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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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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具體指陳。」 「賄選出來的大總統,一定賣官鬻爵括地皮,才能把本錢撈回,這一來整個國家受害。我是國民一份子,當然蒙受損失。」 檢察長笑了,「邵議員,脫離我現在職務上的立場,我充分同情你的看法。可是,」他收斂了笑容說,「這是政治問題,不屬於司法的範圍。司法要講具體事實與證據。邵議員如果競選大總統,而有人賄選,妨害了你當選的機會,才有損害之可言。現在邵議員並無損害,就不是利害關係人。當事人不適格,本案無法受理。」 不說「駁回」而說「無法受理」,措詞雖很婉和,卻仍惹起了邵瑞彭衝天的怒火。這個檢察長很厲害,見此光景,先發制人。 「邵議員,請冷靜!這裏看來是會客室,實際是法庭。」說著,向門外看了一眼。 門外有兩名法警站著,邵瑞彭悚然心驚。檢察長已經作了暗示,如果「咆哮公堂」,在法律上名為「藐視法庭」,亦可安上「妨害公務」的罪名,法官有權當庭收押,這個眼前虧可不能吃。 於是他將一腔怒火壓了下來,冷靜地想了一下說:「我如果改為檢舉呢?」 「檢舉什麼?」 「檢舉被告妨害大選。請問檢察長,受理不受理?」 「這是公訴罪名,當然受理。不過,」檢察長問,「證據呢?」 「咦!」邵瑞彭指著支票影本說,「這不是?」 「這不是!」檢察長信口而答,「你雖收到『潔記』支票,據說出票人是直隸省議會議長邊守靖,可是你無法證明這張支票是行賄的款子。」 「你可以傳出票人來問。」 「我不能貿然出傳票。如果他到庭說是私人債務,問我何以認定是賄款?我沒有話回答,傳他就成了濫用職權了。」 邵瑞彭為之氣結,沉吟了好一會說:「檢察長,我們平心靜氣談一談,好不好?」 「好!我離開職務的立場來談。」檢察長回頭對書記官說,「現在是暫時退庭休息,私人談話,不列入筆錄。」 邵瑞彭看他步步為營,知道搞不過他,但靈機一動,認為出氣不成問題,心境暫告平靜了。 「這幾天報上連篇累牘,登的都是賄選新聞。請問老兄,你真的認為『賣布總統』當選是乾淨的嗎?」 「不,不!」檢察長大為搖頭,「我跟你的看法一樣。」 「既然如此,你何不主動發揮你的職權?」 「我沒有立場。公訴罪名,也要有人檢舉;檢舉要看證據。邵議員,物證不足,用人證來補充。你能不能找一個證人?」 「要怎樣的證人?」 「當然是能證明他們行賄的人。譬如另外受了賄的議員。」 「既然受了賄,怎麼肯出面作證?」 「那就沒法子了。」檢察長雙手一攤,滿臉無奈的神情。 「我就不相信,司法的力量,不能糾正這麼嚴重的缺點。」 「司法不是萬能的。」檢察長又說,「其實,倒是國會議員應該自己檢討,如果不受賄。國家豈不是就不會受到損失了嗎?」 邵瑞彭默然。想想也不錯,其實第一被告是受賄人,行賄人應該是第二被告。放過第一被告,告第二被告,豈非本末倒置。 就這時候,法警進來請檢察長去聽電話。這一聽了回來,態度就不同了。 「邵議員,你把案子撤回去!」 是命令式的語氣,邵瑞彭大感不悅,冷冷地問:「不撤呢?」 「不撤就宣佈不受理。」 檢察長一副公事公辦的表情,是由於接了一個電話而來的。司法總長程克叫人告訴他,邵瑞彭是勒索,他曾向甘石橋俱樂部表示,至少要送他兩萬元,否則他將以支票影本為證據,提出控訴。甘石橋俱樂部一查,支票已經兌現。換句話說:邵瑞彭是納了賄以後,又控告行賄的人。這種做法太無恥,連江湖黑道中人都不如。因此,關照檢察長,對邵瑞彭不必客氣。 當然,這是片面之詞,是否可信,猶成疑問。不過檢察長既未有命令,自亦無須顧忌,因而態度大改,使得邵瑞彭大為光火。 「我不撤回,你宣佈駁回好了!」他決定罵一頓出口氣,「你什麼東西,直系御用的走狗!」 檢察長勃然變色,指著邵瑞彭說:「你太不自愛了!我非扣押你不可!」 「你憑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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