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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不管怎麼樣,無論是過去、未來還是別的什麼,特威徹現在對我而言絲毫不構成威脅。我大可以放輕鬆。

  我從鏡子裡打量著他的臉,猜測著會不會我認錯人了,不過是長得相似罷了。然而,我沒搞錯。特威徹跟我不一樣,他並不是那種大眾臉。他是那種很苛刻、很自信、稍顯傲慢的人,長得十分英俊,簡直像是從宙斯的故鄉來的。我記憶中的那張臉是一片頹廢之色,但毫無疑問是他——我內心深處感到一陣局促不安,因為我想起了那位老人,而我竟那麼卑劣地對待他,那麼過分地故意氣他。我想,要如何彌補,如何賠償他呢?

  ①宙斯的故鄉:宙斯,希臘神話與傳說中的眾神之王。宙斯的故鄉即是神的故鄉,傳說中那裡全都是俊男美女。

  特威徹從鏡中看到我一直盯著他瞧,便逕自轉過身來沖我說道:「有什麼不妥之處嗎?」

  「沒什麼。哦……您就是特威徹博士吧,對不對?在大學裡?」

  「丹佛大學,是的。我們以前見過嗎?」

  我幾乎疏忽了,忘記他在這個年代是在本市的大學裡教書,要同時記住兩個時代的事可是有些困難的。「不,博士,但我聽過您的課。您可以說我是您的一個追隨者吧。」

  他的嘴角抽動著,露出一絲微笑,但僅此而已。從這一點以及其它一些事情上我瞭解到,他還沒到成天心神不寧地需要人家奉承的地步,那個年紀的他清楚地瞭解自己,他所需要的只是自己加以證實罷了。「你肯定沒把我跟哪個電影明星搞混嗎?」

  「噢,沒那回事!您是哈伯特·特威徹博士……一個偉大的物理學家。」

  他的嘴角又抽動起來:「不如我們只說是,一個物理學家。或者說,是正在嘗試著做到這一點。」

  我們聊了一會兒,在他吃完他的三明治之後,我又試圖繼續和他聊下去。我對他說如果我有幸能請他喝上一杯的話,絕對是莫大的榮幸。他搖了搖頭道:「我根本就很少喝酒,天黑之前更是絕無可能。無論如何謝謝你的好意,見到你很高興。要是你哪天在校園附近轉的話,不妨順便來我的實驗室一聚。」

  我回答說我會的。

  但我沒在 1970 年(第二次)搞出很多情況來,因為我明白,總之,大多數有可能認出我的人都在加利福尼亞。我下定決心,要是真再碰上什麼熟面孔的話,我會冷冷地瞪他們一眼,死不承認,然後想法迅速脫身——絕不冒險。

  然而,有時一些小事也會帶給你不少麻煩。像上次,我的拉鍊卡住了,而那僅僅是因為我早已經習慣於更為簡便更為安全的粘接閉合式穿衣法。有很多這類讓我懷念的小事,不過六個月的時間,我就把學來的許多新事物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了。刮鬍子——我又得回到天天刮鬍子的日子了!有一回我甚至得了感冒,這可怕的來自過去的幽靈之所以會纏上我則是因為我忘記了在雨裡衣服是會淋濕的。我真希望那些矯揉造作的所謂美學家們,那些鄙夷科技進步、對過去美麗的女上司說三道四的傢伙們,現在可以跟我一起受苦——盛在上面食物會逐漸變冷的盤子,必須洗熨的襯衫,當你需要時總是蒙了一層水汽的浴室鏡子,鼻涕流個不停的鼻子,腳下的灰塵,肺裡的灰塵——我早已經習慣于更優越的生活環境,而 1970 年,當我真正回到這個年代之時才發覺,於我而言它已經變成一系列小小的挫敗。

  但是,狗會習慣於身上的跳蚤,我也一樣。1970 年的丹佛是個離奇而有趣的地方,很有一股不錯的復古風味,我開始喜歡上這種風格了。沒有當年(或說將來)我從尤馬趕至丹佛時,過去(或說將要)在華而不實的新計劃下那錯綜複雜如迷宮般的城市格局,現在這裡只有不到二百萬人口,街上還有公共汽車和其它交通工具在穿行——還有真正意義上的大街,我毫不費力就找到了卡來西科區。

