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總集 > 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 上頁 下頁
經部三 詩類


  ▼《詩序》二卷

  是書作自何人,眾說不一。今參考諸書,定首句為毛公以前經師所傳;其下申言,為毛公以後經師所加。並以朱子辨駁,各附條下。著四五百年以來,說詩者門戶之爭,自此書始也。

  ▼《毛詩正義》四十卷

  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疏。舊以毛公為毛萇,以鄭玄《詩譜》考之,題毛萇者誤也。自朱子用鄭樵之說,攻擊《詩序》,毛、鄭之學遂微。然迄不能廢其書,錄繼《詩序》之次,用昭詩學之淵源焉。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二卷

  吳陸璣撰。璣生於三國,去古未遠,于詩人所詠諸物,今昔異名者,尚能得其梗概。故孔穎達《詩正義》,全據此書。陳啟源《毛詩稽古編》,亦多據以考正諸說。

  ▼《毛詩陸疏廣要》二卷

  明毛晉撰。因陸璣之書,為之注釋。旁通博引,互相參證。雖傷冗碎,終勝空疏。

  謹案:凡注古人之書者,其次第先後,仍從所注之書,不拘注者之時代。故晉以明人,得列于唐人之前。後皆仿此。

  ▼《毛詩指說》一卷

  唐成伯璵撰。凡分四篇:一曰興述,二曰解說,三曰傳受,四曰文體。皆述詩之源流體格。其以《詩序》首句為子夏所傳,以下為毛公所續,即蘇轍諸家之所本也。

  ▼《毛詩本義》十六卷

  宋歐陽修撰。自唐定《五經正義》以後,與毛、鄭立異同者,自此書始。然修不曲徇二家,亦不輕詆二家。大抵和氣平心,以意逆志。故其所說,往往得詩人之本旨。

  ▼《蘇氏詩集傳》二十卷

  宋蘇轍撰。惟取《小序》之首句,而刪其以下之余文。自序謂獨采其可者,見於今傳;其尤不可者,皆明注其失。其用意蓋與歐陽修同。

  ▼《毛詩名物解》二十卷

  宋蔡卞撰。所解《毛詩》名物,凡分十一類。卞為王安石婿,故多用《字說》,陳振孫《書錄解題》極詆之。然所徵引,頗有出於陸璣書外者,亦足以備參考,不必以人之奸邪,遂廢其言也。

  ▼《毛詩集解》四十二卷

  不著編錄者名氏。集宋李樗、黃櫄兩家《詩解》,共為一編,而附以李泳所訂呂祖謙《釋音》。黃、李兩書,皆博采諸家訓詁,因末以己意為論斷,體例略同。疑其本相續而作,互為補苴,故得並為一書,而不甚相悖也。

  ▼《詩補傳》三十卷

  宋範處義撰。自序稱以《小序》為據,而兼取諸家之長。文義有缺,補以六經史傳;訓詁有缺,補以《說文》《篇韻》。蓋南渡之初,最攻《序》者,莫如鄭樵;最尊《序》者,莫如處義也。

  ▼《詩總聞》二十卷

  宋王質撰。於三百篇,各說大意。複各分聞音、聞訓、聞章、聞句、聞字、聞物、聞用、聞跡、聞事、聞人十類。又有聞風、聞雅、聞頌三篇,冠於卷首。其說皆毅然自為,不遵《小序》,亦不字字攻《小序》,與鄭樵同一廢《序》,而門徑又殊。

  ▼《詩集傳》八卷

  宋朱子撰。其初稿亦用《小序》,後與呂祖謙相爭,遂改從鄭樵,廢《小序》。故有《辨說》攻《小序》,而《集傳》未及追改,如「豐年篇」之類者。樵書為周孚所駁,旋即散佚。惟此書自元延祐定科舉法,用以取士,遂承用至今。

