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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這部抄本百二十回《紅樓夢》引起研究者重視的原因之一,是它牽涉到高鶚是不是後四十回續書人的問題。根據近年來新發現的資料,在程甲本出版(1791)以前,已經出現了有關《紅樓夢》百二十回本的傳言,1789年舒元煒在其八十回抄本的序言中有「數尚缺夫秦關」之句,「秦關百二」所指確數是什麼雖難斷定,但序文中另有「業已有二於三分」的話,可見是指百二十回之數。舒元煒只是聽到說百二十回全本《紅樓夢》之事,但是自己未能得到。周春在其《閱紅樓夢隨筆》中則說有人親自讀到這套全本《紅樓夢》,周春之文如下:

  乾隆庚戌秋,楊畹耕語餘雲,雁隅以重價購鈔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

  周春,浙江海寧人,字芚兮,號松靄,黍谷居士,生於雍正七年,卒于嘉慶二十年,中過進士,是一位淵博的學者。上述那條記載是書於甲寅(1794)中元日,庚戌是1790年。此年以前最後一次鄉試是一七八八年,楊畹耕買到兩部鈔本的時間,應該更早一點。

  據我查證,楊畹耕即是徐嗣曾,乾隆二十八年進士,累遷福建布政使,五十年(一七八五年)擢巡撫。五十六年病卒于山東行次。《福建通志》中有其任官紀錄,但名下注:「榜姓楊。」《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三有傳云:

  徐嗣曾,字宛東,實楊氏,出為徐氏後,浙江海寧人。

  此人與周春是海甯小同鄉,前後中式,應該是相當熟的朋友。徐嗣曾本姓楊,畹耕可能是早期的字或號,他中進士後才改徐姓,故榜上仍姓楊。乾隆五十二年,因清兵溺斃案,下吏議,赴京事既定,於五十三年返福建原任。想來這兩部鈔本是他在北京打官司那段期間買得者。乾隆五十三年各省有鄉試。按清朝考試制度,應由當地巡撫出任鄉試監臨。於是徐嗣曾便於該年鄉試攜帶《紅樓夢》入闈,閩中傳為佳話。五十五年秋,臺灣生番首領為了高宗八旬萬壽,自請赴京祝嘏,嗣曾奉旨率生番首領前往熱河行在瞻覲。想來徐嗣曾是在赴京途經蘇州時,才把有關《紅樓夢》這段佳話告訴了周春。這些事都發生在程甲本問世以前。

  以上這些資料已經使高鶚續書之說發生了動搖,這部百二十回《紅樓夢》手抄本被發現後,更增強了這種傾向。

  此抄本第七十八回有朱筆寫的「蘭墅閱過」四個字,楊繼振將此抄本題為「蘭墅太史手定紅樓夢稿」。楊繼振做此判定,不知是否僅根據「蘭墅閱過」這四個字,還是另有根據?不過,很多跡象與資料似乎都不利於楊繼振的此項判斷。

  第一,後四十回正文的文筆語氣與改文不像是出於一人之手。其次,「蘭墅閱過」這四個字也未必就是有利的證據。經過核對筆跡,研究者似乎都同意這四個字確是高鶚親筆所寫。這表示高鶚與此抄本確有關係。但究竟是什麼關係呢?除了「蘭墅閱過」這四個字外,全書沒有任何高鶚的題記與印章,如果真是高鶚的手定稿本,他為什麼不寫「重訂」「手訂」,或「手定」等字樣,而說是「閱過」。而且,這四個字既不是寫在卷首,也不是寫在書尾,而是選定第七十八回,原因何在?難怪有好幾位《紅樓夢》研究者都覺得這是高鶚看過別人的抄本而題的字。一幅字或畫上如有「某人閱過」的跋文和圖章,通常都是表示這幅字或畫是經過此人鑒定或觀賞過。所以有人說,這四個字排除了,不是證明了,這是高氏所修改的稿本的可能性。

  又有人詳細核對過程偉元、高鶚最初排印的《紅樓夢》版本,與他們最後的刻本,發現兩種版本每頁的版口是一致的,全書幾乎都是如此。這一點可以說明高鶚在排印了第一版以後,就以印就的書為底稿,在上面進一步加工修改,然後才排印成次一版的書,唯有如此,才能使版口取齊。但是,這個百二十回抄本的改文與程甲本不同,反而與程丙本有許多相同者,也是十分費解的事。

  到現在為止,研究者對於這部百二十回《紅樓夢》抄本的性質,尚未獲得一致的意見。大體說來,有三種不同的看法:

  一、高鶚是續書人,但此稿本不是高鶚所修訂的手稿,而是屬於另一個人,而且此抄本也不是據程刻本而改得者。

  二、高鶚不是續書人,而是對後四十回加工修改之人。這部百二十回抄本是屬於高鶚某友人,原來只有前八十回,程偉元得到後四十回續書原稿後,而在高鶚動手修改以前,此人曾借抄了後四十回的續書。高鶚修改此書全部竣工以後,他又按定稿的刻印本改正其手中的抄本。

  三、高鶚不是續書人,程高兩人得到後四十回續書原稿後,曾多次加工修改。其改稿過程中產生了若干過渡稿本,而此抄本就是高鶚手中的過渡稿本之一。

  現在,這部百二十回《紅樓夢》抄本被提供到更多的研究者與愛好者的面前,讓大家來共同研判中國文學史上此一大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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