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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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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有齡心想,復辟禍首,身繫囹圄的,只有張鎮芳一個,以後也不會再有人被捕。所以辦了張鎮芳,就等於辦了全部禍首,此案必為全國視線所集。「千夫所視,無疾而死」,為了滿足社會的嫉惡情緒,張鎮芳判罪決不會輕。案子既不會輕,而且替復辟禍首辯護,必挨小報的罵,因而敬謝不敏,藉口是他要忙於競選。 越是如此,張家越要請他,託出好些朋友來打招呼。汪有齡勉強鬆口了,提出的條件是公費十萬元先付,辯護到不判死刑。張家無奈,決定接受。 案子審得很快,判了十年徒刑。張家要求上訴,汪有齡說:「不判死刑,我的責任已了。上訴請你找別人。」 「還是要請汪大律師幫忙。」 「那得另外算公費。」 「是,是!」張家也豁出去了,「請汪大律師吩咐一個數目,馬上送過來。」 汪有齡總算還講「職業道德」,當下很誠懇地說:「我老實告訴你,這一案想改判無罪,是絕不可能的事。上訴就算不被駁回,最多也不過減個兩三年。判十年與改判七,八年,並沒有多大分別。不如放棄上訴,表示悔罪,等事情冷一冷,託個大有力的人出來,請求特赦,不過一年半載的牢獄之災而已。如果一上訴、將來請求特赦的文章就不好作了。」 張家將這番話轉告張鎮芳,問他的意思。張鎮芳認為極有道理,告訴他的家屬,不妨找倪嗣沖出面,請求特赦。 倪嗣沖是最幸運的一個,當時發起復辟時,他的態度比張勳還要堅決。哪知掛了一天龍旗,聽說段祺瑞決定組織討伐軍,曹錕已經轉向,趕緊收起龍旗,重現五色。以後張勳手下大將,徐海鎮守使張文生所部,因為聽說張勳兵敗而譁變,馮國璋命倪嗣沖安撫收編,實力反而增加了。 同樣地,第十六混成旅亦因辮子兵潰散而擴充了實力。當馮玉祥發表驅逐溥儀的通電以後,段祺瑞為了安撫起見,特地召見馮玉祥,加以慰勉。 「你還是回十六旅去吧!」段祺瑞說,「我馬上叫他們發表命令。」 「這不太好吧?」馮玉祥大唱反調,「給人家瞧著,咱們這次討伐復辟,到底是為了保衛民國,還是搶官做呢?我是不能幹的。不但我不幹,還要勸總理也不要幹,瞧著說不過去。」 說的話實在不中聽。段祺瑞很不高興地說:「你別說傻話了!還是快回旅部吧。」 等馮玉祥一回旅部,段祺瑞已經派人將委任狀送來了。馮玉祥不收,回去一報告,有人就說:「馮大個專做假惺惺的事。既然他不幹十六旅,為什麼人家管他叫旅長,他又答應?把委任狀送到廊坊去好了,自有人代收。」 果然,一送到廊坊十六旅旅部,便有人代收,而且照官場一般的習慣,還犒賞了送委任狀的傳令兵四塊大洋。 過了幾天,段祺瑞又親自打電話到廊坊,問他這一次戰役報銷多少? 「一萬多元。」 「才一萬多元?」段祺瑞大為詫異。 「是的。一萬多元已經很不少了,餉是平時就有的——」 「好了,好了!」段祺瑞不願聽他借題發揮的話,「你的報銷辦不辦都不要緊,我另外撥款子給你。」 這一次討逆軍事,前後不過十天工夫。但靳雲鵬與段芝貴的軍費,一共五筆:「討逆軍總司令部七十萬元」;「直隸墊撥討逆軍總司令部十五萬元」,所謂「墊撥」是一句話,實際上就是另外給曹錕十五萬;「士兵犒賞十萬元」;「陸軍部收來臨時增加軍隊七十萬元」,這筆款子專用來解散辮子兵;「遣留東廠胡同衛隊及馮德麟部下用款二十萬元」,東廠胡同指黎元洪的私邸而言。總共報銷了一百八十五萬元。 但是討逆軍的主力第十六混成旅,軍費只報一萬多元,相形之下,花賬未免太大了。所以乾脆不要馮玉祥報銷,除了事先已經送過的款子以外,決定再撥五萬大洋。 馮玉祥帶兵的作風是,凡遇大筆款項收入,首先考慮的事是買軍火。這一回他想買一門大炮。於是派人到王府井大街的洋行裏一打聽,一門炮起碼要二十萬,只好知難而退。 於是有個連長石友三建議:「馮德麟進關是帶了手槍隊來的。馮德麟一垮,手槍隊的手槍都三文不值兩文地賣掉了,流落在前門外店鋪裏的很不少。咱們不如收買手槍,成立一個手槍隊。」 馮玉祥接納了這個建議,而且將收買手槍的差使,就交給了石友三。他是吉林人,馮德麟的手槍隊中,有不少是他的同鄉,如今流落在北京的,也還有好幾個。石友三找到一個同鄉,瞭解了情況以後,便去找一家字號叫做「求增號」的軍裝鋪,一談即妥。稱為「自來得」的手槍倒不貴,每枝不過四、五十元,但光有槍沒有子彈也無用,一發子彈要一塊兩毛,每枝槍配一百發子彈,總數便得一百六、七十元。 當時軍閥的風氣,以成立手槍隊作衛隊為時髦。馮玉祥當然不為了趕時髦,照連的編制,組成兩個手槍隊,將李鳴鐘的營副劉汝明調為旅部副官,管理這兩個手槍隊,一面訓練,一面南下援閩——是段祺瑞左右的一條調虎離山之計,省得馮玉祥專門在京裏說些「怪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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