  ▼《慈湖詩傳》二十卷

  宋楊簡撰。原本散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其書亦不信《小序》,並《左傳》《爾雅》、鄭玄《詩箋》、陸德明《詩釋文》皆遭詆斥,甚乃詆《大學》之釋淇澳為牽合,蓋金溪之學甫一傳而已,放誕如是。然考證頗詳,而大旨歸本於無邪,要不悖于聖人之義。

  ▼《呂氏家塾讀詩記》三十二卷

  宋呂祖謙撰。其說以《小序》為主。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博采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詁,後陳文義,翦截貫串,如出一手。魏了翁後序稱其能得詩人「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之旨,足以盡是書之所長矣。

  ▼《續呂氏家塾讀詩記》三卷

  宋戴溪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是書以續呂氏《讀詩記》,補所未備,而持論宗旨小異。大抵涵泳文義,以求詩人之志,不甚墨守《小序》也。

  ▼《絜齋毛詩經筵講義》四卷

  宋袁燮撰。諸家書目不著錄,惟《永樂大典》載之。議論和平,頗得風人本旨。其中《式微》《揚之水》《黍離》諸篇,于振興恢復之事,尤再三致意。

  ▼《毛詩講義》十二卷

  宋林岊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蓋其守全州時,為諸生講解,因錄成帙。其說簡括舊詁,依文訓義,大旨取裁于毛、鄭。

  ▼《詩童子問》十卷

  宋輔廣撰。廣,朱子之門人,故是書以發明《集傳》為主;其掊擊《小序》,更過於朱子。

  ▼《段氏毛詩集解》二十五卷

  宋段昌武撰。原本三十卷,今佚說三頌者五卷。書首冠以「學詩總說」三篇、「論詩總說」五篇,余皆依文疏解,大致似呂祖謙《讀詩記》,而較為淺顯。

  ▼《詩緝》三十六卷

  宋嚴粲撰。以呂祖謙《讀詩記》為主,而雜采諸說以發明之。舊說有未安者,乃斷以己意。多深得詩人之旨。於音訓疑似、名物異同,考證尤為精核。南宋說《詩》諸家中,惟粲與祖謙可以匹敵,他人莫能及也。

  ▼《詩傳遺說》六卷

  宋朱鑒編。蓋因重槧朱子《詩集傳》,因取《文集》《語錄》所載論《詩》之語,輯為此書。猶所輯《文公易說》意也。

  ▼《詩考》一卷

  宋王應麟撰。于齊、魯、韓三家之遺說,皆采掇諸書所引,以存梗概。齊、魯二家,寥寥數條,惟《韓詩》較夥。蓋《韓詩》最後亡,唐以來著書之家,引其說者多也。

  ▼《詩地理考》六卷

  宋王應麟撰。全錄鄭氏《詩譜》,又旁采《爾雅》《說文》、地志、《水經》,以及先儒傳注,凡有涉於《詩》中地名者,薈萃成編。然皆採錄遺文,聯綴成篇,案而不斷,故得失往往並存。

  ▼《詩集傳名物抄》八卷

  元許謙撰。謙雖受學于王柏,而謹嚴篤實,遠過其師。研究諸經,多明古義。是書所考名物音訓,率有根據。卷末列《作詩時世》,不用《鄭譜》,改從《朱傳》。蓋其宗派如斯。然書中實多采陸氏《釋文》、孔氏《正義》,亦未嘗墨守《集傳》也。

  ▼《詩傳通釋》二十卷

  元劉瑾撰。大旨在發明《朱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而《小序》之是非,置不甚論,例又稍殊。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嘗糾其明知《集傳》之誤,而有心回護者數條。然講學家堅守門戶,大抵如是,不能獨為瑾咎也。

