,有根有據,而且將說話的語氣沖淡,所以馬夫人雖還有些疑惑,大致還是欣慰的。

  「四叔倒是很坦然,已經打算著發遣關外了,所以昨兒交代了好些話。他說:棠村的親事,請娘主婚;將來如果婆娘不和,請娘作主,讓他們小倆口搬出來住。」

  「喔,」馬夫人對這話很重視,「你四叔真是這麼說的嗎?」

  「一點不錯。」

  「那,你昨兒怎麼不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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