  丹佛仍舊正在逐步適應在國家政府中佔據一席之地的滋味,而它對於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卻並不感到高興,就像一個第一次穿上正式晚禮服的小男孩。它的精神仍舊渴望著高筒靴和西部音樂之夜,儘管它也知道自己必須長大,成為一個國際大都會,有大使館,有間諜,有美食家雲集的著名餐館。這個城市到處都是倉促而就的建築物,裡面住著無數官僚、說客、聯絡人、秘書、打字員和奴才。建築物以極快的速度紛紛拔地而起,快到每棟大樓都冒著牆裡可能困著一頭奶牛的風險——因為建得太快,連圍欄裡的奶牛都來不及跑。儘管如此,城市不過是從歐柔拉往東擴展了幾英里,漢德森往北幾英里,小屯往南幾英里——在你到達航空學院之前還有一段開闊地呢。在西部,當然了,城市漸漸融入一片鄉村的景致中,而聯邦當局正不停地挖地道,打算一直通到山裡去。

  我喜歡聯邦一片欣欣向榮時的丹佛,可是,當時我仍然痛苦地急於回到我自己的時代。

  總是一些小事。我在加入受雇女郎公司以後沒多久就去重做了一個假牙,反正負擔得起嘛,而我再沒指望說還會去找個牙醫做什麼塑料假牙。然而,1970 年時我並沒有服用防齲齒藥物,所以牙上多出一個洞來,痛得要命,不然我才不予理會呢。於是,我去看牙醫。於是,幫幫忙,我忘了當他往我嘴裡看時有可能會看到什麼。他眨了眨眼,四處轉著他的鏡子細看我的牙,然後說道:「約沙王在上,真是偉大的進步!你的牙醫是誰?」

  ①約沙王:公元前九世紀猶太國王,見《聖經》。

  「卡……胡……哈?」

  他把手從我嘴裡拿了出來。「誰幹的?怎麼幹的?」

  「啊?你是說我的牙?噢,那是一次實驗,在……印度。」

  「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我怎麼知道?」

  「嗯……等一等。我打算給它拍幾張照片。」他開始擺弄起他的 X 光設備來。

  「噢,不!」我反對道,「只要把那個洞清一清,隨便用什麼東西把它填上就行了,然後讓我從這兒出去。」

  「可是——」

  「對不起,醫生。可我急著要走,急得要死。」

  於是他照我說的做了,不時地停一停,看看我那顆牙。我付了現金,沒留名字。我猜想可能可以讓他拍些片子,但有意地掩飾一切已經成為一種條件反射了。就算讓他拍幾張 X 光片也不會有什麼害處的,當然也幫不了什麼忙,因為 X 光並不能顯示出牙齒是如何完成再生過程的,而我也沒法告訴他。

  沒有時間像過去那樣慢慢做產品了,我一天花十六個小時在繪圖丹和多才多藝的佩特上,同時還有許多其它的事務要處理,兩手一起抓。通過約翰的律師樓,我匿名委託一個在全國有分行的偵探事務所幫我挖掘芭拉的過去。我提供給他們她的地址、汽車的牌號和型號(因為汽車的方向盤是搞到指紋的最佳地點),並提示說她可能在這兒那兒的結過婚,警察局裡極有可能有她的犯罪記錄。我必須嚴格地控制預算在一定範圍內,我可負擔不起平時小說裡才有的那種調查規模。

  他們花了十天都沒什麼報告反饋回來,於是我只好跟自己的錢吻別。但過了幾天,突然一個厚厚的大信封出現在約翰的辦公室。

  芭拉原來一直是個大忙人,比她所自稱的早六年出生;而她在十八歲以前就結了兩次婚,其中還有一次沒算進來,因為那男的早就有老婆了;如果她不是和第二個丈夫離婚了的話,事務所可能還査不到那次記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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