  ▼《詩傳旁通》十五卷

  元梁益撰。因朱子《詩傳》,惟明作詩之意,而名物訓詁,多所未詳,乃仿孔、賈作疏之例,凡《集傳》所引故實,一一引據出典,辨析源委,猶陳師凱「書集傳旁通」意也。

  ▼《詩經疏義會通》二十卷

  元朱公遷撰。亦為發明《集傳》而作。於《集傳》如注之有疏,故曰「疏義」。大意與劉瑾書同,而考證較瑾為稍密。後其同裡王逢,及逢門人何英,又為訂補。逢所補題曰「輯錄」,英所補題曰「增釋」;雖遞相附益,其宗旨一也。

  ▼《詩疑問》七卷,附《詩辨說》一卷

  《詩疑問》七卷,元朱倬撰,皆略舉詩篇大旨發問,而各以所答注於下,亦有缺而不注者,蓋傳寫佚脫也。附錄《詩辨說》一卷,宋趙德撰,體例與倬書相類。或劉錦文編次倬書,因倬忠臣、德節士,足以相配合,而編之歟。

  ▼《詩纘緒》十八卷

  元劉王汝撰。諸家書目不著錄,惟《永樂大典》載之。以主于發明《集傳》,故曰「纘緒」。凡《集傳》去取諸說之故,一一推其所以然,即一字一句,亦皆深求其命意之所在。

  ▼《詩演義》十五卷

  元梁寅撰。舊本殘缺,自小雅《召之華》篇以下皆佚,無從校補,今亦仍之。所謂「演義」,蓋演《集傳》之義也。有元一代,于紫陽之學,尺寸不失,大抵如此。

  ▼《詩解頤》四卷

  明朱善撰。不載經文,但每篇各為總論。雖亦發明《集傳》,而意主於借詩立訓,務闡興觀群怨之旨。于治亂興亡,尤推求原本,剴切著明。在經解中,別為一體,多有裨于人心世事。

  ▼《詩集傳大全》二十卷

  明永樂中,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是書即劉瑾《詩傳通釋》,稍為點竄,惟故其中「瑾案」二字為「劉氏曰」,又改其分冠篇首之《小序》,並為一卷而已。本不足存,惟是恭逢聖代,考定藝文,既括千古之全書,則當備歷朝之沿革。猶小學類中存《洪武正韻》之例雲爾。

  ▼《詩說解頤》四十卷

  明季本撰。凡總論二卷,正釋三十卷,字義八卷。多出新意,不襲前人,而徵引賅洽,足以自申其說。蓋王質《詩總聞》之流派也。

  ▼《讀詩私記》二卷

  明李先芳撰。大旨以毛、鄭為宗,然有所難通,則參取呂氏《讀詩記》、嚴氏《詩緝》諸書,兼采眾長,無區分門戶之見。

  ▼《詩故》十卷

  明朱謀撰。以《小序》首句為主,略如蘇轍之例。其曰「故」者,蓋取漢儒魯故、韓故、《毛詩故訓傳》之義。故其說詩,亦以漢學為主。雖間傷穿鑿,然謀博通典籍,要非游談無根。

  ▼《六家詩名物疏》五十四卷

  明馮應京撰。因蔡卞之書而廣之。徵引考證,頗為富贍。所謂「六家」者,齊、魯、毛、韓及鄭氏《箋》、朱子《傳》也。

  ▼《詩經疑問》十二卷

  明姚舜牧撰。舜牧於五經皆有疑問,惟此書兼取《毛傳》《朱傳》及嚴粲《詩緝》,而附以新義,較所注他經特善。但不信古人字少假借通用之例,于龍光伴奐之類,皆徑以本字解之,是其一失。

  ▼《詩經世本古義》二十八卷

  明何楷撰。於《詩》三百篇,皆強分時代,附會以作者姓名,殊為紕繆。然於名物訓詁,引據詳明,本本元元,足資考證,與餖飣掇拾者迥殊。故百餘年來,無不嗤點其書,而究不能棄置其書焉。

  ▼《待軒詩記》八卷

  明張次仲撰。前為總論二篇,其餘風以一國為一篇,雅、頌以一什為一篇。用蘇轍之例,以《小序》首句為據,而參取《朱傳》及諸家之說,無所偏主。

  ▼《讀詩略記》六卷

  明朱朝瑛撰。亦以《小序》首句為據,而訓釋則多從《集傳》,不甚與朱子立異。大旨與《待軒詩記》相近,而考證較為詳贍。

  ▼《欽定詩經傳說匯纂》二十卷,序二卷

  康熙六十年,戶部尚書王鴻緒等奉敕撰。雍正五年,刊刻告成,世宗憲皇帝制序頒行。於《小序》《集傳》,斟酌持平。凡舊說之合於理者,雖朱子之所不取,亦必附錄其文,以存古義。允足破除門戶,昭千古之至公。

  ▼《禦纂詩義折中》二十卷

  乾隆二十年,大學士傳恒等奉敕撰。大旨據依毛、鄭,溯孔門授受之淵源。使事必有征,義必有本。一切虛談臆斷,鹹與湔除,而宋儒微論,不失風人之意者,亦不廢參考。闡明古學,衡鑒群言,尼山刪定之旨,至是而如日中天矣。

  ▼《田間詩學》十二卷

  國朝錢澄之撰。自序稱毛、鄭、孔三家之書,取十之二;《集傳》取十之三;由程子以至何楷等二十家,取十之四。持論頗精核。於名物訓詁、山川地理,言之尤詳。

  ▼《詩經稗疏》四卷

  國朝王夫之撰。皆考證名物訓詁,以補先儒之所遺。率參驗舊文,抒所獨得,雖間傷偏駁,而可據者多。末附「考異」一篇,「葉韻辨」一篇。「考異」未為賅備,「葉韻辨」持論圓通,頗足解諸家之轇轕。

  ▼《詩經通義》十二卷

  國朝朱鶴齡撰。力駁廢序之非。所采諸說,于漢用毛、鄭,唐用孔穎達,宋用歐陽修、蘇轍、呂祖謙、嚴粲,國朝用陳啟源;其釋音明用陳第,國朝用顧炎武。

  ▼《毛詩稽古編》三十卷

  國朝陳啟源撰。朱鶴齡作《詩經通義》,啟源實佐成之。然《通義》兼權眾說,此書則訓詁一準諸《爾雅》;篇義一準諸《小序》;詮釋經旨則一準諸《毛傳》,佐以《鄭箋》;名物則多以陸璣《疏》為主。題曰「稽古」,明為唐以前專門之學也。其堅持古義,不容一語之出入,誠不免或失之拘。然較諸臆斷說經,則相去不止倍蓰矣。

  ▼《詩所》八卷

  國朝李光地撰。大旨不主於考訂訓詁,而在於涵泳文句,以求美刺之旨。亦不旁征事蹟,必求其人以實之。故《小序》所列姓名,多廢不用。即《朱傳》所取者,亦不以為然。在所注諸經之中,較為次乘。然光地邃於學術,見理終深,亦非他家懸測者所及也。

  ▼《毛詩寫官記》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皆自記其說《詩》之語,而托為寫官之問答。凡一百八十八條。其曰「寫官者」,取《漢書·藝文志》「武帝置寫書之官」語也。

  ▼《詩劄》二卷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既作《寫官記》,複托為以劄問詢,而寫官答之之辭,以成此書。實則《或問》之例,變其名目耳。凡八十八條。二書皆其早年所作,故與晚年之論或不合。然利鈍互陳,亦非盡無可采。

  ▼《詩傳詩說駁義》五卷

  國朝毛奇齡撰。初明豐坊偽撰《子貢詩傳》《申培詩說》二書。郭子章為之傳刻,遂行於世。奇齡因援據古義,條分縷析而辨之。在所著諸書之中,最為確愜。

  ▼《續詩傳鳥名》三卷

  國朝毛奇齡撰。大意在續《毛詩》而糾《朱傳》。每條皆先列《朱傳》於前,而一一辨其得失。其中多有意吹求,自生轇轕,而大致終為博洽。

  ▼《詩識名解》十五卷

  國朝姚炳撰。是書以詩中鳥獸草木,分列四門。故以「多識」為名。大致與蔡卞諸家相近。其稍異者,兼推尋文意,頗及作詩之意耳。

  ▼《詩傳名物集覽》十二卷

  國朝陳大章撰。原書一百卷,此乃其摘錄之本。大抵徵引故實,頗近類書。然精核不足,博贍有餘。所謂披沙簡金,往往見寶。

  ▼《詩說》三卷

  國朝惠周惕撰。于《毛傳》《朱傳》,無所偏主,惟自以己意考證,引經據典,所得者較多。

  ▼《詩經劄記》一卷

  國朝楊名時撰。大抵以其師李光地《詩所》為宗,而參酌於《小序》《朱傳》之間,于師說有所未安者,亦無所回護。

  ▼《讀詩質疑》三十一卷,附錄十五卷

  國朝嚴虞惇撰。從《小序》者十之七八,從《朱傳》者十之二三,亦有二家皆不從,而虞惇自為說者。大抵推求詩意,不甚加意於訓詁。其附錄十五卷,考辨乃多詳核。

  ▼《毛詩類釋》二十一卷,《續編》三卷

  國朝顧棟高撰。《類釋》凡分二十一門,多采舊說,而往往因以發明詩意,與但考故實者稍殊。《續編》則取《爾雅》釋詩之文,一一為之疏解。蓋《類釋》為名物作,《續編》又輔以訓詁也。

  ▼《詩疑辨證》六卷

  國朝黃中松撰。主於考訂名物,以決眾說之是非。故以「辨證」為名。

  ▼《三家詩拾遺》十卷

  國朝範家相撰。因王應麟《詩考》,補其所遺,並稍變其體例,視應麟原書,較為賅備。

  ▼《詩沈》二十卷

  國朝範家相撰。家相之學,源出蕭山毛奇齡,而有鑒於奇齡之囂爭,故是編持論頗和平。大旨斟酌于《毛傳》《朱傳》之間,而斷以己意。其考證多有可采。

  ▼《詩序補義》二十四卷

  國朝薑炳璋撰。是書以《詩序》首句為據,如蘇轍之例。但轍刪其以下之語,炳璋則存其原文,間一字書之,而一一訂其疏舛,例又小殊。蓋參用朱子《詩序辨說》,以通貫兩家。故於廢序之說,亦置而不爭。

  ▼《虞東學詩》十二卷

  國朝顧鎮撰。大旨以講學諸家尊《集傳》而抑《小序》,考古諸家又申《小序》而疑《集傳》,構釁不解者四五百年,乃作是書以調停兩家之說。與薑炳璋書體例不同,而用意相近。

  謹案:諸經之中,惟《詩》文義易明,亦惟《詩》辨爭最甚。蓋詩無定詁,各隨所主之門戶,均有一說之可通也。今核定諸家,始於《詩序辨說》,以著起釁之由,終以薑炳璋、顧鎮二書,以破除朋黨之見。凡以俾說是經者,化其邀名求勝之心而已矣。

  ◎附錄

  ▼《韓詩外傳》十卷

  漢韓嬰撰。其書雜引古事古語,證以《詩》辭。與經義不相比附,所述多與周秦諸子相出入。班固稱「三家之詩,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意」,或指此類歟。

  謹案:《漢志》以《韓詩外傳》入詩類,蓋附於《內傳》,故連類及之。王世貞稱《外傳》引詩以證事,非引事以明詩,其說至確。今《內傳》解詩之說已亡,則《外傳》無關于詩意,徒以時代在毛公之前,遂列為古來說詩之冠。使讀詩者開卷之初,即不見本旨,於理殊為未協。以其舍詩類以外,無可附麗,今從易緯、《尚書大傳》之例,亦別綴于末簡。

  右詩類。六十二部,九百四十一卷。附錄一部,十卷。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